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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鳳婚後再上訴,要求周星馳支付8000萬傭金,遭法官當場駁回

9月7日, 周星馳和前女友于文鳳又上新聞了, 原因是于文鳳不服原審結果上訴, 被三名法官當庭駁回, 不知于文鳳會否再次起訴呢?

去年十一月, 分手十年的于文鳳正式起訴周星馳, 要求星爺兌現口頭承諾的8000萬的港元分紅, 星爺始終認為口頭承諾沒有法律效力, 只是花前月下逗女方開心的情話, 而周星馳也並非一毛不拔, 兩人交往12年星爺至少付出了一千多萬。

據瞭解, 于文鳳是星爺的女粉絲,

二人在1998年走在一起, 後來周星馳介紹女方進入自家公司, 每個月拿兩萬港元的薪水。

于文鳳生于豪門, 父親是善于投資的知名富商于鏡波, 她從小耳濡目染, 認為自己有投資眼光, 故而才希望幫星爺投資和炒股。

星爺表示于文鳳的投資能力有限, 一度炒股虧掉1300萬港元, 不過兩人當初感情密切, 星爺為了討女方開心, 口頭承諾只要賺到錢就給10%分紅, 虧錢就不用。

于文鳳認為星爺後來投資的「天比高」豪宅, 是她極力推薦的, 星爺應該分給自己10%的分紅, 即8000萬港元。

星爺表示投資這套豪宅是個人的決定, 于文鳳並沒有實質性的援助, 而且投資「天比高」用于自住, 不可以算入投資范疇, 但出于昔日感情, 後來還是給了于文鳳一千萬港元。

兩人就因「口頭承諾」是否有效對簿公堂, 包括星爺的親姐姐、于文鳳哥哥也露面作證。 結果法院判于文鳳敗訴,

認為口頭承諾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約束力, 而且星爺買的豪宅確實用于自住, 于文鳳也不是仲介人, 判于文鳳敗訴且支付高達半億港元的訴訟費(雙方都聘請了香港頂級的大律師)。

這起官司結束以後, 被認為徹底放下心結的于文鳳轉身嫁入豪門, 與年長16歲的百億富豪廖駿倫註冊結婚,據說這起官司,廖駿倫一直在背後出謀劃策。

萬萬沒想到,于文鳳並沒有完全放棄,婚後又重新上訴要求法院駁回敗訴判決。

9月7日,雙方代表律師再次唇槍舌戰,于文鳳方認為原審法官法律上出錯,堅持周星馳需根據其具法律效力的口頭協定,支付10%的投資分紅,三位法官討論片刻後,當場駁回于文鳳的上訴。

與年長16歲的百億富豪廖駿倫註冊結婚,據說這起官司,廖駿倫一直在背後出謀劃策。

萬萬沒想到,于文鳳並沒有完全放棄,婚後又重新上訴要求法院駁回敗訴判決。

9月7日,雙方代表律師再次唇槍舌戰,于文鳳方認為原審法官法律上出錯,堅持周星馳需根據其具法律效力的口頭協定,支付10%的投資分紅,三位法官討論片刻後,當場駁回于文鳳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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