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有不少年輕人在應該工作的年紀不認真工作, 靠父母養活, 這是家庭的悲哀, 也是社會的悲哀。
下面講兩個真實的案例。
一
吳阿姨今年62歲, 每月有兩千多元的退休金, 女兒還時常給她一些零用錢。 按理說, 她的日子會比較好過, 然而, 事實卻並非如此。
為了幫助兒子還他因套現信用卡產生的20萬費用, 吳阿姨現在每天要做兩份工作。
她從早上6點到下午5點在一家公司做保潔工作, 又從晚上10點到第二天淩晨3點在一家餐館洗碗。
她這樣不分晝夜地辛苦工作了一年, 加上原來的積蓄和女兒給的幾萬元錢,
兒子卻在把上一筆欠款還完後, 繼續套現信用卡過度消費, 又產生了15萬欠款。 他現在總是打電話讓吳阿姨再幫他弄錢。
吳阿姨的兒子如今30多歲, 已經結婚有了兩個孩子, 他對自己的孩子及家庭沒有一點責任心, 幾乎從不給家裡寄生活費。 母子三人每月都需要吳阿姨寄錢接濟生活。
吳阿姨現在很後悔, 在兒子未成年時, 由於怕他吃苦受委屈, 大部分事情都順著他, 讓他養成了好逸惡勞又愛亂花錢的習慣。
二
林叔在40歲時得了一個女兒, 對她視若掌上明珠, 一直是有求必應。
女兒讀到高三時, 向他抱怨學習太辛苦, 不想繼續讀下去。 林叔想著自己家境不錯, 又有一定的人脈, 就同意讓女兒退學。
他在一個朋友的公司為女兒找了一份工作,
後來她輕信別人的花言巧語, 準備加入一個傳銷組織, 家人發現後對她百般勸阻, 她都無動於衷。
她先後投入二十幾萬, 在那裡面呆了三年後, 發現並沒有得到被承諾的一千多萬回報。 於是, 她脫離了那個傳銷組織。
但是, 她依然想著要找一份既輕鬆又能掙大錢的工作, 這樣的正當工作是沒有的。 所以, 她大部分時間都在家待著。 林叔現在為他這個寶貝女兒的未來操碎了心。
現在很多孩子都上高中甚至上大學了, 還不能自己做飯洗衣服, 去醫院看病。
父母不可能一生都為孩子服務, 所以, 父母必須從小培養孩子的自力能力和吃苦耐勞的精神。
在孩子三歲後, 父母就應該鼓勵他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 以培養他們對家庭的責任心和熱愛勞動的習慣。
當孩子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困難時, 父母應該鼓勵他們想辦法克服困難, 堅持下去, 不能因為心疼孩子, 怕他們吃苦受委屈, 就同意他們退縮甚至放棄。
幾乎所有的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 然而盲目的愛只會害了孩子和自己。 我們必須學會有原則, 有節制地愛孩子, 只有這樣, 孩子才能健康成長, 我們年老時才會少一些無奈和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