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體育競技»正文

福建商人陝西遭跨省追砍多名嫌疑人翻供 誰是買凶者?

導 讀

商人張春雨被人以酬金12萬元雇凶從重慶追到西安用菜刀砍傷身中四刀, 傷口縫合190多針。 案件偵查階段, 多名被告翻供, 彼此矛盾重重。 他堅持認為, 唐浩並非真正的雇凶者, 砍傷他的人另有“主謀“。

2015年11月3日, 福建籍商人張春雨在陝西考察投資項目時, 遭遇凶徒襲擊, 身中四刀, 傷口縫合190多針。

隨著西安警方的調查, 一起跨省雇凶傷人案內情逐漸顯露。 貴州省人大代表、六盤水昌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舒虹霖捲入其中。

北京時間“暴風眼”(微信號:btime007)注意到, 在時隔1年4個月之中, 舒虹霖的被指控身份一變再變,

由最初被警方認定為“雇凶者”, 在案件移送檢察院後, 被兩次退回補充偵查, 變成取保釋放的“犯罪嫌疑人”。

2017年3月27日, 張春雨被砍傷一案在西安碑林區法院開庭審理。 檢方在起訴書中也將凶案雇主認定為舒虹霖的“結拜兄弟”唐浩, 舒本人被免於起訴。 案件未當庭宣判。

但對於這一起訴意見, 張春雨不予認可。 他始終堅持認為, 唐浩並非真正的雇凶者, 砍傷他的人另有“主謀”:“我不認識唐浩, 也無任何生意往來, 更談不上有什麼過節”。

張春雨代理律師陳豔告訴北京時間“暴風眼”, 此案除第四被告人未翻供外, 其餘被告全部翻供, 庭審時彼此矛盾重重。

張春雨遭兩人持菜刀襲擊, 身上多處受傷。

跨省追砍

碑林區檢察院的起訴書,

還原了張春雨被砍一幕。

2015年11月3日下午16時30分, 在西安皇后大酒店門口, 張春雨與同事何安文突遭兩名手持菜刀的人一陣猛砍。 張春雨身中四刀, 傷口縫合190多針。 張春雨右上肢神經、血管、肌腱損傷, 右肱骨上下段骨折。

司法鑒定表明, 張春雨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 何安文輕傷一級。

起訴書稱, 經審理查明, 唐浩在2014年得知舒虹霖與張春雨產生矛盾, 便欲伺機教訓張春雨替舒虹霖出氣。

2015年10月30日晚, 唐浩得知張春雨到西安辦事, 遂駕車將胡人元、趙永華、趙思、張恩君等四人從重慶載至西安咸陽國際機場。

隨後唐浩將張春雨的照片及當日航班資訊告知胡人元, 並指使胡人元四人在機場對張春雨進行攔截報復。

但機場接機人多無法下手, 胡人元、趙永華、趙思、張恩君便租車跟蹤張春雨至西安市常春藤酒店進行蹲守, 其間胡人元向唐浩索要費用20000元。

由於第二天胡人元跟丟了張春雨, 四人便租車返回重慶。

直到2015年11月2日, 胡人元、趙永華夥同黃鑫從重慶趕到西安皇后大酒店, 由胡人元、趙永華進行守候伺機行動。 由黃鑫接應二人離開。

2015年11月3日下午16時30分, 當張春雨與同事何安文等人行至皇后大酒店門口時, 胡人元、趙永華手持菜刀對他們進行砍擊。

後胡、趙、黃從西安逃回重慶。 案發後胡人元給黃鑫2000元作為報酬, 唐浩給胡人元、趙永華共100000元報酬, 胡人元得57000元, 趙永華得到43000元, 案後贓款揮霍。

主動投案

由於張春雨在西安考察投資項目時被砍傷,

他的事情得到西安市碑林區公安分局(下稱“碑林公安”)的高度關注, 兩名行兇者和唐浩很快被抓捕歸案。

碑林公安在偵查期間發現, 唐浩、胡人元和趙永華系受人雇傭砍人。

北京時間“暴風眼”(微信號:btime007)獲悉, , 2016年1月7日, 舒虹霖主動前來碑林公安投案自首。 隨後的偵查表明, “舒虹霖為雇凶者”。

貴州人大官方網站顯示, 舒虹霖為貴州省十二屆人大代表

身為六盤水昌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舒虹霖, 1986年初中畢業後就從重慶到貴州省六盤水市經營企業, 從2006年起開始當選為貴州省人大代表。

貴州省人大辦公廳的官員向北京時間“暴風眼”(微信號:btime007)證實, 舒虹霖現在仍是貴州省十二屆人大代表。

按唐浩早先的供述,

他受舒虹霖指使為報復張春雨而雇傭了胡人元、趙永華、黃鑫, 舒虹霖分兩次為他們支付了12萬元的酬金。

據北京時間“暴風眼”(微信號:btime007)瞭解, 舒虹霖投案自首後貴州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曾開會研究決定許可對舒虹霖採取強制措施。

2016年2月3日, 舒虹霖被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檢察院(下稱“碑林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准逮捕。

而在此前的2015年12月份, 舒虹霖就接到過貴州省人大選聯委的電話通知, 他也曾到貴州省人大選聯委說明了相關情況。

碑林公安初次偵查結束後, 在2016年3月23日出具了第一份起訴意見書, 將舒虹霖列為張春雨被砍傷案的首犯。

但碑林公安把案件移送到碑林檢察院審查起訴後, 碑林檢察院認定舒虹霖“涉案證據不足、事實不清”。 2016年7月29日,舒虹霖被釋放。

2016年9月,該案被移交至碑林區法院,該院審查案件後認為舒虹霖存在買凶嫌疑,在2016年11月23日將案件退回碑林檢方。

張春雨和舒虹霖之間有何恩怨?據張春雨透露,他與舒虹霖原本關係不錯,舒虹霖還借過200萬元錢給他,但由於還款後不好意思要回借條,舒虹霖就到法院起訴他欠錢。

北京時間“暴風眼”(微信號:btime007)獲得的司法文書顯示,張春雨與舒虹霖的借款糾紛案在2015年11月4日被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認定張春雨已償還借款。

巧合的是,張春雨被砍剛好發生在法院判決結果出來前一日。

多人翻供

讓張春雨意料不到的是,除了舒虹霖被釋放免於起訴外,其餘到案人員在警方的補充偵查中幾乎全員翻供。

北京時間“暴風眼”(微信號:btime007)獲得的消息表明,唐浩、胡人元、趙永華在翻供前有多個重要細節的供述高度一致。

其中包括供述舒虹霖教訓張春雨的原因、以及唐浩找人報復張春雨系受舒虹霖所托和買凶議價地點、時間與過程和案後付款過程細節等。

唐浩開始向警方承認,在2015年10月下旬,舒虹霖讓他幫找幾個人去打個人。唐浩通過朋友圈一個叫劉紅的人幫他介紹了胡人元。

後來唐浩要胡人元“把人打慘點”,就請示舒虹霖要12萬元錢,舒虹霖當即往他卡裡轉了10萬元。舒同意後,唐浩就先給胡人元20000元錢。

唐浩、胡人元、趙永華也向警方交代了他們三人在重慶市江北區洋河體育館旁邊的茶樓中商定了“砍人的價錢是12萬”,是由唐浩電話請示舒虹霖後確定的。

警方還查明,張春雨被砍傷後,胡人元、趙永華得到之前商定的行兇款,但他們也支付1000元給唐浩作為“雇傭答謝費”。

按唐浩、胡人元、趙永華翻供前的供述,舒虹霖報復張春雨是因為其老婆與張春雨“有不清楚的男女關係”。

但唐浩在2016年5月翻供稱,報復張春雨系其自己想法,在聽聞張春雨欠舒虹霖200萬的事後想替舒收賬出氣,遂雇傭胡人元等人報復張春雨。

對於被抓獲後交代整個案子都是受舒虹霖指使的原因,唐浩表示自己被抓舒虹霖未被抓,想推脫自己的責任。

對案發前舒虹霖向唐浩轉帳10萬元和案後給2萬元現金的解釋,舒虹霖稱只給10萬元購買其產品貨款。

“丟失”的證據

儘管唐浩、胡人元、趙永華三人多次翻供,但在張春雨代理律師陳豔看來,他們翻供後的口供與公安調取的證據仍然表明舒虹霖在張春雨被傷害案中有撇不清的關係。

對於張春雨的航班資訊與照片來源問題,舒虹霖的另一“結拜兄弟”伍書平向警方證實,舒虹霖稱自己手機沒電,就用他的手機發送了張春雨的相關資訊給唐浩。

舒虹霖在投案時向警方證實了伍書平的說法,但唐浩翻供後向警方交代,舒虹霖與伍書平並不知曉他要張春雨資訊幹什麼,他還解釋在案發時舒虹霖來西安是其主動邀請過來玩。

碑林公安的第一份起訴意見書稱,舒虹霖因糾紛問題與張春雨發生矛盾,遂以12萬元報酬委託唐浩雇人到西安報復張春雨。

後來碑林公安修改起訴意見書,將舒虹霖從首犯變為取保釋放的“犯罪嫌疑人”,並最終開庭時被免於起訴。

陳豔告訴北京時間“暴風眼”(微信號:btime007),碑林公安開庭前通知她,已於3月15日向碑林檢察院提交了舒虹霖獲取張春雨航班資訊的證據。

陳豔稱,儘管在開庭時公訴人並未向法庭出示該證據,但公訴人承認收到過警方提交關於舒虹霖獲取張春雨航班資訊的材料。

公訴人在舉證時表示他們提交的證據裡有舒虹霖的通話記錄和短信,證明舒虹霖在案發前向一個叫藍如碧(音)的人查詢過張春雨的航班資訊。

但陳豔在碑林檢察院移交的所有證據中並未找到該份證據,她也向法庭提出當庭核查,仍未找到舒虹霖的通話記錄和短信。

北京時間“暴風眼”向舒虹霖透過短信說明採訪意願並撥打其電話,截至發稿時未獲任何回應。

張春雨表示,舒虹霖在取保候審後曾兩次打電話威脅自己和何安文。

在2016年8月份,舒虹霖電話裡兩次辱駡張春雨“你個雜種”等,並威脅“我兩天內到你店里弄你”、“老子讓你趴著笑”等。

根據張春雨提供的通話錄音,就在2016年11月23日晚,舒虹霖打電話給何安文稱,“你們不要出門,我二十幾號去廈門,你們看好自己的腿。”

就在此前數日,張春雨和何文安,剛到廈門。

北京時間調查原創何光偉

”暴風眼”為你探求真相,如有新聞線索,歡迎爆料。

2016年7月29日,舒虹霖被釋放。

2016年9月,該案被移交至碑林區法院,該院審查案件後認為舒虹霖存在買凶嫌疑,在2016年11月23日將案件退回碑林檢方。

張春雨和舒虹霖之間有何恩怨?據張春雨透露,他與舒虹霖原本關係不錯,舒虹霖還借過200萬元錢給他,但由於還款後不好意思要回借條,舒虹霖就到法院起訴他欠錢。

北京時間“暴風眼”(微信號:btime007)獲得的司法文書顯示,張春雨與舒虹霖的借款糾紛案在2015年11月4日被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認定張春雨已償還借款。

巧合的是,張春雨被砍剛好發生在法院判決結果出來前一日。

多人翻供

讓張春雨意料不到的是,除了舒虹霖被釋放免於起訴外,其餘到案人員在警方的補充偵查中幾乎全員翻供。

北京時間“暴風眼”(微信號:btime007)獲得的消息表明,唐浩、胡人元、趙永華在翻供前有多個重要細節的供述高度一致。

其中包括供述舒虹霖教訓張春雨的原因、以及唐浩找人報復張春雨系受舒虹霖所托和買凶議價地點、時間與過程和案後付款過程細節等。

唐浩開始向警方承認,在2015年10月下旬,舒虹霖讓他幫找幾個人去打個人。唐浩通過朋友圈一個叫劉紅的人幫他介紹了胡人元。

後來唐浩要胡人元“把人打慘點”,就請示舒虹霖要12萬元錢,舒虹霖當即往他卡裡轉了10萬元。舒同意後,唐浩就先給胡人元20000元錢。

唐浩、胡人元、趙永華也向警方交代了他們三人在重慶市江北區洋河體育館旁邊的茶樓中商定了“砍人的價錢是12萬”,是由唐浩電話請示舒虹霖後確定的。

警方還查明,張春雨被砍傷後,胡人元、趙永華得到之前商定的行兇款,但他們也支付1000元給唐浩作為“雇傭答謝費”。

按唐浩、胡人元、趙永華翻供前的供述,舒虹霖報復張春雨是因為其老婆與張春雨“有不清楚的男女關係”。

但唐浩在2016年5月翻供稱,報復張春雨系其自己想法,在聽聞張春雨欠舒虹霖200萬的事後想替舒收賬出氣,遂雇傭胡人元等人報復張春雨。

對於被抓獲後交代整個案子都是受舒虹霖指使的原因,唐浩表示自己被抓舒虹霖未被抓,想推脫自己的責任。

對案發前舒虹霖向唐浩轉帳10萬元和案後給2萬元現金的解釋,舒虹霖稱只給10萬元購買其產品貨款。

“丟失”的證據

儘管唐浩、胡人元、趙永華三人多次翻供,但在張春雨代理律師陳豔看來,他們翻供後的口供與公安調取的證據仍然表明舒虹霖在張春雨被傷害案中有撇不清的關係。

對於張春雨的航班資訊與照片來源問題,舒虹霖的另一“結拜兄弟”伍書平向警方證實,舒虹霖稱自己手機沒電,就用他的手機發送了張春雨的相關資訊給唐浩。

舒虹霖在投案時向警方證實了伍書平的說法,但唐浩翻供後向警方交代,舒虹霖與伍書平並不知曉他要張春雨資訊幹什麼,他還解釋在案發時舒虹霖來西安是其主動邀請過來玩。

碑林公安的第一份起訴意見書稱,舒虹霖因糾紛問題與張春雨發生矛盾,遂以12萬元報酬委託唐浩雇人到西安報復張春雨。

後來碑林公安修改起訴意見書,將舒虹霖從首犯變為取保釋放的“犯罪嫌疑人”,並最終開庭時被免於起訴。

陳豔告訴北京時間“暴風眼”(微信號:btime007),碑林公安開庭前通知她,已於3月15日向碑林檢察院提交了舒虹霖獲取張春雨航班資訊的證據。

陳豔稱,儘管在開庭時公訴人並未向法庭出示該證據,但公訴人承認收到過警方提交關於舒虹霖獲取張春雨航班資訊的材料。

公訴人在舉證時表示他們提交的證據裡有舒虹霖的通話記錄和短信,證明舒虹霖在案發前向一個叫藍如碧(音)的人查詢過張春雨的航班資訊。

但陳豔在碑林檢察院移交的所有證據中並未找到該份證據,她也向法庭提出當庭核查,仍未找到舒虹霖的通話記錄和短信。

北京時間“暴風眼”向舒虹霖透過短信說明採訪意願並撥打其電話,截至發稿時未獲任何回應。

張春雨表示,舒虹霖在取保候審後曾兩次打電話威脅自己和何安文。

在2016年8月份,舒虹霖電話裡兩次辱駡張春雨“你個雜種”等,並威脅“我兩天內到你店里弄你”、“老子讓你趴著笑”等。

根據張春雨提供的通話錄音,就在2016年11月23日晚,舒虹霖打電話給何安文稱,“你們不要出門,我二十幾號去廈門,你們看好自己的腿。”

就在此前數日,張春雨和何文安,剛到廈門。

北京時間調查原創何光偉

”暴風眼”為你探求真相,如有新聞線索,歡迎爆料。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