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說清政府“至死堅持”, 滿清都跪在地上給洋人磕頭了, 還叫至死堅持99年?完全就是給慈禧和李鴻章之流洗地啊!
必須糾正一點, 租界和租借地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原則上, 承租租界土地的國家需要交納租金, 且沒有明確期限;但辟有租借地的國家卻不需要(突出一個“借”字)交一分錢, 且一般有固定期限, 相比來看租借地的危害更大。
中國近代第一塊租借地是租借給德國的膠州灣, 1897年11月, 德國藉口兩個教士在山東巨野(今屬菏澤)被殺, 派艦隊強佔膠州灣, 清政府直接認慫, 和對方談判。
德國人提出要租借膠州灣及周邊四周百里土地,
總理衙門的人一聽只是“租借”土地, 早晚會還給自己, 覺得這生意划算, 但100年的時間有點長了, 便低三下氣哀求對方讓一點。
德國人著實“仗義”, 一看這些低三下四的滿清官員確實可憐, 就“大發慈悲”, 給滿清朝廷讓了1年, 改為租借99年, 還威脅說必須答應, 否則立即出兵佔領東三省, 要你好看!
滿清朝廷砍了1年的價, 覺得很有成就感, 就把《膠澳租借條約》簽了, 雙方皆大歡喜。
在德國人的率先示範下, 其他列強友邦感受到清政府的熱情大方, 紛紛跑來租地,
後來總理衙門才聽說國際上有一慣例叫, 說一個國家佔據或租借另一個國家領土, 如果超過100年對方仍沒能討回去, 這塊領土就成為別人家的了, 在那以後, 滿清朝廷好歹長了個心眼, 租借給列強的地方最多都是99年。
其實這個100年的國際慣例是否執行, 關鍵還在於雙方國力對比。 以滿清一貫卑躬屈膝的奴才相, 什麼誓死拼死之類跟他們完全不沾邊, 只不過歐美列強知道中國國力貧弱, 先租借99年, 到期不還再續租, 你清政府還敢拒絕不成?所以就沒有強迫簽100年的租借期。
不過, 革命烈火很快席捲全國, 腐朽的滿清政府被迅速推翻。 滿清滅亡後, 中國政府通過不斷努力,
落後就要挨打, 拳頭才是硬道理, 真理永遠在大炮射程內!這便是歷史留給我們的慘痛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