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而當下食品安全形勢十分嚴峻。 “民以食為天, 食以安為先”。 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是最基本的公共安全, 是最大的民生問題。
攤位負責人表示, 對方事隔10天才說攤位飯菜造成她的孩子食物中毒, 說法過于牽強, 因此決定不賠。 (唐家鴻攝)
女顧問聲稱8歲龍鳳胎兒女吃食閣雜菜飯導致食物中毒, 指對方出爾反爾, 答應賠償又反悔。 雜菜飯負責人則說, 對方事發10天后, 因為看到攤位助手把打包盒掉地上, 便一口咬定是攤位飯菜造成對方兒女食物中毒, 未免太牽強。
這起事件發生在7月15日, 地點是位于武吉班讓大廈(Bukit Panjang Plaza)的食閣內。
女顧問孫女士受訪時說, 她在上個月26日從攤位打包一盒雜菜飯給8歲的龍鳳胎兒女吃, 兩個孩子晚上開始發燒, 隔早上吐下瀉, 看過醫生才知得了腸胃炎。
她當時并不清楚兩個孩子為何食物中毒, 直到7月5日。 她當時光顧同一個攤位, 碰巧見攤位助手不小心將打包盒掉在地上, 之后撿起來使用, 沒有立即洗手。
“掉在地上的飯盒都沒處理好, 怪不得我的孩子會食物中毒, 我事后向食閣管理層投訴, 對方在7月14日告知有調查結果, 并表示攤主愿意賠醫藥費。 ”
孫女士同天較遲時候來到攤位, 可是攤主已放工, 攤位助手當時把她當笑柄, 改口說不會賠錢, 還用手機拍她。
對此, 攤位負責人陳先生(25歲)說, 他起初是因為不堪女顧客一直到攤位吵, 攤主才決定賠錢息事寧人, 其他股東得知后覺得女顧客的指控過于牽強, 決定不賠錢。
“助手掉了打包盒不處理確實有錯, 但對方事隔10天后, 在沒有收據的情況下, 單憑這一點咬定食物中毒跟我們有關, 大家都咽不下這口氣, 因此不愿賠錢。 ”
他也說, 15日晚, 攤位助手有針對打包盒事情道歉, 但孫女士則堅持要賠償, 一名員工因此拍下女子照片通知老板。
食閣女經理受訪時說, 攤主起初確實打算賠償孫女士,
女經理說, 她也已跟上層溝通看要如何解決此事, 食閣也因雜菜飯觸犯衛生條例發出警告信, 并開罰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