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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妻將唯一的房產留給外孫,4個兒子激烈阻撓,與外甥對簿公堂:親情面目全非

有時, 在金錢這個「試金石」面前, 親情與愛情似乎顯得不堪一擊。

老話講, 提錢傷感情, 足以證明金錢在人們心中的地位。

6月18日, 相關媒體報導了這樣一個案件——疼愛的小女兒去世,

夫妻倆將房子留給了外孫, 二人去世後, 外孫欲繼承房產時卻受到了四個兒子的阻攔。

無奈之下, 外孫將四個舅舅告上法庭, 對簿公堂間, 親情面目全非。

日前, 法院作出了此案的二審判決。 不論結果如何, 舅舅們與外甥之間的感情, 已經支離破碎了。

外公立遺囑將房產留給外孫 4個兒子不同意了

王老伯是上海人, 與老伴育有4子1女, 女兒最小, 也最受二人喜愛, 每每有好東西, 第一個想到的定是小女兒。 小女兒生了兒子後, 老兩口更是上心, 對小外孫百般疼愛。 但不幸的是, 2016年, 小女兒意外離世, 白髮人送黑髮人, 老年喪女之痛不足為外人道也。

此後, 老兩口將雙倍的愛, 都給了失去母親的外孫,

並決定把名下唯一的一套房產, 作為遺囑留給外孫。 2017年初, 老兩口在上海市普陀公證處做了公證, 二老的房屋產權份額, 將在離世後, 全部遺贈給外孫。

但外孫想要獲得財產, 也是有條件的。 二老上了年紀, 外孫要讓他們安享晚年, 好生照顧。

二老生病就醫時, 外孫要承擔醫療保險報銷之外的費用, 且在看病時悉心陪伴。

其實, 上述條件根本算不得什麼要求, 三人感情深厚, 照顧老人、陪老人就醫本就是分內之事。

次年, 在王老伯因病離世的二十多天后, 外婆也去世了。 按照此前的遺囑, 外孫將得到老兩口持有的合法產權份額。 外孫辦理了接受遺囑的公證後, 先後拿到了二老的遺產公證書。

從去公證處公證, 再到將公證書拿到手, 過程還是十分順利的, 但讓外孫沒想到的是, 在關鍵地方出現了問題——4個舅舅和舅媽, 沒有一家同意他繼承房產。

舅舅與外甥對簿公堂 二審判決結果已出

這套房產是老兩口唯一的房子, 不給兒子不給孫子, 卻給一個外姓孫子?兒子們不敢相信, 也不能接受, 他們認為外孫手中的公證書存在問題, 與公證規則和公證法的規定背道而馳, 房產應該由第二順序, 也就是子女繼承。

舅舅們阻撓外甥繼承房產, 外甥也沒給舅舅們面子, 將4人告上法庭。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 外孫手中的公證書是合法的, 且二老生命的最後時刻, 是外孫負責辦理入院、出院、購買生活用品、食物等,

雖然用的不是自己的錢, 但付出了精力, 老人最後的時光是外孫陪伴的, 盡到了贍養義務。

故一審判決結果為, 這套唯一的房產由外孫繼承。

此判決結果是4個兒子不想看到的, 很快便提起上訴,但二審判決與一審判決無異,房產仍是由外孫繼承。

不知二老泉下有知,見5家人因為房產對簿公堂時,會是怎樣的感想,是否會後悔如此決定呢?

很快便提起上訴,但二審判決與一審判決無異,房產仍是由外孫繼承。

不知二老泉下有知,見5家人因為房產對簿公堂時,會是怎樣的感想,是否會後悔如此決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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