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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離開的房子再入住,2條禁忌要謹記,容易出現問題,不是迷信

在很多人的觀念中, 父母離開世界之後, 只要沒有另外擬好遺囑, 父母的財產都將屬於他們的孩子, 這些遺產中主要是房產和金錢, 其中房子是最值錢的一樣東西, 那父母過世後, 繼續住在沒過戶的房子裡會怎麼樣?不知道的趕緊看看!

重新裝修

老人離開後, 他生前住過的房子最好重新裝修, 一共有兩點原因。 第一點原因就是為了防止親人睹物思人, 最後有傷身體;第二點原因是老人生前住的房子必定已經很多年了, 裡面的裝修早已陳舊腐爛, 無論是誰要住在裡面, 最好都重新裝修一下。

看遺囑

房產證是離開老人的名字, 想要過戶需要老人的遺囑。 如果老人的遺囑上面明確寫出, 這套房產要他的哪位子女繼承的話, 那就只要拿著老人的去世證明、戶口本、遺囑以及老人和子女之間的關係證明直接到不動產部門進行過戶。

在大家的潛意識裡覺得父母送給子女一套房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會產生什麼費用, 實則不然, 這是一種非常費錢的過戶方式。 按照相關規定, 贈與不動產要產生契稅、公證費、評估費等等附加費用。 可別小看了這幾項費用, 費用是根據房價的百分比收取的, 加在一起要幾萬, 甚至幾十萬, 一輛車的錢就這樣白扔了, 是不是很可惜?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 生前和去世後辦理的之間區別很大, 選對了能省不少錢, 也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通常有三種方式:在世贈與、在世買賣、遺囑繼承。 由於我們對於過世有著特殊的理解, 認為在人生前過早提及是詛咒, 不吉利的事情, 因此時常避諱, 不會過早立遺囑。 可凡事都會有個萬一, 我們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到底哪一個會先到, 到時候糾紛不可避免, 傷害的也是一家人的感情。 在這一點上, 西方國家就相對開放多,

二三十歲就立下遺囑也是很平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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