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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順喜團伙14人上庭,申請保釋被拒,律師:6人在扣留期間被打

云尊集團掌舵人拿督斯里廖順喜“廖順喜犯罪集團”(Gang Nicky)的16名成員涉嫌參與有組織犯罪活動, 9號被控上靈市法庭, 到場面控的有14人。

他們在通譯員以華語念出控狀后, 其中2名被告表示不認罪, 其他人則表示明白控狀。

警方于9號9時在八打靈再也法庭, 援引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提控落網的16名主要嫌犯, 其中包括廖順喜本人, 以及他的2名弟弟廖偉勤(譯音)和廖偉倫(譯音)。

在被控的16人中, 廖順喜和其妻子不在上庭的名單內。

據了解, 警方押送嫌犯的車在早上8時前就已抵達, 但未被帶進扣留室, 直到8時10分才被帶下車。

其中一項控狀指出, 被告于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0日期間, 在蒲種Persiaran Wawasan的Setiawalk地區成為尼基犯罪集團的一員, 抵觸刑事法典130V(1)條文(被認定有組織的犯罪集團), 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于5年及不超過20年。

另外一項控狀則顯示, 被告林今明(譯音)同時于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9日期間,

在蒲種Persiaran Wawasan的Setiawalk地區被發現幫助尼基犯罪集團, 抵觸刑事法典130W條文, 抵觸刑事法典130W(協助有組織犯罪集團)條文, 若罪成將被判監禁不超過10年。

報道指出, 柔州警方曾分別接獲2宗涉及云尊集團金錢游戲的詐騙案, 開檔調查后發現云尊集團涉及許多不法活動, 于是開始追緝廖順喜。

警方相信, 這個由廖順喜領導的的云尊集團是國內規模最大的犯罪集團之一, 涉及多種惡劣的違法行為等, 并勾結一些執法人員包庇不法活動。

警方隨后開鵜鶘行動3.0(Ops Pelican 3.0), 前后扣查118名涉嫌云尊犯罪集團的男女,

包括8名擁有拿督頭銜的社會名流, 其中42男6女在國家安全罪行法令(特別措施)下被逮捕。

全國總警長阿都哈密指出, 警方已鑒定34名警官、警員及其他執法單法人員疑與云尊集團勾結, 而廖順喜相信是收到風聲潛逃, 至今行蹤成謎。

警方已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藍色通報(Blue Notice), 尋求各國警方協助查明廖順喜的下落。

發出藍色通報后, 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國便可立即對相關人員進行定位、鑒識或取得與刑事調查相關的訊息。

經過約3小時的聆訊后, 法官最終駁回廖順喜犯罪集團14人保釋外出的申請。

法官嘉馬魯丁聽了控辯雙方說詞后, 盡管辯方律師提出各種理由申請保釋, 但法官最終認為沒有出示特別理由, 因此決定駁回保釋申請。

嘉馬魯丁說, 案件擇定于4月22日過堂。

“廖順喜犯罪集團”被控案, 被告代表律師在庭上聲稱, 6名被告包括廖順喜2名胞弟在扣留室期間被毆打, 要求備案。

法官嘉馬魯丁指出, 他們可以針對此事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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