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氏縣有一個叫付玉的男子, 長得五大三粗卻整日遊手好閒, 與一群地痞流氓廝混在一起。 付玉的父母非常溺愛他, 因而從來不指望他幹地裡的農活。 付玉的父母只是普通的農民, 雖然家中有十幾畝土地, 但並非富有之家。 可是即便如此, 夫妻二人寧願自己餓著, 也要讓付玉錦衣玉食, 待他如少爺一般。
從小嬌生慣養, 因而付玉長大後不僅沒什麼掙錢養家的本事, 反倒視年邁的父母為奴隸。 父母做得稍有讓付玉不滿意的, 便是一頓拳打腳踢。 付玉對父母尚且如此, 對外人就更不必說了。 周圍鄰居都知道付玉是個混蛋,
付玉身材魁梧、年輕力壯, 因而爭吵一番後, 結果是鄰居被其打得鼻青臉腫。 付玉飛揚跋扈已久, 打傷了人自然是父母為其擦屁股, 賠錢是少不了的, 有的時候還要給人下跪才能息事寧人。 付玉的父母之所以這麼低三下四, 就是不想讓他遭受牢獄之苦。
可是付玉的父母視他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 而他則視父母如草芥一般。 後來的某一日, 付玉因為母親做飯多放了一點鹽, 拿著掃把滿大街追著母親打。 付玉的母親托著老病殘軀, 奮力地奔跑著, 怎奈跑著跑著不慎掉到了村外的老井中。
付玉見si不救不說, 反倒趴在井口將生身之母大罵一通。 付玉的母親本就有肺病, 結果官府就聽信了付玉父親的話, 草率地檢驗了一下屍體, 然後真以病亡結案。
然而幫付玉躲過了弒母的罪責, 付玉的父親從此就不被虐待了嗎?當然不, 付玉的父親繼續為兒子做牛做馬。 某一日付玉讓父親用小車推著他,
參加完聚會回來時, 付玉的父親因為饑餓, 所以就有些力不從心。
打si了親生父親, 付玉不慌不忙, 將父親的屍體放到車子上, 然後用草席蓋住。 付玉準備將其拋到幾裡外的枯井裡, 怎知半路上卻碰到了縣衙的捕快紀某。 紀某見付玉推著車子行色匆匆, 於是就問他車子上裝的什麼。 付玉狡辯說, 是一頭野豬。
紀某覺得可疑, 於是就說:俗話講見面分一半, 你得分給我點肉嘗嘗。 付玉當然不肯,
可憐天下父母心, 而付玉的父母讓人可憐之餘不免又多了一種憤怒。 哀其不幸, 怒其不爭。付玉是個畜生不假,而這個畜生卻是他的父母一手栽培出來的。父母愛子女本身並不錯,但是毫無原則地溺愛,未免就是在預設犯罪了。付玉的父母最後被自己的兒子害si,我覺得也是咎由自取。其si可悲,但更加可氣。
父母愛孩子,但不能卑躬屈膝。教育從愛開始沒錯,但愛過了頭便是傷害了,害了子女也害了自己。我覺得,教育孩子應該恩威並施、賞罰分明才是。然而天下的父母,要麼是過分寵愛,要麼是過分不寵愛,很少有折中的。
怒其不爭。付玉是個畜生不假,而這個畜生卻是他的父母一手栽培出來的。父母愛子女本身並不錯,但是毫無原則地溺愛,未免就是在預設犯罪了。付玉的父母最後被自己的兒子害si,我覺得也是咎由自取。其si可悲,但更加可氣。父母愛孩子,但不能卑躬屈膝。教育從愛開始沒錯,但愛過了頭便是傷害了,害了子女也害了自己。我覺得,教育孩子應該恩威並施、賞罰分明才是。然而天下的父母,要麼是過分寵愛,要麼是過分不寵愛,很少有折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