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意外懷孕, 一定要和她結婚嗎?
採取了措施還是意外懷孕了......我們是異地, 當時隔段時間就坐捷運去她那邊陪她檢查, 陪她手術, 也把自己的獎學金都給了她買補品補身體, 因為都在念大學, 不能每天去看她。
就這樣直到她復原, 之後我們再做的時候, 我都很小心。
現在她畢業了, 我繼續念研究生, 我在A市, 她在B市, 坐捷運十幾個小時, 她說她不可能來A市, 以後我也不一定就去B市工作。
我們也見過父母, 父母對她不太滿意的樣子, 還有一點是讓我很鬱悶的, 後來我才知道她的學歷是騙我的, 剛開始她說是某某知名大學的,
雖然說學歷不能代表一切, 但這件事一直是我心口的一根刺, 直到現在她畢業我繼續念研究生, 我們不能像之前那樣見面了, 見面也只能是見一面就走, 不能過夜。
我不想耽誤她, 想和她分手, 可是想到她曾經懷過一次了, 內心很糾結, 想問一下這種情況是不是一定要和她結婚呢?
有沒有其他的負責方式呢?我該怎麼做?
----------Sarah說
渣就光明正大的渣, 學人家負責, 你裝得不累?
還有你的問題可以更明確一點嗎?你希望得到的幫助是「怎麼在讓女孩懷孕ㄉㄚˇ ㄊㄞ之後, 體面地溜走, 不負責又不被罵。 」
首先你最需要知道的一點:保險套不是百分百避孕, 你和她ㄗㄨㄛˋ ㄞˋ, 就要做好負責的準備。
羅列你說的事件中幾個關鍵點:
1.你和女友發生[性.行.為], 女友意外懷孕, 隨後打掉了
2.你並沒有照顧女友, 只是去探望, 並在她康復之後繼續[性.行.為], 且強調自己很小心
3.你對自己研究生的身份很自豪, 並對於女友的學歷耿耿於懷
4.你們之前就是異地, 不是她畢業之後才開始異地的
5.你父母對她不滿意
你有沒有發現, 你一直都沒說過你們之間的感情, 有的只是「做的時候很小心」。
至於你提到的「隔段時間就坐捷運去她那陪她檢查, 陪她手術, 也把自己的獎學金都給了她買補品補身體」, 這些都是只是對意外懷孕中受傷害更大的女方的應盡義務, 連補償都算不上。
你不必因此邀功。
而之後你提到女友畢業了, 你們固定留在A市和B市, 這時你想要分手了,
Sarah有個問題:
父母不滿意、她學歷是假的, 這兩件事你早就知道, 所以「兩人不合適」這個結論其實早已得出了, 那為什麼你之前不提分手, 偏偏要在女友畢業之後提呢?
可能你要講是因為兩人異地, 但你們之前也是異地, 你不也去找她嗎?
Sarah來替你回答吧,
因為之前的異地和現在的不同, 之前可以去找她和她過夜, 現在她工作了, 你們不能像之前那樣見面, 沒法過夜。
沒法過夜——這才是你要分手的根本原因。
那些學歷不合適、家長不滿意、異地只能見一面就走, 都只是你的藉口, 為了給你冠冕堂皇的分手理由和不會被大家罵渣男的保護傘。
真心愛她是愛這個人,
家長不太滿意?世上情侶那個雙方父母一見面就很滿意?
異地只能見一面就走就更無語, 你們明明之前也異地, 現在異地也依舊可以見面, 問題只出在「不能過夜」上罷了。
總結下來就是, 你只想滿足[生·理·需·求], 不想負責, 但又不想被罵渣, 所以通過一系列舉證證明不合適, 要大家勸你分手, 你好假裝為難實則順水推舟。
好心思啊!不愧是你引以為傲的「研究生」。
針對你問一定要結婚嗎?Sarah回答你:不要, 因為你根本不愛她。
其實你的問題裡已經有答案了, 你想分手, 而且已經在考慮別的負責方式了。
至於別的負責方式, Sarah告訴你:你不愛這個為你ㄉㄚˇ ㄊㄞ的女孩子, 你就沒有什麼可以負責的餘地, 只能談彌補。
彌補的話, 既然你極力舉證好多理由就是不想被罵渣, 那Sarah建議你給她打個幾千萬, 這樣大家只會說你豪擲千金, 不會說你渣了。
但你做得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