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本是一件美好而神聖的事。 在萬千人之中與你相遇, 並且組成一個家庭。 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 但是近幾年來, 很多年輕人將婚姻做當兒戲。 “閃離”的人比比皆是。 隨著離婚率的持續增長。 小編都開始恐婚了。 每天去民政局登記結婚, 離婚, 再結婚的人數不勝數。
兩個人要想結婚, 光嘴上說說肯定是不行的。 內心的認定很重要, 但這還得走一套法律程式。 辦完手續後, 工作人員都會給這對夫妻遞上一本紅色的本子—結婚證。 這樣就表示你倆是成為一對合法夫妻了。 從此兩個人要執子之手, 不離不棄。
小編在這裡提醒大家不要抱有什麼僥倖心理。 這兩者的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 並且在派出所的電腦裡都有登記。 並且終生都是無法更改的。 它會一直伴隨著你到死亡那天。 而且你的戶口本也會直接“出賣你”。 上面會顯示你是一婚還是再婚。
如果你沒有離婚, 再去結婚。 這樣就犯了重婚罪。 奉勸大家不要因小失大。 而且如果你真的愛一個, 就應該給對方一個合法的身份。 現在的婚姻相對較自由, 但是請不要違反社會道德。 每一段婚姻都應該建立在平等真誠之上。 沒必要去欺瞞對方。
千萬不要將婚姻當兒戲, 一旦離婚對孩子造成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 所以大家在之前要認真考慮清楚,
所以我們應該珍惜每段婚姻。 從領證的那天起, 就應該彼此包容, 互相珍惜。 共同為這個家庭奮鬥。 離婚不是一件小事情, 這關係到整個家庭。 雖然再婚證上沒有顯示你是第幾段婚姻, 但並不意味著你可以抹掉過去。 希望我們每個人一生只拿一次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