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0日, 王先生在淘寶網上看到, 欽州市北部灣大道藍天麗都社區有一套85平方米的房子正在拍賣。 王先生心動了, 決定參與競拍。
當時距離拍賣結束只有一天的時間, 為此, 他專門打電話到欽北區法院, 詢問是否可以實地看房。 工作人員稱, 這時已經不能看了。
王先生說, 他還專門問法官, 房子是否有瑕疵, 法官稱沒有。 交了3萬元保證金後, 王先生在去年12月22日競拍成功, 房子總價是22.861萬元。
競拍成功第5天, 王先生交了尾款, 並在拍賣成交確認書上簽了字。
當天下午, 他和工作人員一起去看房時, 工作人員稱要補一面牆。
這套房子缺了一面隔牆, 房子與鄰家是相通的。 拍賣公告上說的兩個衛生間, 其實只有一個。
王先生說, 當天看房子的時候, 房子的原業主和鄰居也在現場, 他們均表示這堵缺失的牆壁不能補, 還威脅王先生說, 一旦補好牆壁住進去, 會有很多討債的人上門找麻煩。
王先生透露, 原業主和鄰居是親戚, 他們可能想用這種方式阻止房子被拍賣。
“跟鄰居家相通, 鄰居還威脅說不能補牆, 這房子咋住?”王先生認為, 拍賣公告上的內容與現狀存在嚴重差距, 有重大瑕疵, 卻沒有告知競拍人, 為此, 他要求法院退還拍賣款。
廣西海獅律師事務所蒙鵬宇律師表示, 根據相關規定, 如果拍賣標的有重大瑕疵,
王先生拍來的房子缺失了大小為十多平方米的隔牆, 而且是和別人的房子相通, 這不算小瑕疵。 兩個衛生間變為一個, 與競拍標的現狀不符, 委託方應該明確披露。 如果未披露, 則拍賣行為無效, 應當將競拍人所付的錢款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