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現行勞保條例規定, 勞工只能就老年年金給付、遺屬年金給付、失能年金給付等多種年金給付中擇一請領, 但依明年5月1日上路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
依勞動部預告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減額調整辦法草案」指出, 只有當超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所採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數額部分, 才要扣減金額;依現行規劃, 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上限提高至7萬2800元、下限則為基本工資。
勞動部舉例, 如被保險人同時請領職災保險嚴重失能年金給付金額2萬元(平均月投保薪資4萬元), 與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金額2萬2000元, 其合計金額為4萬2000元,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科長林煥柏表示, 類似這種情況比較常發生在已請領老年給付的勞工, 自願加保職災保險後又發生職災, 過去只能擇一請領, 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上路後就可以請領2份年金給付。 如最近發生職災導致符合請領年金資格的勞工, 可以等到明年5月1日上路後再請領另一份年金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