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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父母遺產鬧僵,新加坡零食公司老板辭退大哥,還將侄兒侄女告上法庭

已逝者本想通過遺產給予親人物質上的安慰, 但是有些時候, 物欲往往會蒙蔽人們的雙眼, 從而引發家庭矛盾, 造成親人反目。 生前立好遺囑是避免糾紛的最佳選擇, 但是大多數人往往沒有遺囑意識。

零食批發公司老板林恩傳入稟法院, 起訴侄兒、侄女、前員工和AQ World公司, 要求法官禁止他們做生意一年, 也不準使用公司的機密資料, 但訴訟被駁回。 (檔案示意圖)

因父母遺產與大哥和侄兒侄女鬧僵, 零食批發公司老板事后辭退大哥, 被指逼走侄兒侄女。 一對侄兒侄女因此另起爐灶開公司, 多名員工也選擇跳槽。 零食批發公司老板入稟法院, 對侄兒侄女和員工提出六大指控, 但遭法官駁回。

起訴人是Swee Hock零食批發公司老板林恩傳, 答辯人則是其侄兒林智冠、侄女林麗萍、前員工梁文德和AQ World公司(簡稱“AQ”)。

根據國家法院判詞, 起訴人在1983年白手起家, 大哥和二哥被雇用為員工, 侄兒和侄女后來相繼加入, 公司規模從原本的雜貨店發展成批發公司。 其中, 侄兒和侄女分別工作長達22年和12年。

2016年7月7日, 起訴人和大哥因父母的遺產而關系鬧僵, 兩名答辯人因是大哥的孩子而受到影響。

起訴人以資金不足為由銳減侄兒過半的薪水,

同年底更直接開除大哥, 并讓身為業務經理的侄兒只管行政事宜, 更指示侄兒交出倉庫和車鑰匙, 氣得侄兒離開公司, 并于隔年4月創立AQ, 同樣提供食品供應。

起訴人后來也以業績不達標為由逼走侄女, 她于是轉到AQ當董事, 而梁文德和另五名員工也相繼跳槽。

起訴人得知后, 入稟法庭提告三名答辯人和公司, 指他們違反雇傭合約、雇員忠誠義務、保密義務、作出虛假陳述惡意造謠、非法干涉公司貿易和合謀拉攏員工跳槽, 申請禁止令, 包括禁止答辯人繼續批發經營生意一年, 以及不準使用起訴人公司的機密資料。

法官指出, 三名答辯人是在離開起訴人的公司后, 才在新公司發展, 也沒有足夠證據顯示他們使用起訴人公司的機密資料、惡意造謠或誤導顧客, 因此駁回起訴人的申請。 (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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