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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養你,花30萬供你讀研,你只記得重男輕女,要斷絕關係?

在知乎, 看到一個母親的獨白。

她有兩個孩子, 一兒一女, 女兒是家中的老大。 她自認在兩個孩子的成長歷程中, 已經儘量做到一碗水端平, 吃的喝的用的穿的, 兩個孩子並無任何例外。 她對於兩個孩子的愛, 也向來沒有什麼偏心。

除了一點, 孩子長大以後, 在為他們未來的打算上。

她和老公準備給兒子買車沒房, 但是沒有準備給女兒買。 一是能力不夠, 他們買不起兩套, 二是他們一直以來的觀點, 都是給兒子買房, 因為兒子要娶媳婦, 沒房子的話很難。 但是女兒不一樣, 女兒是嫁出去, 可以住男方家的房子。

她的女兒很不滿意, 說他們這樣是重男輕女, 憑什麼給弟弟把一切都買好了, 但是自己也是孩子, 卻什麼都需要靠自己。 她說:“其實, 我們還是給她準備了10萬塊(約合新臺幣43萬)的嫁妝。 ”

顯然, 這點錢她的女兒並不滿意, 她女兒的觀點是:都是孩子, 那麼弟弟有的東西,

我也要有, 不然的話, 就也不給弟弟買。 10萬塊(約合新臺幣43萬)的嫁妝相對于車房來說, 孰輕孰重一目了然。

她被女兒的想法驚到了, 認為她讀了這麼多書, 完全不講道理。 而她的女兒則認為, 自己就是因為讀了這麼多書, 才明白不能做扶弟魔, 同時也要為自己爭取該有的利益, 憑什麼白白相讓?這也是自己應得的。

他們因為這個事鬧得很不愉快, 女兒還說要是他們執意這樣, 那以後自己就不認他們, 也不會養老, 反正他們靠的是兒子, 也只為兒子打算, 沒有想過她這個女兒。 作為母親, 她很心痛, 在她看來:“我生你養你, 花30多萬(約合新臺幣130萬)供你讀研, 你就只記得我們重男輕女, 要斷絕關係?”

02.

重男輕女, 是現在經常被熱門討論的一個話題。

由於受傳統思想的影響, 上一代的人在對待兒子和女兒的態度上, 的確有不少人存在著一定的偏見。 認為女兒是嫁出去, 潑出去的水, 兒子是娶進來, 是真正留在家裡老了能夠依靠的人, 所以便把更多的希望和精力放在兒子身上,

擁有的東西也都想留給兒子。

我記得我老家有個女人, 以前一直想要生一個兒子, 以至於最後生了6個女兒以後, 才如願以償, 不生了。

現如今, 隨著女性意識的覺醒, 不少人開始正視這件事, 尤其是對於出生在重男輕女家庭的女生來說, 很多可能都需要用一生去治癒原生家庭帶來的傷害。 她們在呼籲, 也想改變這種現狀。

首先, 重男輕女肯定不對, 同樣都是自己的孩子, 要是偏心得過於明顯, 這是作為父母的失責。 當然, 很多父母由於受到自身思想的限制, 壓根意識不到自己的行為有什麼不對。

我母親有一個朋友, 她就是那種比較重男輕女的人, 生了兩個女兒後第三胎是兒子, 從小寶貝得不行, 對於女兒卻很少上心, 也不讓她們過多讀書, 說女生讀那麼多書沒用, 最後還不是要嫁給別人。

兒子成績再差, 她也還是要送兒子上學, 要他多讀點書。

可以這樣說, 她兒子成長生涯中擁有的所有東西, 至少有一半都是兩個姐姐的功勞。 她兩個女兒都是初中畢業就出去打工, 前面的很多年收入都是交給他們大人,自己只留少部分生活費。最後兩個女兒結婚,她各要了10萬(約合新臺幣43萬)的彩禮,但是陪嫁都只有幾床被子,這些錢再加上女兒出嫁之前掙的錢,她拿去給兒子全款買了房。

所以,她兩個女兒出嫁以後,回來得並不多。她和兩個女兒也不怎麼親近,只像是普遍親戚之間的這種往來吧。

這就是很典型的重男輕女,並且可以說是發揮到了極致,女兒只是用來作為兒子前行跳板一樣的存在,用女兒的努力為兒子鋪路。

顯然,作為母親,她並不合格。

03.

但是,我想說的是,任何事情過猶不及,重男輕女四個字,如果被過分解讀,只在一段關係裡細數自己利益的話,那麼就免不得變成一個精緻而純粹的利己主義者。

仔細分析一下再開始的例子。

站在這個母親的角度,她認為自己失望的原因是:女兒長到26歲,他們沒有少她的吃,少她的穿,也沒有苛待她。讀書方面,女兒一直讀到研究生,且不說其它的花銷,光是讀書這一項,他們至少也花了130多萬。把女兒養大,並且培養她成才,這點她認為自己做到了。

她一直以來的觀點都是,孩子要讀書的時候,不管讀到哪裡她都送,但如果不能讀書的話,肯定就不勉強。所以,她的兒子讀書肯定不會有女兒多,兒子成績沒有女兒好,沒有讀研的準備。

而對此,她女兒的態度是:這是我自己的努力得來的,要是弟弟能讀書的話,你們難道不送嗎?我多讀的兩年書,不是你們偏心的說辭。

她認為,她和老公辛苦一輩子,這是他們掙的錢,她有權利決定怎麼分配,給兒子買車買房,周圍很多人都是這麼做的,他們也沒有做錯什麼。把女兒養大了,把她培養成才,他們的責任就已經盡到,剩下的路她需要自己去走,他們只有這個能力。

但是,站在她女兒的角度,肯定免不得替自己打算,希望父母能夠給予更高的起跑線,在物質上做到最大的滿足,尤其是在有弟弟這個參照物的前提下。不患寡而患不均,說的正是這個道理。

話說回來,作為父母,他們雖然最後在一定程度上沒有一碗水端平,但是不可忽視的是,養育之恩始終是客觀存在的,這點誰也不能忽略。我在生活中也遇到一些人,他們在說起重男輕女的話題上時,尤其是父母只給弟弟買房不給自己買的時候,下意識忽略了養育之恩本身,只在一味計較利益。

這樣肯定也是不對的。

簡而言之就是,父母把你養大,如果這個過程中沒有虧待和過分苛責你,那麼你長大以後,這份恩情就不應該被埋沒,你就應該有所報答。這是每個人該有的良心和道德,無關其他。

你怎麼看待就這個問題呢?只給兒子買房的父母,就不配得到女兒的孝順嗎?

前面的很多年收入都是交給他們大人,自己只留少部分生活費。最後兩個女兒結婚,她各要了10萬(約合新臺幣43萬)的彩禮,但是陪嫁都只有幾床被子,這些錢再加上女兒出嫁之前掙的錢,她拿去給兒子全款買了房。

所以,她兩個女兒出嫁以後,回來得並不多。她和兩個女兒也不怎麼親近,只像是普遍親戚之間的這種往來吧。

這就是很典型的重男輕女,並且可以說是發揮到了極致,女兒只是用來作為兒子前行跳板一樣的存在,用女兒的努力為兒子鋪路。

顯然,作為母親,她並不合格。

03.

但是,我想說的是,任何事情過猶不及,重男輕女四個字,如果被過分解讀,只在一段關係裡細數自己利益的話,那麼就免不得變成一個精緻而純粹的利己主義者。

仔細分析一下再開始的例子。

站在這個母親的角度,她認為自己失望的原因是:女兒長到26歲,他們沒有少她的吃,少她的穿,也沒有苛待她。讀書方面,女兒一直讀到研究生,且不說其它的花銷,光是讀書這一項,他們至少也花了130多萬。把女兒養大,並且培養她成才,這點她認為自己做到了。

她一直以來的觀點都是,孩子要讀書的時候,不管讀到哪裡她都送,但如果不能讀書的話,肯定就不勉強。所以,她的兒子讀書肯定不會有女兒多,兒子成績沒有女兒好,沒有讀研的準備。

而對此,她女兒的態度是:這是我自己的努力得來的,要是弟弟能讀書的話,你們難道不送嗎?我多讀的兩年書,不是你們偏心的說辭。

她認為,她和老公辛苦一輩子,這是他們掙的錢,她有權利決定怎麼分配,給兒子買車買房,周圍很多人都是這麼做的,他們也沒有做錯什麼。把女兒養大了,把她培養成才,他們的責任就已經盡到,剩下的路她需要自己去走,他們只有這個能力。

但是,站在她女兒的角度,肯定免不得替自己打算,希望父母能夠給予更高的起跑線,在物質上做到最大的滿足,尤其是在有弟弟這個參照物的前提下。不患寡而患不均,說的正是這個道理。

話說回來,作為父母,他們雖然最後在一定程度上沒有一碗水端平,但是不可忽視的是,養育之恩始終是客觀存在的,這點誰也不能忽略。我在生活中也遇到一些人,他們在說起重男輕女的話題上時,尤其是父母只給弟弟買房不給自己買的時候,下意識忽略了養育之恩本身,只在一味計較利益。

這樣肯定也是不對的。

簡而言之就是,父母把你養大,如果這個過程中沒有虧待和過分苛責你,那麼你長大以後,這份恩情就不應該被埋沒,你就應該有所報答。這是每個人該有的良心和道德,無關其他。

你怎麼看待就這個問題呢?只給兒子買房的父母,就不配得到女兒的孝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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