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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澳門帶回來的滋補品,在拱北口岸截留了……

去澳門旅遊回來總想著給家裡人帶點什麼

有孝心是好的

但要小心有些物品是不能帶入境的

快看看!別犯同樣的錯誤!

5月15日, 閘口海關關員在對入境旅客例行檢查時, 發現一旅客行李的X光機圖像存在異常。 經查驗, 發現該旅客攜帶大量幹海馬, 分別裝在3個塑膠袋內, 約200條共計1.05千克。 該旅客為澳門居民, 聲稱物品為澳門購買, 欲送內地家人作滋補用。


被截獲的幹海馬

按照內地相關規定, 海馬為水生動物產品, 屬於禁止攜帶進境物。 且海馬屬所有種均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中所列瀕危物種,

我國法律規定郵寄或攜帶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進出境, 必須持有國家瀕管部門出具的批准檔並主動向海關申報。


被截獲的幹海馬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 動物源性中藥材禁止攜帶入境。

其實不止幹海馬

海關還截獲過海參、帝王蟹、鮑魚、聖子王等等

可惜了這些海鮮大餐

統統不能過關!

未經檢疫的活體水生動物及產品, 由於來源不明、管道未知, 有可能攜帶多種細菌、病毒和寄生蟲, 存在傳播疫情的風險, 活的水生動物甚至有可能成為外來物種。

近年來, 拱北口岸時有查獲旅客攜帶動物源性中藥材入境, 珠海檢驗檢疫局提醒各位旅客, 進出境前須提前瞭解我國有關動植物檢疫規定,

避免攜帶違禁物品, 否則一經查獲, 相關物品會被截留, 且可能面臨最高5000元罰款,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 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溫馨提示

出入境旅客攜帶物品出入境時, 應主動瞭解國家有關規定, 不攜帶、不郵寄禁止進境物入境, 以免因違法被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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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資訊來自澳門日報、港澳線上及網路

澳門風雲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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