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電訊報》4月3日報導, 一名日本女性員工在懷孕後, 被公司上級斥責為“自私違反規則”, 理由是她沒有遵守公司的“輪流懷孕”順序。
該女子在日本北部的愛知縣一家私人托兒所工作, 她懷孕的時間與托兒所主任所提出的“輪流制度”相衝突, 屬於提前懷孕。 該制度的時間表列出了女員工何時可以結婚以及懷孕生子。
這位女士並未透露姓名, 她的遭遇凸顯出一些日本公司十分不人性的做法——這種輪流制根據女員工的資歷水準來決定何時允許女性員工結婚生子。
這位女士的經歷被她的丈夫寫信告訴媒體後,
丈夫在信中描述, 稱妻子在懷孕後感到“悶悶不樂和焦慮”:“托兒所主任已經決定了員工結婚懷孕的順序, 這是不成文的潛規則, 即普通員工不得在高級職員之前‘插隊’。 ”
這對夫婦之後還正式與主任見面, 為懷孕一事道歉, 但丈夫聲稱, 他的妻子因為“自私地”違反托兒所的規定而被“責駡”。
他說:“托兒所工作人員犧牲對自己孩子的撫育來照顧別人的孩子。 培養那些能夠建設這個國家未來的兒童是一項崇高職業。 我尊重我的妻子的職業, 還會繼續鼓勵她。 但這些致力於培育和照顧兒童的工作者現在所獲得的待遇, 說明我們國家還很落後。 ”
這位女士的遭遇得到了日本國內輿論的支援,
這位托兒所女工的遭遇絕非個例, 據日本媒體《每日新聞》報導, 來自東京的26歲的一名女性員工也曾表示, 她在一家化妝品相關公司工作, 該公司女性主管曾告訴她, 要到35歲左右才會被允許生孩子。 這位女員工收到過一份詳細檔, 規定了分娩和育兒計畫, 該檔通過電子郵件發給全公司22名女同事, 並警告稱:“自私行為將受到懲罰。 ”
這位已婚婦女有生育問題, 他告訴《每日新聞》:“我現在已經很難懷孕了。 如果我推遲懷孕並且徹底失去生孩子的機會, 他們又將如何承擔責任?”
2017年11月, 日本熊本市議會女議員緒方夕佳帶著正在哺乳的兒子進入議會卻被趕出來, 此事引發日本輿論界爭議。 根據市議會規定, 除非是與審議有關的特殊情況, 否則一概不准其他人入場。
但支持緒方夕佳的人認為, 這是對產婦權利的又一次打擊。 日本政府近年來推動婦女進入職場工作, 但卻未有效解決托兒所不足的問題。 一些婦女帶孩子工作也是無奈之舉。
日本懷孕婦女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不止於此, 據2015年的一項政府調查顯示, 日本全國職業女性中有半數在懷孕後遭受了某種騷擾, 其中有約20%的人被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