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財務的另一半三年花掉一千萬, 你覺得合理嗎?
一名自稱在竹科工作的人夫近日在「靠北婚姻2.0」上PO文指控,
妻子3年花掉1000萬元, 他的存款也被提領到只剩下20萬元, 不同意過戶房子就被埋怨沒有安全感, 「結婚時她說要管家中財務, 每個月有50萬元可以運用, 結果結婚隔年就跟我說不夠花, 要我把個人月開銷降到最低」, 最後實在忍無可忍, 終於決定攤牌離婚
「現在感覺真好!」
▲辛苦工作三年的積蓄全沒了, 讓他心痛果斷離婚!
【原文】:
我要離婚了, 現在跑流程, 跑完就恢復單身, 輕鬆自在!
離婚原因:
第一件導火線 我27歲就到竹科工作, 33歲買房, 39歲結婚, 結婚前前妻(目前沒離婚但我已經當作他是前妻了)一直要求房子過戶給她, 但房貸要我繳, 說她的朋友都是這樣做, 但我不同意。
因為買這棟房妳一毛都沒出, 卻要求掛妳名下-不合理, 而且她知道自己付不出每月18萬房貸,
第二件導火線 結婚時前妻提出說要管家中財務, 我薪水加獎金加年分紅加股票投資, 總計平均每月收入約88萬, 扣除房貸及我個人月開銷15萬, 餘額約55萬通通給她。
照理說家中開銷及其他支出頂多5萬元,
第三件導火線 她要求掌管家中財務, 於是她持有我存摺印章及存摺密碼, 把我辛苦存的存款, 不斷提領領到只剩20萬, 問她錢花在哪?她居然說平日開銷花掉。
三年花掉1000萬, 當我腦殘好騙嗎?唯一合理解釋就是妳不斷提款, 把錢存進自己的戶頭。 所以我攤牌了, 要離婚了, 現在感覺真好!
▲妻子三年花掉一千萬, 讓人懷疑錢都到哪去了!(圖截自 靠北婚姻2.0)
相愛容易, 相守太難, 戀愛需要相愛, 婚姻則需要相守。 男人關心女人, 女人尊重男人, 才是一種良好的婚姻模式。 你不能單單只靠一個人的付出, 另一個人只想不勞而獲, 這樣的婚姻關係註定是走不長久的。
不過看完該名人夫的控訴後, 網友們則把重點放在不一樣的地方,
「想知道竹科哪間公司?」
「你應該是處長級還是副總等級的吧?」
「想請問版主是什麼職務可以賺這麼多,
也有內行人指出, 「臺積電和竹科那幾家的主管階級真的是年薪千萬」
「聯發科基本經理年薪大約1000萬。 竹科就那幾家很敢給而已。 」
「沒錯, 臺積各廠長年薪就一億多了, 不用想象更高職務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