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資料如何助力社會治理(法治頭條·數位化時代的法治問題)
本報記者 張 璁
“大資料”曾經是個大眾眼中頗有距離感的專業詞彙, 可是這幾年“大資料”成了人們身邊的高頻詞彙:當你上網購物時, 平臺總能準確推薦你想要的商品;當你下載某款APP或者打開某個程式, 總要你點擊同意那些冗長的隱私條款;甚至當你使用不同帳號享用同樣服務時, 居然發現可能遭遇了“大資料殺熟”……
資訊技術與經濟社會的交匯融合引發了資料迅猛增長, 資料已成為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 大資料正日益對全球生產、流通、分配、消費活動以及經濟運行機制、社會治理方式產生重要影響。
採集分析資料:提前化解風險
貴州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有很多苗寨, 這裡僅50戶以上的木質連片村寨就達3922個, 木質農房達88萬棟。 不過, 隨著當地農村經濟條件的不斷改善, 電氣火災也迅猛抬頭, 而為了有效預防火災, 當地把眼光投向了“大資料”。
記者在黔東南州的西江千戶苗寨看到, 這裡家家戶戶都在總進線處安裝了一個滅弧型電器保護裝置。 “這些保護裝置同時也是農村電氣火災監控大資料平臺的感知模組。
“通過資料獲取和大資料分析技術, 可以把事後解決改成事先預測, 將有可能發生的問題預先監測到並且預解決。 ”清華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孟天廣表示, 大資料將給社會治理方式帶來提升與改變。
這樣的例子, 記者在深圳南山區也見到一例。
“大資料不僅僅為政府的治理貢獻資料上的理念、資源、技術、對策, 還解決了以前政府在傳統治理當中不能解決的問題。 ”孟天廣認為, 目前大資料在社會治理的應用方面已經有了一些初步的探索, 未來通過大資料來努力推動社會治理的網路化、智慧化和系統化,
政府資料共用:打破孤島效應
這幾年, 通過簡政放權治理諸如“證明我媽是我媽”一類的奇葩證明取得實質性成效。 之所以“奇葩證明”會有生存空間, 一個根本的原因在於此前各部門因政務資訊之間壁壘森嚴造成了“資料煙囪”和“資訊孤島”。 為此, 廣東梅州公安打造了一個“證明雲”, 通過與20多個政府部門實現資料共用, 使互聯網提供的電子證明與傳統證明具有同樣效力, 成為了專門對付“奇葩證明”的利器。
通過政務資訊資源分享來解決“奇葩證明”的難題還只是小試牛刀, 而將沉澱在政府手中的資料面向社會開放共用, 將深刻引領帶動大資料創新應用和產業融合發展。
對此, 早在2015年國務院印發的《促進大資料發展行動綱要》中, 就將“加快政府資料開放共用, 推動資源整合, 提升治理能力”與“穩步推動公共資料資源開放”納入到主要任務之中。 其中, 《綱要》還特別提到, 優先推動信用、交通、醫療、衛生、就業、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資源、農業、環境、安監、金融、品質、統計、氣象、海洋、企業登記監管等民生保障服務相關領域的政府資料集向社會開放。
“政府資料開放到什麼地步, 哪些資料集的資料應予開放, 對不同資料集下的資料應如何歸類,目前多由相關政府部門和政府官員決定,欠缺整齊劃一的標準。”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宋華琳表示,需要明確政府資料開放的範圍,健全完善政府資料開放的程式機制,界定政府資料開放的標準,“資訊公開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開放政府資料還有不少具體工作有待推進。”
大數據行銷:提升效率防止濫用
今年以來“大資料殺熟”成了網路上的一個熱門詞彙,其意為,在互聯網上購買同樣的商品或服務時,向老客戶顯示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高出不少。事件起因于一名網友在微博上曬出自己的親身經歷,表示其長期在某網站預訂價格在380—400元之間的酒店房間,可實際價格只有300元上下,而且一旦使用朋友帳號查詢就會發現同一房間也顯示為300元左右。這條微博在網上發酵之後,許多人都紛紛曬出類似經歷的證據。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網規研究中心主任阿拉木斯認為,線上下大家都認可諸如“砍價”這樣的議價行為,因而同樣的商品或服務以不同的交易價格成交也是商業慣例。然而,“大資料殺熟”的問題在於賣方可以通過掌握大資料做到對使用者更全面精細地瞭解和預測,但買方卻因為線上交易與日俱增的使用者黏性而導致很難真正“用腳投票”。“久而久之,自然會有自律不夠的商家,利用用戶的這種心理做些手腳。”阿拉木斯分析說。
如今,從網約車、共用單車,到電商購物、社交媒體,平臺經濟已經成為社會治理中繞不開的話題。與此同時,眾多平臺對海量使用者資料的收集、佔有,也引發了社會公眾對大資料是否會被濫用的關注。
“僅僅是從經濟上判斷,資料被企業或者被平臺所擁有可能是最有效率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李曉華研究員認為,零散的資料是沒有價值的,只有當這些資料彙聚起來,通過大資料的技術進行分析時才會產生價值。但與此同時,這些平臺對資料的佔用還可能涉及個人資訊洩露、資料權屬、資料交易、資料濫用等一系列問題,當數字經濟的發展中涉及諸如道德倫理、公平正義等價值判斷時,市場可能無法自發加以調整解決,這時候就需要儘快完善資料保護方面的立法。
對不同資料集下的資料應如何歸類,目前多由相關政府部門和政府官員決定,欠缺整齊劃一的標準。”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宋華琳表示,需要明確政府資料開放的範圍,健全完善政府資料開放的程式機制,界定政府資料開放的標準,“資訊公開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開放政府資料還有不少具體工作有待推進。”大數據行銷:提升效率防止濫用
今年以來“大資料殺熟”成了網路上的一個熱門詞彙,其意為,在互聯網上購買同樣的商品或服務時,向老客戶顯示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高出不少。事件起因于一名網友在微博上曬出自己的親身經歷,表示其長期在某網站預訂價格在380—400元之間的酒店房間,可實際價格只有300元上下,而且一旦使用朋友帳號查詢就會發現同一房間也顯示為300元左右。這條微博在網上發酵之後,許多人都紛紛曬出類似經歷的證據。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網規研究中心主任阿拉木斯認為,線上下大家都認可諸如“砍價”這樣的議價行為,因而同樣的商品或服務以不同的交易價格成交也是商業慣例。然而,“大資料殺熟”的問題在於賣方可以通過掌握大資料做到對使用者更全面精細地瞭解和預測,但買方卻因為線上交易與日俱增的使用者黏性而導致很難真正“用腳投票”。“久而久之,自然會有自律不夠的商家,利用用戶的這種心理做些手腳。”阿拉木斯分析說。
如今,從網約車、共用單車,到電商購物、社交媒體,平臺經濟已經成為社會治理中繞不開的話題。與此同時,眾多平臺對海量使用者資料的收集、佔有,也引發了社會公眾對大資料是否會被濫用的關注。
“僅僅是從經濟上判斷,資料被企業或者被平臺所擁有可能是最有效率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李曉華研究員認為,零散的資料是沒有價值的,只有當這些資料彙聚起來,通過大資料的技術進行分析時才會產生價值。但與此同時,這些平臺對資料的佔用還可能涉及個人資訊洩露、資料權屬、資料交易、資料濫用等一系列問題,當數字經濟的發展中涉及諸如道德倫理、公平正義等價值判斷時,市場可能無法自發加以調整解決,這時候就需要儘快完善資料保護方面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