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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未經檢驗檢疫帶回的海鮮不能入境

金羊網訊 記者宋王群, 通訊員彭輝、邱春林報導:12月7日, 深圳機場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在T3航站樓入境旅客攜帶物中查獲海鮮產品1批, 其中冰鮮鮑魚22.3KG, 海參乾貨2.05KG, 均產自澳大利亞, 總價值近2萬元人民幣。 這是該局在新航站樓內查獲數量最大的一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入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規定, 水生動物產品屬禁止攜帶進境物品。 由於當事旅客無法提供相關的檢驗檢疫審批手續和證明檔, 經現場檢疫及風險評估, 工作人員依法對上述物品作退運處理。

據悉, 自深圳開通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際航線以來,

旅客攜帶水生動物產品等禁止進境物的違法行為明顯增加, 深圳機場檢驗檢驗局將進一步加大攜帶物查驗力度, 嚴厲打擊此類違法行為。 同時也提醒廣大旅客:未經檢驗檢疫的水生動物產品(如鮑魚、海參、花膠、瑤柱等)可能攜帶水生動物疫病, 危害國內養殖業及生態環境, 切勿擅自攜帶入境。

編輯: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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