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訊)確診患上第四期子宮頸癌的華裔女商人陳曉薇今日與代表律師吳健南聲稱, 吉隆坡第五商業高庭今日裁決, 陳曉薇在2018年購買保額200萬令吉的人壽保單, 基于保險公司證明事主投保之前沒有申報患有焦慮癥的病例, 宣判撤銷訴訟, 原告需支付5萬令吉的堂費;另一份在2015年購買的人壽保單, 大東方在訴訟審訊之前已同意以50萬令吉達成和解。
陳曉薇與吳健南表示不會放棄追訴2019年所購買的人壽保單, 并將繼續上訴至上訴庭或聯邦法院, 除了爭取本身權益, 更希望能為了大馬保險消費者的利益,
陳曉薇分別于2015及2018年向大東方購買保額50萬及200萬令吉的人壽保單, 她在2019年不幸患上第四期子宮頸癌后嘗試向該保險公司索償, 卻被指違反保單必須申報病情的條款, 即未申報她患有焦慮癥。
陳曉薇獲悉判決后,
其代表律師吳健南今日于網路視訊會議平臺Zoom召開新聞發布會指出, 吉隆坡第五商業高庭司法專員陳秀婷今日針對案件作出判決, 指陳曉薇于2015年的人壽保單在今年3月29日, 即審訊之前, 大東方已同意以50萬令吉就2015年的保單達成和解, 而2018年所購買的保單涉及的200萬令吉保額, 原告的訴訟被法庭撤銷, 并需支付5萬令吉的堂費, 理由因該保險公司已成功證明事主沒有申報患有焦慮癥的病例。
他說, 雖第二份保單被法庭駁回, 但事主已通過訴訟, 要求大東方保險公司提呈及公開手頭掌握有關事主患有焦慮癥的證據。
“我們對保險公司所提呈的診斷‘證據’感到震驚, 所謂的診斷書是沒有經過任何醫生簽署和負責,
他呼吁國家銀行盡速插手, 尤其保險公司在保單設下陷阱的情況越發嚴重, 要求保客申報本身的病例問卷竟有超過200種復雜、學術性名稱的病例。 此外, 即使是在調查中、或詢問醫生的病例皆需要申報, 范圍過于廣泛。
“在案件過程中, 我們向吉隆坡高庭進行法律陳詞, 強調保險公司不應濫用金融服務法令下, 要保客呈報重要資訊的條款, 因根據相關條款, 其實保客只需向保險公司呈報重要資訊, 嚴重或相關病例, 而不是毫無關系、輕微、調查階段的病例。
他說, 原告不會放棄爭取本身的權益, 希望能糾正保險公司不公平及不合理的舉措, 以免繼續濫用保單, 要求保客申報本身病例的保單問卷所涉創下的各種陷阱, 而在得知保科要索償、重病時, 猶如私家偵探般調查保客病例。
接獲40保險糾紛個案吳建南也代表捍衛大馬保險消費者權益運動委員會宣布, 除了陳曉薇的個案之外, 該委員會接獲了約40宗類似的保險糾紛個案, 主要涉及保客被指責沒有回答申報保單下的問卷問題, 這些個案中, 有的已發了律師信, 有的則將入稟法庭。
陳曉薇指出, 她獲悉判決時深感失望, 畢竟焦慮癥與癌癥并沒有聯系, 而保險公司也并沒有證件支持這項控訴。
“我早前進行了電腦斷層掃描(PET-CT)后, 醫生也指并沒有焦慮癥的病歷, 早前該名醫生只是懷疑我有焦慮癥, 并沒有指明我患有焦慮癥。 ”
吳健南繼續代表陳曉薇上訴至上訴庭或聯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