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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聶樹斌”周遠:出獄後第一次逛街 發現走不回去了

“我的人生可以說是全毀了。 ”周遠站在新疆伊寧的老房子裡, 回想他被帶走的場景, 反復說著這句話。

2017年11月30日, 周遠拿到了他二十年來期盼的無罪判決。

1997年5月17日晚11時, 27歲的周遠因一起女性猥褻案被警方帶走。 1998年6月, “真凶”落網。

周遠原以為自己可以洗清嫌疑, 但其“供述”的38起案件仍被認定了7起。 僅憑口供, 周遠被判死緩。 此後, 又經歷了無期、死緩、無期、十五年有期徒刑四次有罪判決。

“高興, 又高興不起來。 ”他表示, “遺憾太多, 最大的遺憾是沒有孩子。 ”

周遠計畫, 未來想賣牛掙錢, “以平常心對待生活”。

無罪:我沒感謝法官

“三三(周遠小名), 過來給我拉上拉鍊。 ”周遠知道, 母親羽絨服換過的拉鍊又不好用了。

73歲李碧貞為兒子伸冤奔波了二十年, 如今已是一位顫顫巍巍的古稀老人。

但正是母親的堅持, 周遠才等來了“清白之日”。

2017年11月30日, 周遠案在伊犁州法院進行終審宣判。

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宣判“周遠無罪”時, 周遠表現得很平靜, 但他明白, 緊張消失了, 心裡石頭終於落地了。

(周遠被宣判無罪 圖/北京時間)

周遠沒感謝法官。 他高興, 又高興不起來。 “很複雜的情緒, 但至少是心裡輕鬆了, 可以長舒一口氣。 ”

如果沒有這場意外, 他可能也只是做一個普通的工作, 擁有一個普通的家庭, 擁有一個自己的孩子, 過他現在最想過的普通人的生活。

母親李碧貞也不開心, “在為兒伸冤的這條艱難的路上我奔波了20年, 淚流成河, 終於把我、我丈夫、我兒子身上的汙名洗白了。 但我所有的人生都失去了”。

從2012年出獄到宣判無罪, 周遠根本找不到正經的工作, 只能打打零工, 他有案底, 又脫離社會這麼久, 除了體力活, 也沒什麼能幹的事。

剛出來的時候, 他最怕的就是跟熟人打交道。 他喜歡認識一些陌生人, 互相不知道過往, 負擔很少, 相處起來更“方便”。

此外, 他確確實實感覺自己“笨”了。

“我進去的時候, 還沒手機。 現在母親教我用手機, 我感覺我會用了。 第一次拿手機, 接到電話了, 是她打來的, 我一下給忘掉了, 不知道咋樣接手機。 ”

(周遠已經學會了使用手機 圖/北京時間)

但是他又不好意思問別人, “當時也就是故作鎮靜, 我就是不接。 當時我就意識到, 不接電話是正常的。 ”

但這件事情卻讓李碧貞生氣了。

“她就問我你咋不接電話, 我先開始沒吭聲, 過了一會兒, 我就說我不會接了, 我不會接。 她就沒吭聲了, 還能說啥呢。 ”母親怕他因為案子再次被帶走, 兩個人都敏感到無以復加的程度。

他想像一個普通人生活, 不想別人把它當做異類, 但總是有說“漏嘴”的時候。 有一次他在市場看見做錢幣收藏的人, 其中有一版錢, 他沒有見過, “我就說哪有這樣的錢啊”。

後來, 周遠才意識到這是在他服刑期間發行的一套人民幣, 從發行到退出流通, 他都錯過。

這15年, 他錯過了太多, 在伊寧的這個小城裡, 連曾經荒蕪的土地都已經變成了開發區。

出獄後, 他用了一段時間, 每天在城裡走來走去, 漫無目的的閒逛, “我拐過幾個十字路口後, 按照原路走, 發現走不回去了, 過了好幾天, 才把以前的主要道路找到感覺。 ”

經歷了這麼多年的苦難, 周遠描述現在的感受, “從未想過自己會無罪”, 就像當初他從未想過自己什麼都沒幹, 但會身陷囹圄。

被帶走:媽, 我沒事

1997年5月17日晚, 周遠和往常一樣, 在家裡看電視。 前不久, 周遠的大姐查出了癌症, 正在烏魯木齊治病, 醫藥費不夠了, 本來在醫院陪護的母親李碧貞, 前兩天剛回到伊寧籌錢。

突然, 有人在敲門。

周遠以為是母親白天忙的事情還沒有結束, 邊去開門邊喊母親, “媽, 有人找”。

可對方稱是公安局的, 要找周遠瞭解點情況。

周遠和母親都蒙了, 李碧貞問周遠, “你幹什麼了?”周遠一頭霧水, 他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情況, 便轉問員警, 可員警執意要回公安局說。

周遠怕父母著急上火, 想著自己也沒有做什麼違法的事情, 於是披了件衣服就跟員警下樓了。 臨走, 他跟母親說, “媽, 我沒事”。

李碧貞從臥室出來的時候, 看了一眼時鐘, 晚上十一點了。

周遠家住在二樓, 他剛邁出門口, 下了三四個臺階, 突然之間, 三樓、一樓都有人沖了上來, 瞬間包圍他。 員警把他的胳膊反壓過來, 推著他往樓下走, 塞到樓下早已停好的紅色麵包車裡。 期間, 周遠沒有出一點聲音。

事後, 李碧貞才逐漸知道, 兒子被帶走和伊寧一系列猥褻女性的案子有關。 從1991年開始, 不斷發生潛入女生宿舍、民宅傷害女性的事件。犯罪分子趁女生熟睡、無意識時剪破女生的內褲,用棍棒、利器等傷害女生的下體。

(周遠再次回到案發現場之一 圖/北京時間)

1997年5月17日淩晨,伊寧市第三中學女生宿舍再次發生這樣的事情,王華(化名)在熟睡中被猥褻,並被對方用匕首刺傷下體。

1997年是周遠回家的第三年,此前他在烏魯木齊讀中專,畢業之後,他一直處於待業狀態。

“當時學校裡有政策,如果父母兩個人都在教育系統工作,可以給子女安排進來。”周遠在等著。那時,李碧貞在學校裡辦了一個冷飲攤,生意火爆,周遠有時也幫著母親照顧攤子。

周遠被抓,一家人似乎都變成瘟神。李碧貞在學校工作時,與當時的團委書記關係不錯,每當她送報紙、信件到她辦公室時,團委書記都會給她泡茶、聊家常,後來,團委書記升任為副校長。

出事之後,李碧貞曾想找她瞭解情況,可李碧貞敲門,對方直接拒絕讓她進門,一看到她便說,“ 你看你們兩口子,怎麼教育娃娃的,把娃娃教成這樣一個娃娃,我們學校全部的名譽都叫你們給毀掉了,有好多人都要砸你們家玻璃呢,都要把你們趕出去呢。”

李碧貞沒有吭聲,就讓她罵吧。回到家後,她坐在沙發上哭,她跟丈夫說,“老周啊,我們死吧,沒辦法活了”,老周說,“行啊,一了百了”。

他們真的想死了,可考慮到死了之後孩子怎麼辦?怎麼看待這件事?最終,還是放棄了這個念頭。

但李碧貞一直想不明白,為什麼會是自己的兒子被盯上。直到後來,她才聽說,可能是因為他晚上經常在三中的院子裡轉、散步。“這裡就是他的家啊,他在自己家裡散散步還不行嗎?”

周遠喜歡下棋,有時候晚上下棋或者看棋回來晚了,他便不叫看大門的叔叔了,翻大門進來。這些或許都成為他“作案”的佐證。

定罪:相信我一個也沒幹

給周遠定罪的僅僅是他自己的口供。

“四天四夜沒合眼,第一份筆錄是19號23點到20號淩晨一兩點鐘錄的。”周遠說,他遭到了刑訊逼供。

周遠回憶稱, 最初,他的雙手被反銬在背後,一位黃姓的員警拿來幾本書,塞在後背與手之間的縫隙中。 後來,辦案人員拿來了一個“測謊器”。“一個線頭插在我的腰上,一個線頭接在我的腳上”,辦案人員告訴他,“你什麼時候不說謊了,‘測謊器’就不響了”,他表示,“測謊器”每響一聲,伴隨而來的,便是蔓延周身的電流和異常劇烈的刺痛感。

後來與獄友說起這件事,他才知道,這根本不是什麼“測謊器”,俗稱“搖把子“,一種從老式電話中改造過來的刑訊器具。

“可能是一種本能吧,如果是一直不交代的話,覺得這樣下去,很可能連這一關都過不了。就是想擺脫這種疼痛,感覺難受的很。就給他們說‘我交代’、‘我交代’,至於怎麼交代,想都沒想。”

周遠無奈地說,“我都後悔我沒幹,幹的話我可以說出來。”

在余姓員警的“協助”下,周遠完成了他的口供,“交代”了38起案子,也是定罪的唯一證據。

周遠被抓兩個月後,相似的案件又再次發生。“這個時候,就有人懷疑了,是不是當時抓錯了?”

1998年6月,霍勇因猥褻女性被抓,歸案後,他交代了自1991年至1998年34起盜竊、侮辱傷害女性的案件,作案手法、時間等與“周遠案”極其相似。

在霍勇歸案後不久,承辦周遠案子的法官告訴李碧貞,“那個人已經抓到了。”

李碧貞趕忙問,“我兒子怎麼辦?”法官表示,“我們研究嘛。”

獄中,周遠曾以為,只要真凶抓到了,他就能出去。

周遠和霍勇關在同一所監獄,有一天在和家屬見面的時候,周遠見到了霍勇,相距不過一米多遠。

“他應該是在和老婆、孩子見面,說話聲音很小,我聽不清他說什麼。”周遠直直得盯著霍勇看了好久,他想和霍勇說說話。

“我就想跟他說,你就是霍勇吧,沒事,我也抓進來了,我不怪你,事情到底是不是你幹的?”周遠想著對話內容,打了幾遍腹稿。

“見面他先見完的,我是第二個進到大牆裡面的,我剛想跟他說話的時候,他慢慢的轉過身去了,話也就沒說上。”

擦身而過的不僅是霍勇,還有“無罪”的判決。

1998年8月20日,周遠因涉案七起,一審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時隔一年三個月,一審開庭那天,李碧貞見到自己的兒子。

當時,周遠的案子並不公開審理,李碧貞和老伴兒只能坐在法院對面默默的等著。

由於去的時間有些晚,李碧貞沒能看見兒子被帶進法院的場景,直到審理結束,工作人員把周遠從法院裡押出來的時候,他們相見了。

李碧貞說,“他當時在馬路的對面,看見我們,他大聲的喊著,‘老娘,你相信我,我一個也沒幹’”。

伸冤:一個包子吃一天

周遠這一句喊,讓李碧貞近一個禮拜沒合眼,腦海中全都是兒子喊的這句話, “我吃三四片安眠藥都不行,就是睡不著”。即使沒有這句話,李碧貞也相信兒子絕對沒幹。

周遠收到一審判決後,提出了上訴,李碧貞也開始了她的奔波之路。伊寧市、伊犁州、新疆自治區、北京,各級法院、檢察院她都跑遍了。

李碧貞和丈夫周佩的老家在湖南永州,養育了四個孩子,三個兒子,一個女兒。五十年代,周佩是西北大學歷史系的高材生,本可以留校的他響應國家號召,來到伊寧三中當歷史老師。

李碧貞與周佩是同鄉,唯讀過一年半的小學。結婚後,她跟隨丈夫一起來到了這個邊疆的小城,在學校傳達室工作。

周遠提出上訴後,1998年冬天,李碧貞到新疆高級人民法院瞭解情況,負責辦案的法官告訴她,案子已經退了,讓她回去找中院。這一句話把李碧貞弄糊塗了,中院是哪兒?中醫院嗎?後來問了周佩的學生,才知道中院是指中級人民法院。

可現在,李碧貞已經能夠準確的背出《刑法》的法條,說出適用條款。

2003年,李碧貞踏上了進京的路,借住在兒子同學的家裡,“住在通州,早上五點多鐘就起床,有時候喝幾口水就往檢察院或法院去”。

彼時,李碧貞全家為了兒子近乎傾家蕩產了。吃不起盒飯,她有時一天只能吃五毛錢一個的大包子。

(李碧貞把羽絨服袖子上打了一個補丁繼續穿 圖/北京時間)

包子五毛錢一個,稀飯五毛錢一碗,商家為了賺錢,不拆開賣。“有時候我們就和人家合著買,你吃包子我吃稀飯。就那幾個錢,捨不得花,看了一個礦泉水瓶子也撿上去賣。”

李碧貞穿著打補丁的羽絨服睡過橋洞,累了,她就坐在馬路邊上哭。有人詢問,她就從包裡拿出一份周遠的材料給他們看。

“每次出去我都列印好多份,想著要給好多人看嘛,列印一張就是五毛錢。”

這些苦,她都能承受,讓她最為難過的是,在給兒子伸冤的路上,老伴兒去世了。老伴去世的時候啥都沒說,只是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李碧貞知道老伴在想什麼,他沒等到兒子昭雪,他走的並不心安。

對於兒子,李碧貞選擇了隱瞞,“他在裡面什麼忙也幫不上,告訴他幹嘛?”

但周遠漸漸能夠感覺出來,以前大多都是父母一起來看他,一次兩次,爸爸沒出現,後面的日子,爸爸再也沒出現過。他心裡大抵也明白了,但母子倆心照不宣誰也不提。

2011年,周遠迎來了最有意義的改判之一,認定的犯罪事實由五起變為兩起,被改判為有期徒刑十五年,此時,他已服刑十四年有餘。

“我今天能出來,我媽受了很多苦。還沒出監獄的時候,儘量的調整自己,不要急,不要慌,如果太盼望的話,時間將過得特別特別慢。”

2012年5月21日,監獄的大門打開了。

“見了面兩個人也沒說話,無言的狀態。我看著我媽,我媽看著我,後來我媽說,‘兒子,我們回家吧’。”

母子倆從監獄慢慢往公交站走。

這一條路,周佩和李碧貞一起走過,李碧貞自己走過,終於這次,是和兒子一起走。他們斷斷續續地說話,沒有擁抱,沒有哭。

“走了大概有十幾米,我媽說,不要回頭,往前直直走就行了,我明白那個意思,一路上也沒回頭。”

“回到家之後,老娘跟我說,去那個屋裡跟你老爹說說話去。我對著我爸的照片說了聲,爸爸,兒子今天回來了。我看著我爸爸的相片,默默看了一陣,然後就退出那個房間了。”

(周遠一家人合照 圖/北京時間)

周遠很遺憾,父親永遠也不能知道他的事情了,看不見他的自由了。他曾想,如果父親活著,情況肯定會不一樣,“比如說,我出來他就見到我了,或者握手、說話,這一切都不可能發生了”。

未來:計畫養牛賺錢

儘管周遠回家了,但李碧貞的申訴之路並未停止。

“如果真是我們家娃娃幹的,打掉他我們都不收屍的,可不是我們家娃娃幹的,不用說十五年,十五天,十五分鐘都不行。”2013年,她再次到北京相關部門反映情況,最終獲得最高法院的重視。

2016年11月,最高法院對周遠案作出再審決定書,要求新疆高院進行再審。2017年8月,新疆高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指出原判認定周遠犯故意傷害罪、強制猥褻婦女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周遠構成犯罪。

最終宣佈,周遠無罪。

再過幾天,周遠就要去給父親上墳了,他想把判決燒給父親,跟他說說話,告訴他,兒子終於昭雪了,“相信燒給他,他能看得見,說給他聽,他能聽得見”。提起父親,周遠的語氣中總是淡淡的苦澀,難掩遺憾。

對於未來,他暫時還沒有確切的打算。“想跟朋友一起去養牛,賺點錢,然後再看看能幹點什麼。”

(周遠對於未來還沒有確切的規劃 圖/北京時間)

周遠即將著手準備申請國家賠償了。這筆錢,他們不知道會有多少,但李碧貞想用這筆錢給兒子買套房子,娶個媳婦,讓兒子能有一個自己的家,再有一個自己的孩子。“就是現在找一個,明天生個娃娃,等到他娃娃二十歲,他也七十歲了,很迫切的。”

周遠說,這一場劫難,幾乎毀掉了他全部的人生,而他最遺憾的,就是沒能擁有一個自己的孩子。“要是有孩子的話,他都可以跟我說話,我就有人說話了。”

和當初一樣,法院的這些事依舊是李碧貞在跑。

“我得生活嘛,天天跑檢察院、法院的話,我的生活怎麼辦?”周遠解釋。

除了兒子,掛在李碧貞心頭的還有一件事,那就是給老伴兒周佩遷墳。周佩去世之後,李碧貞把他安葬在烏魯木齊的一個小村子裡,她現在要帶老伴兒回湖南老家,周佩在世時,他們曾經說過要一起回老家養老。

“落葉歸根,離開這個傷心地。”

文/北京時間記者 隋雯雯

不斷發生潛入女生宿舍、民宅傷害女性的事件。犯罪分子趁女生熟睡、無意識時剪破女生的內褲,用棍棒、利器等傷害女生的下體。

(周遠再次回到案發現場之一 圖/北京時間)

1997年5月17日淩晨,伊寧市第三中學女生宿舍再次發生這樣的事情,王華(化名)在熟睡中被猥褻,並被對方用匕首刺傷下體。

1997年是周遠回家的第三年,此前他在烏魯木齊讀中專,畢業之後,他一直處於待業狀態。

“當時學校裡有政策,如果父母兩個人都在教育系統工作,可以給子女安排進來。”周遠在等著。那時,李碧貞在學校裡辦了一個冷飲攤,生意火爆,周遠有時也幫著母親照顧攤子。

周遠被抓,一家人似乎都變成瘟神。李碧貞在學校工作時,與當時的團委書記關係不錯,每當她送報紙、信件到她辦公室時,團委書記都會給她泡茶、聊家常,後來,團委書記升任為副校長。

出事之後,李碧貞曾想找她瞭解情況,可李碧貞敲門,對方直接拒絕讓她進門,一看到她便說,“ 你看你們兩口子,怎麼教育娃娃的,把娃娃教成這樣一個娃娃,我們學校全部的名譽都叫你們給毀掉了,有好多人都要砸你們家玻璃呢,都要把你們趕出去呢。”

李碧貞沒有吭聲,就讓她罵吧。回到家後,她坐在沙發上哭,她跟丈夫說,“老周啊,我們死吧,沒辦法活了”,老周說,“行啊,一了百了”。

他們真的想死了,可考慮到死了之後孩子怎麼辦?怎麼看待這件事?最終,還是放棄了這個念頭。

但李碧貞一直想不明白,為什麼會是自己的兒子被盯上。直到後來,她才聽說,可能是因為他晚上經常在三中的院子裡轉、散步。“這裡就是他的家啊,他在自己家裡散散步還不行嗎?”

周遠喜歡下棋,有時候晚上下棋或者看棋回來晚了,他便不叫看大門的叔叔了,翻大門進來。這些或許都成為他“作案”的佐證。

定罪:相信我一個也沒幹

給周遠定罪的僅僅是他自己的口供。

“四天四夜沒合眼,第一份筆錄是19號23點到20號淩晨一兩點鐘錄的。”周遠說,他遭到了刑訊逼供。

周遠回憶稱, 最初,他的雙手被反銬在背後,一位黃姓的員警拿來幾本書,塞在後背與手之間的縫隙中。 後來,辦案人員拿來了一個“測謊器”。“一個線頭插在我的腰上,一個線頭接在我的腳上”,辦案人員告訴他,“你什麼時候不說謊了,‘測謊器’就不響了”,他表示,“測謊器”每響一聲,伴隨而來的,便是蔓延周身的電流和異常劇烈的刺痛感。

後來與獄友說起這件事,他才知道,這根本不是什麼“測謊器”,俗稱“搖把子“,一種從老式電話中改造過來的刑訊器具。

“可能是一種本能吧,如果是一直不交代的話,覺得這樣下去,很可能連這一關都過不了。就是想擺脫這種疼痛,感覺難受的很。就給他們說‘我交代’、‘我交代’,至於怎麼交代,想都沒想。”

周遠無奈地說,“我都後悔我沒幹,幹的話我可以說出來。”

在余姓員警的“協助”下,周遠完成了他的口供,“交代”了38起案子,也是定罪的唯一證據。

周遠被抓兩個月後,相似的案件又再次發生。“這個時候,就有人懷疑了,是不是當時抓錯了?”

1998年6月,霍勇因猥褻女性被抓,歸案後,他交代了自1991年至1998年34起盜竊、侮辱傷害女性的案件,作案手法、時間等與“周遠案”極其相似。

在霍勇歸案後不久,承辦周遠案子的法官告訴李碧貞,“那個人已經抓到了。”

李碧貞趕忙問,“我兒子怎麼辦?”法官表示,“我們研究嘛。”

獄中,周遠曾以為,只要真凶抓到了,他就能出去。

周遠和霍勇關在同一所監獄,有一天在和家屬見面的時候,周遠見到了霍勇,相距不過一米多遠。

“他應該是在和老婆、孩子見面,說話聲音很小,我聽不清他說什麼。”周遠直直得盯著霍勇看了好久,他想和霍勇說說話。

“我就想跟他說,你就是霍勇吧,沒事,我也抓進來了,我不怪你,事情到底是不是你幹的?”周遠想著對話內容,打了幾遍腹稿。

“見面他先見完的,我是第二個進到大牆裡面的,我剛想跟他說話的時候,他慢慢的轉過身去了,話也就沒說上。”

擦身而過的不僅是霍勇,還有“無罪”的判決。

1998年8月20日,周遠因涉案七起,一審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時隔一年三個月,一審開庭那天,李碧貞見到自己的兒子。

當時,周遠的案子並不公開審理,李碧貞和老伴兒只能坐在法院對面默默的等著。

由於去的時間有些晚,李碧貞沒能看見兒子被帶進法院的場景,直到審理結束,工作人員把周遠從法院裡押出來的時候,他們相見了。

李碧貞說,“他當時在馬路的對面,看見我們,他大聲的喊著,‘老娘,你相信我,我一個也沒幹’”。

伸冤:一個包子吃一天

周遠這一句喊,讓李碧貞近一個禮拜沒合眼,腦海中全都是兒子喊的這句話, “我吃三四片安眠藥都不行,就是睡不著”。即使沒有這句話,李碧貞也相信兒子絕對沒幹。

周遠收到一審判決後,提出了上訴,李碧貞也開始了她的奔波之路。伊寧市、伊犁州、新疆自治區、北京,各級法院、檢察院她都跑遍了。

李碧貞和丈夫周佩的老家在湖南永州,養育了四個孩子,三個兒子,一個女兒。五十年代,周佩是西北大學歷史系的高材生,本可以留校的他響應國家號召,來到伊寧三中當歷史老師。

李碧貞與周佩是同鄉,唯讀過一年半的小學。結婚後,她跟隨丈夫一起來到了這個邊疆的小城,在學校傳達室工作。

周遠提出上訴後,1998年冬天,李碧貞到新疆高級人民法院瞭解情況,負責辦案的法官告訴她,案子已經退了,讓她回去找中院。這一句話把李碧貞弄糊塗了,中院是哪兒?中醫院嗎?後來問了周佩的學生,才知道中院是指中級人民法院。

可現在,李碧貞已經能夠準確的背出《刑法》的法條,說出適用條款。

2003年,李碧貞踏上了進京的路,借住在兒子同學的家裡,“住在通州,早上五點多鐘就起床,有時候喝幾口水就往檢察院或法院去”。

彼時,李碧貞全家為了兒子近乎傾家蕩產了。吃不起盒飯,她有時一天只能吃五毛錢一個的大包子。

(李碧貞把羽絨服袖子上打了一個補丁繼續穿 圖/北京時間)

包子五毛錢一個,稀飯五毛錢一碗,商家為了賺錢,不拆開賣。“有時候我們就和人家合著買,你吃包子我吃稀飯。就那幾個錢,捨不得花,看了一個礦泉水瓶子也撿上去賣。”

李碧貞穿著打補丁的羽絨服睡過橋洞,累了,她就坐在馬路邊上哭。有人詢問,她就從包裡拿出一份周遠的材料給他們看。

“每次出去我都列印好多份,想著要給好多人看嘛,列印一張就是五毛錢。”

這些苦,她都能承受,讓她最為難過的是,在給兒子伸冤的路上,老伴兒去世了。老伴去世的時候啥都沒說,只是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李碧貞知道老伴在想什麼,他沒等到兒子昭雪,他走的並不心安。

對於兒子,李碧貞選擇了隱瞞,“他在裡面什麼忙也幫不上,告訴他幹嘛?”

但周遠漸漸能夠感覺出來,以前大多都是父母一起來看他,一次兩次,爸爸沒出現,後面的日子,爸爸再也沒出現過。他心裡大抵也明白了,但母子倆心照不宣誰也不提。

2011年,周遠迎來了最有意義的改判之一,認定的犯罪事實由五起變為兩起,被改判為有期徒刑十五年,此時,他已服刑十四年有餘。

“我今天能出來,我媽受了很多苦。還沒出監獄的時候,儘量的調整自己,不要急,不要慌,如果太盼望的話,時間將過得特別特別慢。”

2012年5月21日,監獄的大門打開了。

“見了面兩個人也沒說話,無言的狀態。我看著我媽,我媽看著我,後來我媽說,‘兒子,我們回家吧’。”

母子倆從監獄慢慢往公交站走。

這一條路,周佩和李碧貞一起走過,李碧貞自己走過,終於這次,是和兒子一起走。他們斷斷續續地說話,沒有擁抱,沒有哭。

“走了大概有十幾米,我媽說,不要回頭,往前直直走就行了,我明白那個意思,一路上也沒回頭。”

“回到家之後,老娘跟我說,去那個屋裡跟你老爹說說話去。我對著我爸的照片說了聲,爸爸,兒子今天回來了。我看著我爸爸的相片,默默看了一陣,然後就退出那個房間了。”

(周遠一家人合照 圖/北京時間)

周遠很遺憾,父親永遠也不能知道他的事情了,看不見他的自由了。他曾想,如果父親活著,情況肯定會不一樣,“比如說,我出來他就見到我了,或者握手、說話,這一切都不可能發生了”。

未來:計畫養牛賺錢

儘管周遠回家了,但李碧貞的申訴之路並未停止。

“如果真是我們家娃娃幹的,打掉他我們都不收屍的,可不是我們家娃娃幹的,不用說十五年,十五天,十五分鐘都不行。”2013年,她再次到北京相關部門反映情況,最終獲得最高法院的重視。

2016年11月,最高法院對周遠案作出再審決定書,要求新疆高院進行再審。2017年8月,新疆高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指出原判認定周遠犯故意傷害罪、強制猥褻婦女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周遠構成犯罪。

最終宣佈,周遠無罪。

再過幾天,周遠就要去給父親上墳了,他想把判決燒給父親,跟他說說話,告訴他,兒子終於昭雪了,“相信燒給他,他能看得見,說給他聽,他能聽得見”。提起父親,周遠的語氣中總是淡淡的苦澀,難掩遺憾。

對於未來,他暫時還沒有確切的打算。“想跟朋友一起去養牛,賺點錢,然後再看看能幹點什麼。”

(周遠對於未來還沒有確切的規劃 圖/北京時間)

周遠即將著手準備申請國家賠償了。這筆錢,他們不知道會有多少,但李碧貞想用這筆錢給兒子買套房子,娶個媳婦,讓兒子能有一個自己的家,再有一個自己的孩子。“就是現在找一個,明天生個娃娃,等到他娃娃二十歲,他也七十歲了,很迫切的。”

周遠說,這一場劫難,幾乎毀掉了他全部的人生,而他最遺憾的,就是沒能擁有一個自己的孩子。“要是有孩子的話,他都可以跟我說話,我就有人說話了。”

和當初一樣,法院的這些事依舊是李碧貞在跑。

“我得生活嘛,天天跑檢察院、法院的話,我的生活怎麼辦?”周遠解釋。

除了兒子,掛在李碧貞心頭的還有一件事,那就是給老伴兒周佩遷墳。周佩去世之後,李碧貞把他安葬在烏魯木齊的一個小村子裡,她現在要帶老伴兒回湖南老家,周佩在世時,他們曾經說過要一起回老家養老。

“落葉歸根,離開這個傷心地。”

文/北京時間記者 隋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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