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50年代, 父親、母親和孩子一家三口駕駛一架小型私人飛機從美國的東海岸到加利福尼亞度假。 經過了幾次的降落加油休息之後, 他們安全的抵達目的地。 然後在最後著陸時, 作為這次飛行的駕駛員, 父親發現飛機有點小故障, 於是對其修理。 就在度完假後, 一家三口準備往回飛時, 父親又從新試飛了一下。 他確認不妨礙飛行, 便起航了。
然而, 他們沒有為飛行航程做一次計畫, 也沒有告訴其他人他們的航程。 要知道, 無論如何都要告訴別人自己的目的地及大概到達的時間, 否則一旦發生意外,
由於接受過飛機事故的生存訓練, 他們在墜機中倖存下來。 但接下來他們做出的決定犯了致命的錯誤。 他們在事故地點生存幾天後, 決定離開飛機殘骸, 去尋找有人煙的地方。 但是他們並不知道如何有效的去導航, 離開出事地點這一最容易被發現和營救的地方。 非常令人惋惜的是, 在最後這家人屍體被發現時, 他們僅僅死去幾天, 並且距離有人最近的道路只有50千米而已。
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吸取的教訓包括以下幾點;
如果出門遠行, 要保證有人知道你在哪裡。
當事故發生後, 儘量待在原地。 如果必須離開出事地點, 就儘量在你前往的路途中留下記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