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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50樓公寓扔下電視機,新加坡女教師被判坐牢7周!若砸到人不堪設想

男友對她不忠, 49歲女子要和男友分手, 叫男友搬出去, 把男友的電視機、音箱和揚聲器扔下50樓。

49歲秘魯籍被告Lluen Saenz Maria Isabel今天(19日)承認一項行為魯莽,

危害他人安全罪, 法官判她監禁七周。

被告案發時是本地一所國際學校教師。 她和男友同居至少兩年, 案發前八個月住在珊頓大道的珊頓.云尚(V on Shenton)公寓50樓。

2020年2月21日, 被告發現男友在峇淡島另有女朋友, 男友承認欺騙了她。 男友試圖與她修補關系, 尋求她的原諒, 并說他會改變。  

同月27日, 被告和男友去看電影。 之后, 他們在附近的一家餐館吃晚餐, 并喝了兩瓶酒。 被告問起男友峇淡島那名女子的事, 男友告訴了她。

晚飯后, 兩人回家, 被告指責男友撒謊, 對男友大喊大叫, 要和男友分手, 叫他離開。 兩人發生爭吵, 被告說要把他的東西搬走。

這時已是隔天凌晨, 被告把男友的電視機搬到陽臺上, 男友告訴她要下雨了, 想把電視搬進公寓。 被告表示不在乎, 跟著把電視機扔下樓。

接著, 被告打破一個音箱, 并將它扔下樓。 被告還扔下男友的揚聲器。  

代表被告的律師Anil Singh Sandhu求情時說, 被告男友在峇淡島有女人, 被告發現后質問男友, 男友承認不忠, 答應會改。 但被告過后發現男友多次撒謊,

最后決定和他分手。 案發當晩, 兩人友生沖突, 被告把男友的電視機等搬到陽臺, 男友要搬回來, 雙方糾纏, 被告還遭男友打, 最后被告一時沖動, 才把東西扔下樓。

律師求法官判監三到四周, 律師說, 被告事后感到后悔, 她己與男友和好, 兩人已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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