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很多雇主覺得判斷女傭去留的標準是女傭本身的能力, 其實不盡然。 女傭去留的標準是由:
1. 市場上同樣薪資請來女傭替代自己女傭的可能性, 以及
2.雇主本身對女傭的忍耐度來判斷
據新明日報報道
女傭合約到期想轉介到其他雇主
但被現任雇主拒絕
甚至威脅不續約送回菲律賓
對此人力部表示
雇主不可私自更新合約
必須得到女傭同意
一旦發現可想當局通報
若被證實
女傭可自行尋找其他雇主
不需要現任雇主的同意
撤銷女傭工作準證也不影響
若雇主有違例行為
將被依法處置或禁止聘雇女傭
網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