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讓我知道你們中任何一個人對跳傘的敵人開火, 我會把你們就地槍決!”
很難想像, 以上這句話出自二戰期間的一位德軍指揮官口中, 至於“在戰爭中不能射殺跳傘飛行員”這項規定, 確實在《日內瓦公約》中。
在《日內瓦公約》中明確規定, 戰場之上, 非戰鬥人員不可被射殺, 主要分類有記者、醫務人員、放下武器的戰俘、跳傘的飛行員、紅十字會、紅新月會成員等等, 主要判斷依據就是“有無武器”以及“有無進攻性”。
比如跳傘的飛行員, 其攻擊性武器為“戰機”, 跳傘的那一刻, 飛行員就沒有了武器, 除了隨身配備的小手槍。
如果落到敵方領土中, 飛行員有充足的時間做出投降舉動, 那麼此時, 飛行員就會成為不可被射殺對象, 除非飛行員做出攻擊行為。
1.騎士精神
空戰屬於新時代產物, 一般平民根本沒法成為空軍, 所以早期空軍大多數都是貴族, 貴族又特別講究騎士精神。
大家打仗歸打仗, 該手下留情的時候, 還是得仁慈一點, 下面舉幾個真實發生的例子, 你就知道騎士精神有多麼難能可貴了。
案例1:德軍“空中騎士”弗蘭茲·斯蒂伯格護送美軍B-17回基地
1943年12月, 美軍第379轟炸機大隊在執行過程中幾乎全軍覆沒, 只有一架遭受重創的B-17, 跌跌撞撞的倖存了下來。
德軍飛行員弗蘭茲·斯蒂伯格發現後立即上前追擊, 但他發現B-17領航員已經死亡, 副射手仍在努力搶救已經死亡的主機槍手。
弗蘭茲看到滿是彈孔並且損毀嚴重的敵機, 再考慮到敵軍領航員已死, 於是他示意讓對方跳傘, 這樣就可以留他一命了。
結果這位美軍寧死不屈, 他表示自己不願當德軍俘虜, 或許是弗蘭茲被感動了, 也或許是他身上有著與生俱來的騎士精神,
在掉頭返航前, 弗蘭茲朝這位敵軍深深的敬了一個軍禮。
倖存下來的這位美軍飛行員叫查理·布朗, 他回到營地後一直在擔心弗蘭茲是否會受到懲罰, 戰爭結束後, 他依舊努力尋找著救命恩人的下落。
直到1995年, 兩位白髮蒼蒼的老者第二次見面, 剛一見面就泣不成聲的緊緊擁抱在了一起!
之後, 弗蘭茲解釋道:“當初我破壞了錄影裝置, 並且謊稱追的那架B-17墜海了!哈哈!”
案例2:“紅男爵”曼弗雷德·馮·裡希特霍芬積極救援敵軍跳傘飛行員
曼弗雷德是德軍王牌飛行員,享有“紅男爵”之稱。
在他的一生中共擊落約80架戰機,但他從未射殺過跳傘的敵軍飛行員,反而還積極救助他們,甚至還去醫院探望。
在交換戰俘時,曼弗雷德還會給敵軍送行,按照陣營來講,德軍飛行員應該是英國極為痛恨的對象,可在紅男爵曼弗雷德戰死後,英國卻按照軍人的禮節,神聖莊重的送完他的最後一程,在葬禮上,敵軍紛紛哀悼,仿佛痛失摯友一般。
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歐洲貴族圈子也就這麼大,就如紅男爵曼弗雷德的對手中,其實很多都是昔日好友,實在沒必要下死手。
此外,貴族底蘊深厚,如果知道本族某年輕飛行員在跳傘後還被敵軍射殺,保不準會派殺手潛入地方族群,展開復仇行動,如果都這樣,那就毫無底線可言了,當然絕大多數貴族根本不屑于這麼做。
2.飛行員太過昂貴,活捉後有大用
二戰全面結束,各國之間都在積極商量戰後相關事宜,比如交換(贖回)戰俘等等。
除了戰後交換之外,敵軍還能從飛行員戰俘中獲取至關重要的戰鬥資訊,有的甚至能改變戰局,哪怕隨便說點內部情報也行,因為飛行員跟陸軍士兵不同,他們變相屬於高層,知道的資訊很多很多。
所以很多飛行員即便被抓,也沒有遭受酷刑,反而是被善待。
3.活捉敵軍飛行員,也是為了交換本方飛行員
飛機被毀,只要實力雄厚,很快就能有第二架,可飛行員被射殺,要再找一個補上,可就難了,如果從新兵開始訓練,沒個4~5年不行。
日軍後期空軍力量薄弱,也跟飛行員死亡數量有關係,日軍飛行員打到後面都快沒人了,怎麼跟美國空軍打,盲目派新兵上去打空戰,完全是把戰機仍在海裡。
再比如歐洲諸國,其實飛行員數量也沒多少,要都互相射殺,可能打到中期,空戰就沒得打了。
此外,飛行員技術天花板極高,像中途島海戰,美軍飛行員就炸毀了多艘日軍航母,所以能活捉敵軍飛行員就活捉,留著還能交換我方飛行員。
空戰飛行員跳傘後的真實情況戰場是殘酷的,不射殺跳傘飛行員的約定,可能在戰爭初期大家還會遵守,可實際情況是,到了中期大家就亂來了。
“蘇軍空戰戰術之父”之稱的王牌飛行員波克雷什金,在目睹兒子跳傘仍被敵軍無情射殺後,直接在第二天打爆了一架德軍重型轟炸機He 177,之後把跳傘的10位德軍飛行員當場射殺。
有一次,日軍打到後期軍備嚴重不足,所以不給空軍發傘具了,結果有個名叫山崎卓的飛行員偷偷藏了一副傘具在飛機上,之後戰機不幸中彈,山崎卓十分慶倖自己偷傘具的決定。
結果就在降落過程中,日軍看到降落傘,二話沒說就開槍射擊,因為在他們看來,本國飛行員是沒有傘具的,所以有傘具的就是敵軍……
總的來說,真正的戰場中,有規定也沒用,大量醫護人員、跳傘飛行員、紅十字會人員被射殺的案例比比皆是,戰場不是講道德的地方,是拼命的地方。
所以,雖然戰爭中有不能射殺跳傘飛行員,但有規定是一碼事,遵不遵守是另一碼事。
案例2:“紅男爵”曼弗雷德·馮·裡希特霍芬積極救援敵軍跳傘飛行員
曼弗雷德是德軍王牌飛行員,享有“紅男爵”之稱。
在他的一生中共擊落約80架戰機,但他從未射殺過跳傘的敵軍飛行員,反而還積極救助他們,甚至還去醫院探望。
在交換戰俘時,曼弗雷德還會給敵軍送行,按照陣營來講,德軍飛行員應該是英國極為痛恨的對象,可在紅男爵曼弗雷德戰死後,英國卻按照軍人的禮節,神聖莊重的送完他的最後一程,在葬禮上,敵軍紛紛哀悼,仿佛痛失摯友一般。
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歐洲貴族圈子也就這麼大,就如紅男爵曼弗雷德的對手中,其實很多都是昔日好友,實在沒必要下死手。
此外,貴族底蘊深厚,如果知道本族某年輕飛行員在跳傘後還被敵軍射殺,保不準會派殺手潛入地方族群,展開復仇行動,如果都這樣,那就毫無底線可言了,當然絕大多數貴族根本不屑于這麼做。
2.飛行員太過昂貴,活捉後有大用
二戰全面結束,各國之間都在積極商量戰後相關事宜,比如交換(贖回)戰俘等等。
除了戰後交換之外,敵軍還能從飛行員戰俘中獲取至關重要的戰鬥資訊,有的甚至能改變戰局,哪怕隨便說點內部情報也行,因為飛行員跟陸軍士兵不同,他們變相屬於高層,知道的資訊很多很多。
所以很多飛行員即便被抓,也沒有遭受酷刑,反而是被善待。
3.活捉敵軍飛行員,也是為了交換本方飛行員
飛機被毀,只要實力雄厚,很快就能有第二架,可飛行員被射殺,要再找一個補上,可就難了,如果從新兵開始訓練,沒個4~5年不行。
日軍後期空軍力量薄弱,也跟飛行員死亡數量有關係,日軍飛行員打到後面都快沒人了,怎麼跟美國空軍打,盲目派新兵上去打空戰,完全是把戰機仍在海裡。
再比如歐洲諸國,其實飛行員數量也沒多少,要都互相射殺,可能打到中期,空戰就沒得打了。
此外,飛行員技術天花板極高,像中途島海戰,美軍飛行員就炸毀了多艘日軍航母,所以能活捉敵軍飛行員就活捉,留著還能交換我方飛行員。
空戰飛行員跳傘後的真實情況戰場是殘酷的,不射殺跳傘飛行員的約定,可能在戰爭初期大家還會遵守,可實際情況是,到了中期大家就亂來了。
“蘇軍空戰戰術之父”之稱的王牌飛行員波克雷什金,在目睹兒子跳傘仍被敵軍無情射殺後,直接在第二天打爆了一架德軍重型轟炸機He 177,之後把跳傘的10位德軍飛行員當場射殺。
有一次,日軍打到後期軍備嚴重不足,所以不給空軍發傘具了,結果有個名叫山崎卓的飛行員偷偷藏了一副傘具在飛機上,之後戰機不幸中彈,山崎卓十分慶倖自己偷傘具的決定。
結果就在降落過程中,日軍看到降落傘,二話沒說就開槍射擊,因為在他們看來,本國飛行員是沒有傘具的,所以有傘具的就是敵軍……
總的來說,真正的戰場中,有規定也沒用,大量醫護人員、跳傘飛行員、紅十字會人員被射殺的案例比比皆是,戰場不是講道德的地方,是拼命的地方。
所以,雖然戰爭中有不能射殺跳傘飛行員,但有規定是一碼事,遵不遵守是另一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