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法律, 在新加坡乞討是違法的, 擁有至少兩次乞討記錄者, 可被 罰款高達3000元和坐牢長達2年。 本地乞丐被捕后, 會交由家人或福利所;外國乞丐則會轉交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遣送回國, 并列入黑名單。
網友爆料
在地鐵上遇到男子
聲稱弄丟錢包討“吃飯錢”
讓不少民眾覺得很尷尬
據網友留言
曾在大巴窯、裕廊東等
不同地方碰過這名男子
口音聽起來像是新加坡人
以購買食物為由行討
一開口就是要4新幣
相信不少人都遇到過類似的事情, 絕大多數目的都不單純的, 希望大家遇到不要理睬, 也別怕對方找麻煩。
網上也不少人遇到類似事情
但也有網友認為不好輕易判斷
你們遇到過他嗎?
你們遇到過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