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偷翻牆進門偷東西, 被看門狗咬死, 狗主人需要賠償嗎?我們來看看網友們是怎麼看的
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 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 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 違反管理規定, 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 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 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那小偷到我家偷東西,
判狗的刑就得了又不主人打死他的, 另外主人也沒讓他咬死人同時狗也聽不懂, 你去野外被狼吃了國家會賠嗎, 因為國內範圍內。 咬死話該, 誰讓他不勞而得現成經濟財產!如果設有狗照看, 偷東西的遇到主人, 怕露了下死手把主人打死逃跑了又如何解決?別說狗咬死的, 就是主人碰上倆人拼打, 打死也不應當受到法律責任。 現在這樣不安全的事多著呢, 支持犯錯的, 以後更倡狂不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