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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車牌被紙片遮住號碼,被員警罰3000元,申訴也沒用

高雄一名騎士騎乘機車車牌被紙片遮住其中一號碼, 讓人無法辨識車牌, 遭人檢舉被開罰 3000 元, 他事後申訴, 警方檢視檢舉的照片, 違規事實明確, 駁回騎士的申訴。

楊姓騎士日前騎車經三民區明誠二路 50 號前, 其機車車牌的號碼被紙片遮住, 造成無法辨識車牌, 遭人檢舉, 經員警審視後, 確實紙片遮住車牌一個號碼, 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3000 元。

楊姓騎士事後申訴, 表示「機車遭人貼了廣告單, 沒注意到自己沒有撤乾淨, 不瞭解這樣會違規, 遭處罰對自己而言無法負擔罰鍰。 」

高雄一名騎士騎乘機車車牌被紙片遮住其中一號碼, 讓人無法辨識車牌。 (記者方誌賢翻攝)

員警接到申訴, 重新審視民眾檢舉時的採證照片, 廣告紙已明顯遮蔽了車牌中的號碼, 造成無法辯識其號牌, 所以駁回了騎士的申訴。

三民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劉易鑫表示, 廣告紙確有可能會粘貼於車上,

但正常情形不會將廣告紙粘貼於車牌上, 無廣告效益, 且若要將其撕下, 也必須將全部撕完, 若有部份遮蔽號牌, 讓人無法在正常視力、光線、距離及角度等之情況下辨識其牌號, 則已違反交通規定, 依法開罰 3000 元的。

劉易鑫呼籲駕駛人懸掛車牌要明顯適當並保持清楚可辨識, 避免遭來員警或民眾關注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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