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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家裡,我一定不會說這麼難聽的話」,這件既憤怒又懊悔的事,99%的父母都做過!

武志紅曾說:感受遠比所謂的事實更重要, 而在家庭中, 理解並接受彼此的感受是最重要的。 昨日跟閨蜜小聚, 她說上週末帶兩娃回姥姥家, 本來是闔家團圓高高興興的日子, 結果又「不歡而散」了, 準確的說只有閨蜜一個人不歡。 好久不見姥姥姥爺了, 孩子們高興起來自然是容易「得意忘形」。 一開始閨蜜只是提示性的小聲勸說: 「你們小點聲, 太吵了!」 「別蹦了聽到沒, 床都快讓你們蹦塌了!」 「別跑了, 安靜一會兒, 看會書吧!」 無奈的是, 每一次提醒, 都伴隨著姥姥姥爺的「包庇」: 「沒事, 孩子高興就讓他們玩吧!」 「行了,
別老說他們了, 你也歇會兒, 來吃點水果。 」 這倒沒什麼, 讓她來氣的是, 孩子聽到有人撐腰之後, 不僅不聽, 反而變本加厲, 吵鬧的更厲害了。 終於在吃飯時, 閨蜜忍不下去了, 說了難聽的話: 「吃飯就是吃飯, 一邊吃一邊玩像什麼話, 看見你們這個樣子我就飽了, 不吃一邊去!」 五歲多的老大一下子就蔫兒, 眼淚差點掉出來。
姥姥見狀趕緊救場: 「沒事沒事, 我們還吃呢, 好孩子, 快吃吧!」 轉過來又對閨蜜說: 「孩子們都這樣, 沒必要真生氣, 你們小時候去姥姥姥爺家也是這樣, 我總是想讓你們大魚大肉的吃一頓, 可你們偏不, 總是對周圍的一切感到新鮮, 玩個沒夠。 」 閨蜜心裡五味雜陳。 回來後跟我聊天才說出心裡話, 如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家裡, 她並不會對孩子說這麼難聽的話, 她之所以在爸媽那會這麼說, 是希望能「激將」孩子儘快做出改變, 因為她覺得孩子這些「沒規矩」的行為, 每一條都在「定她的罪」, 都在不斷重複說明她「教導無方」。 所以, 最後崩潰了, 傷孩子的話, 脫口而出…… 我也感同身受,
跟我帶孩子去親戚家做客的心路歷程不能說一模一樣, 只能說毫無二致~ 帶孩子出門在外, 當他做的不夠好時、當他犯錯時、當他給我們帶來麻煩時, 我們往往比平常還生氣, 除了孩子的行為本身, 還有一個原因, 是因為我們在外人面前。 但這種心理, 其實很可怕, 如果不及時正視和改變, 後果將不堪設想。 閨蜜的父母尚還沒有說什麼, 她就已經忍不住「自我批判」了, 如果有人拱火:「這孩子一點規矩都沒有, 玩沒玩相, 吃沒吃相, 像什麼話!」我們是不是就會說更難聽的話, 做更過分的事? 對於孩子而言, 父母和他站在一起, 不僅是一種愛, 更是一種信任和安全感, 是成長路上的底氣。 即便將來整個世界都拋棄、厭棄他了, 只要爸爸媽媽還愛他,
他就什麼都不怕, 就有重新站起來的勇氣。 這樣的底氣不是短時間迅速累積的, 而是來源於生活中每一次小事的經歷。 那到底怎樣才算跟孩子站在一邊呢, 在具體的事上又如何處理呢? 01 不覺得孩子丟人 不覺得孩子丟人, 放下自己的面子, 是和孩子站在一邊的第一步。 細究的話, 「面子」行為其實是人們「追求完美」的一種表現, 儘管我們知道沒有人會是完美的, 但我們依然會竭盡全力去盡善盡美, 這無可厚非。 但如果過了頭, 就會變成傷人傷己, 而依賴于我們的孩子, 很容易成為被傷害的物件。 前段時間讀到一本書《不完美的禮物》, 作者布芮尼·布朗在書的末尾, 講了一個關於自己和女兒的故事。 有一天她帶著八歲的女兒逛百貨公司買鞋子,
結果當時賣鞋子的專櫃正放了一首流行歌曲, 她的女兒竟然當場跳起舞來。 就在那時, 專櫃旁邊剛好有三個貴婦同時也帶著孩子來買鞋子, 大家全盯著她女兒跳奇怪的機器舞。 布朗注意到旁邊人的表情, 不是欣賞, 而是取笑, 甚至有人開始交頭接耳議論時, 她女兒頓時不知所措, 身體僵住, 突然停了下來, 看著媽媽, 眼神仿佛在問:媽媽, 我接下來怎麼辦? 布朗看著女兒說:「你可以把稻草人的動作加進去呀!」於是, 女兒繼續開心地跳舞, 從那一刻起, 媽媽的視線就沒再離開過女兒, 在一旁欣賞著女兒的即興表演。 布朗說:「我不想「背叛」我的女兒, 我選擇站在女兒這邊。 」 這裡的背叛是指「顧自己的感受,不顧孩子的感受」、「認為自己的完美人設/面子比孩子更重要」。 布朗說當第一時間,看到別人對自己的女兒指指點點、議論紛紛時,她也覺得超尷尬,如果是在以前,她絕對會用力瞪女兒一眼,說:「拜託你,別那麼誇張好嗎?」 很大一部分人都可能跟曾經的她一樣呵斥、制止,甚至站在路人那一邊去嘲笑自己的孩子。

想跳回家跳去,在大街上,不嫌丟人啊!

行了,跳兩下得了,看不到招來這麼多異樣的眼光麼,趕緊走!

跳得好也就算了,跳得什麼玩意兒這是,丟人現眼,回家!

這件事中孩子做錯什麼了嗎?並沒有,他只不過是真情流露,想跳一段舞罷了,但在很多人看來,卻是讓大人丟臉。 布朗之所以有了改變,是因為她發現,面子相對於真性情而言,並沒有那麼重要,對自己如此,對孩子亦如此。 「當我們把冷靜自持和控制,看得比容許自己釋放熱情、耍寶搞笑、流露真心、表達真實還重要時,就等於背叛了自己。當我們一再背叛自己,我們也會背叛所愛的人。」 沒錯,背叛即傷害,如果我們不放下自己所謂的面子,受傷害的只能是孩子。 02 不讓孩子當眾出醜 關於當眾出醜的案例,我們之前寫過不止一個。

7歲小女孩在商場偷東西,無論家長和店員怎麼問,小女孩就是不肯承認,結果孩子的媽媽一氣之下報了警,讓員警來處理。

一個孩子因為偷錢,其父親罰他雙膝跪地,雙手舉著水桶,脖子上還掛著一個牌子:我是小偷!在自己店鋪門口示眾。

14歲國中男孩,因與同學玩撲克牌,被班主任請了家長。媽媽趕到後,二話沒說就是一頓扇打和責駡,不僅動靜非常大,而且整個過程幾乎被全班同學目睹。幾分鐘後,孩子縱身一躍從教學樓跳了下去……

當孩子犯錯,無論我們是氣不過還是無計可施,還是為了自己的面子,都不應該當眾出他的醜。 圖源:鳳凰WEEKLY 當眾出孩子的醜,可以說是毀掉孩子的終極手段。 看完前邊的新聞,可能有人會說,我肯定不會這麼做的,頂多就是說孩子兩句。 但事實上,習以為常的「小惡」更可怕:

上學路上:「每天磨磨蹭蹭,為了送你我總是遲到!」

社區玩耍時:「讓你別上別上,非不聽,碰疼了就自己受著吧!」

超市里:「買什麼買,每次到超市都要買玩具,下次不帶你來了!」……

我們順嘴就能當眾說出很多難聽的話,也自然而然地忽略了孩子的感受。 對孩子的種種小惡,我們之所以不以為意,不過是仗著,那是自己的孩子。 上邊那個14歲男孩,如果換作陌生人,一個又高又壯的男性,被一個女性如此當眾羞辱、推搡、扇打,他萬萬不會如此忍耐和退縮,只因這個女性被冠以媽媽的名號,他便要將這羞辱全盤收下。 其實,比起在外面遭遇的挫折、承受的委屈,孩子更在乎的是父母的反應。 孩子的心靈遠比我們所認為的細膩得多,敏銳得多,千萬不要低估。 如果大家想始終和孩子站在一邊,那麼,無論你情緒多麼激動,都請阻止和控制住自己,不要讓孩子當眾出醜,這是非常關鍵的一步。 03 不讓孩子無地自容 真正的和孩子站在一邊,不是在外人面前假裝「不生氣」,然後等回家後再好好收拾他,而是能夠從內心深處理解和體諒孩子,無論是家裡還是家外。 同樣是偷東西,我的一位朋友有過不一樣的經歷。 上小學時,她也曾看小賣部的玩具好玩,便偷偷拿走了,結果被抓了個正著。可怕的是,這件事發生在學校門口。 毫無懸念小賣部的老闆一狀告到了學校,班主任當著全班同學的面批評了她,並讓大家引以為戒。 當時的她恨不得找個地縫鑽下去,或者轉身去跳樓。但無論她怎麼懺悔、求情,還是沒能擋住「被請家長的命運」。 在學校媽媽雖然沒說什麼,但是鐵青的臉色,已經讓她知道「回家肯定沒有好日子過」。 當她做好準備要挨一頓揍時,卻沒想到回家後媽媽竟一個字都沒提。 朋友坦言,媽媽的舉動讓她很疑惑也很感激,雖然不知道媽媽為什麼這麼做,但她卻在心裡發誓,再也不偷了。 一兩個月過去後,她主動說起此事:「我當時嚇死了……」她的媽媽也說:「就知道你嚇死了,所以沒敢再嚇你。」 是啊,當孩子在外邊無地自容的時候,家,應該是讓孩子「有地自容」的一個地方。 不要擔心我們不說話就沒有好的教育效果,很多時候我們的不說,反而是給孩子自我反省的機會。 兒童心理學博士陶德說: 「每個孩子在犯錯後,心裡都會充滿著內疚、羞愧與自責,並且會試圖去彌補。父母放棄劈頭蓋臉地責備孩子,孩子才會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補救和改變上。」 如果孩子是因為「不懂」規矩犯錯,那就需要父母及時事後複盤;如果孩子「已知」自己錯了,就不如等事情過去之後,起碼,孩子已經從當時的害怕、恐懼、愧疚中走出來之後,再去說。 武志紅曾說:感受遠比所謂的事實更重要,而在家庭中,理解並接受彼此的感受是最重要的。 願我們每一個做父母的,從內心裡都能夠始終跟孩子站在一邊,不覺得他丟人,不讓他當眾出醜,讓他「有地自容」! 這裡的背叛是指「顧自己的感受,不顧孩子的感受」、「認為自己的完美人設/面子比孩子更重要」。 布朗說當第一時間,看到別人對自己的女兒指指點點、議論紛紛時,她也覺得超尷尬,如果是在以前,她絕對會用力瞪女兒一眼,說:「拜託你,別那麼誇張好嗎?」 很大一部分人都可能跟曾經的她一樣呵斥、制止,甚至站在路人那一邊去嘲笑自己的孩子。

想跳回家跳去,在大街上,不嫌丟人啊!

行了,跳兩下得了,看不到招來這麼多異樣的眼光麼,趕緊走!

跳得好也就算了,跳得什麼玩意兒這是,丟人現眼,回家!

這件事中孩子做錯什麼了嗎?並沒有,他只不過是真情流露,想跳一段舞罷了,但在很多人看來,卻是讓大人丟臉。 布朗之所以有了改變,是因為她發現,面子相對於真性情而言,並沒有那麼重要,對自己如此,對孩子亦如此。 「當我們把冷靜自持和控制,看得比容許自己釋放熱情、耍寶搞笑、流露真心、表達真實還重要時,就等於背叛了自己。當我們一再背叛自己,我們也會背叛所愛的人。」 沒錯,背叛即傷害,如果我們不放下自己所謂的面子,受傷害的只能是孩子。 02 不讓孩子當眾出醜 關於當眾出醜的案例,我們之前寫過不止一個。

7歲小女孩在商場偷東西,無論家長和店員怎麼問,小女孩就是不肯承認,結果孩子的媽媽一氣之下報了警,讓員警來處理。

一個孩子因為偷錢,其父親罰他雙膝跪地,雙手舉著水桶,脖子上還掛著一個牌子:我是小偷!在自己店鋪門口示眾。

14歲國中男孩,因與同學玩撲克牌,被班主任請了家長。媽媽趕到後,二話沒說就是一頓扇打和責駡,不僅動靜非常大,而且整個過程幾乎被全班同學目睹。幾分鐘後,孩子縱身一躍從教學樓跳了下去……

當孩子犯錯,無論我們是氣不過還是無計可施,還是為了自己的面子,都不應該當眾出他的醜。 圖源:鳳凰WEEKLY 當眾出孩子的醜,可以說是毀掉孩子的終極手段。 看完前邊的新聞,可能有人會說,我肯定不會這麼做的,頂多就是說孩子兩句。 但事實上,習以為常的「小惡」更可怕:

上學路上:「每天磨磨蹭蹭,為了送你我總是遲到!」

社區玩耍時:「讓你別上別上,非不聽,碰疼了就自己受著吧!」

超市里:「買什麼買,每次到超市都要買玩具,下次不帶你來了!」……

我們順嘴就能當眾說出很多難聽的話,也自然而然地忽略了孩子的感受。 對孩子的種種小惡,我們之所以不以為意,不過是仗著,那是自己的孩子。 上邊那個14歲男孩,如果換作陌生人,一個又高又壯的男性,被一個女性如此當眾羞辱、推搡、扇打,他萬萬不會如此忍耐和退縮,只因這個女性被冠以媽媽的名號,他便要將這羞辱全盤收下。 其實,比起在外面遭遇的挫折、承受的委屈,孩子更在乎的是父母的反應。 孩子的心靈遠比我們所認為的細膩得多,敏銳得多,千萬不要低估。 如果大家想始終和孩子站在一邊,那麼,無論你情緒多麼激動,都請阻止和控制住自己,不要讓孩子當眾出醜,這是非常關鍵的一步。 03 不讓孩子無地自容 真正的和孩子站在一邊,不是在外人面前假裝「不生氣」,然後等回家後再好好收拾他,而是能夠從內心深處理解和體諒孩子,無論是家裡還是家外。 同樣是偷東西,我的一位朋友有過不一樣的經歷。 上小學時,她也曾看小賣部的玩具好玩,便偷偷拿走了,結果被抓了個正著。可怕的是,這件事發生在學校門口。 毫無懸念小賣部的老闆一狀告到了學校,班主任當著全班同學的面批評了她,並讓大家引以為戒。 當時的她恨不得找個地縫鑽下去,或者轉身去跳樓。但無論她怎麼懺悔、求情,還是沒能擋住「被請家長的命運」。 在學校媽媽雖然沒說什麼,但是鐵青的臉色,已經讓她知道「回家肯定沒有好日子過」。 當她做好準備要挨一頓揍時,卻沒想到回家後媽媽竟一個字都沒提。 朋友坦言,媽媽的舉動讓她很疑惑也很感激,雖然不知道媽媽為什麼這麼做,但她卻在心裡發誓,再也不偷了。 一兩個月過去後,她主動說起此事:「我當時嚇死了……」她的媽媽也說:「就知道你嚇死了,所以沒敢再嚇你。」 是啊,當孩子在外邊無地自容的時候,家,應該是讓孩子「有地自容」的一個地方。 不要擔心我們不說話就沒有好的教育效果,很多時候我們的不說,反而是給孩子自我反省的機會。 兒童心理學博士陶德說: 「每個孩子在犯錯後,心裡都會充滿著內疚、羞愧與自責,並且會試圖去彌補。父母放棄劈頭蓋臉地責備孩子,孩子才會把注意力集中在如何補救和改變上。」 如果孩子是因為「不懂」規矩犯錯,那就需要父母及時事後複盤;如果孩子「已知」自己錯了,就不如等事情過去之後,起碼,孩子已經從當時的害怕、恐懼、愧疚中走出來之後,再去說。 武志紅曾說:感受遠比所謂的事實更重要,而在家庭中,理解並接受彼此的感受是最重要的。 願我們每一個做父母的,從內心裡都能夠始終跟孩子站在一邊,不覺得他丟人,不讓他當眾出醜,讓他「有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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