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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問就害人害己:職場上最蠢的行為,就是把潛規則拿出來明說!

職場裡有很多糟糕的表現——有人是做事大意, 頻繁站隊;有人是語出傷人, 口無遮攔;有人是明知故問, 專戳痛處。

在大多數人看來, 這些行為已經是「不可原諒「, 但是還有比這些糟糕的行為, 那就是把潛規則拿出來明說。

這種行為, 表面上看, 似乎「沒毛病」, 但一發問就將輕而易舉的將所有人置於兩難, 而他還可能還覺得自己很正確!

職場上, 最要不得的就是, 把潛規則拿出來明說!

前段時間, 朋友公司招聘了一位剛畢業的新銷售, 人還算機靈, 大家都親切的叫他小豐。

培訓期間, 這小夥表現特別棒, 不僅出色的完成了學習任務, 還總結了不少好的方法, 分享給了其他人。

正式上崗之後, 一次會議, 他卻將所有人置於兩難。

這事要從一次客戶拜訪說起, 小豐上崗後, 為了培養他, 領導指定了一位業績不錯銷冠老馬做師傅, 帶著他見世面。

剛好老馬手頭有個不錯的客戶在跟進, 全程都帶著小豐學習, 包括成交後, 如何給關鍵人「辛苦費」都帶上了他。

那月月底, 又到開銷售總結會議, 由於簽約大單, 領導要老馬上臺分享經驗, 到提問環節時, 沒料小豐卻問了這樣一個問題:

「公司不是明令規定不能送禮給客戶嗎?我看馬哥這個客戶給客戶回扣了,

這個行為到底能還是不能呢?」

所有人都傻了, 完全不知道應該如何回答這個問題——說不能, 是不是要處分老馬:說能, 不是打明文規定的制度嗎?

當時所有人都尷尬下不了臺, 會議最後匆忙做了收尾。

從事件來看, 小豐錯了嗎?似乎沒錯, 但從行為結果上, 卻得罪了很多人。

生活中不乏類似的情況——明明知道是潛規則, 還故意拿出來明說, 然後打所有人的臉。

常理上, 或許這樣做是對的;但是, 現實來看卻大錯特錯。 任何規程都有漏洞, 都有和現實矛盾的點, 它不是黑也不是白, 而是灰色的。

只能在某種環境下默默執行, 你要硬生生的將它拋出來, 分個黑白——那這活, 永遠都無法進行下去, 既得罪別人,

也不能討好自己。

再也沒有比這更糟的行為!

順應潛規則就是壞?

有人說, 你這是向惡勢力低頭, 助長不良風氣。

然而, 順應潛規則就是壞的嗎?並不一定!

可能有些小范圍潛規則是有害的, 但很多時候潛規則是對「顯規則」無法定義到的內容做補充!

潛規則是什麼, 潛規則是多少年來千錘百煉出來的, 並且一直在不斷完善和變化的行為約束, 它比法律制度要完美的多, 因為你幾乎沒有空子可鑽, 它讓每個人都不得不遵從, 任何不遵守潛規則的人, 唯一的下場就是出局……

就在上周, 一位從事自媒體的朋友加入了某平臺官方社群, 本來大家都聊的開心的, 但他的問題一出頓時便冷場了。

他說:我看到某某作者在文章中有推廣自己的公眾號, 這樣做可以嗎?

這之後, 5分鐘, 群裡沒有任何回復, 然後大家便裝作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跳過了此問題。

他感覺很沮喪, 覺得大家不尊重他。

跟過說了此事後, 我笑道:你要其他人怎麼回復你?工作人員怎麼回復你?說不行, 處罰那個作者嗎?說行, 然後鼓勵大家「吃著碗裡的,瞧著鍋裡的嗎?」!

這個送命題,根本沒辦法回答,沒把你T出去都算好了。

耿直沒錯,但也必須考慮現實情況,知道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服從某些正確的「潛規則」。

不管我們喜歡不喜歡,潛規則都無處不在。

它就是看不見的、沒有明文規定的、約定俗成的,但是卻又被廣泛認同、實際起作用的,人們必須「遵循」的一種規則。與白紙黑字、公眾認可的明規則不同,潛規則恰如擺不上桌面的小菜,從不會寫在告示板上,但是在實際工作與生活中,它比明規則有著更旺盛的生命力。

譬如,工作內容要多向領導彙報和請示,公司新人要多尊重老人;同事之間,幫忙是情分,不幫忙是本分,不要把別人對你的好,當作理所當然;不回應就是拒絕....等等

它們可能都不是「顯規則」,但並不妨礙正確性——倘若你非得把這些東西擺在明面上,結果往往讓自己難堪,也讓別人難堪。

如何正確看待顯規則和潛規則?

顯規則不一定是好的,潛規則也不一定是壞的,事物總在變化中。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要成為遵守規則的人,請按顯規則辦事;要被人認為是一個遵守規則的人,請按潛規則辦事。顯規則和潛規則往往相反,故當二者發生衝突,按顯規則說,按潛規則做,是為最高原則。

人啊,有時候,不要太機械,不假思索就把把潛規則拿出來拿出來明說,最終結果誰都不討好。

覺得對就做,不對就克制,如此便好!

你還知道哪些職場潛規則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

然後鼓勵大家「吃著碗裡的,瞧著鍋裡的嗎?」!

這個送命題,根本沒辦法回答,沒把你T出去都算好了。

耿直沒錯,但也必須考慮現實情況,知道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服從某些正確的「潛規則」。

不管我們喜歡不喜歡,潛規則都無處不在。

它就是看不見的、沒有明文規定的、約定俗成的,但是卻又被廣泛認同、實際起作用的,人們必須「遵循」的一種規則。與白紙黑字、公眾認可的明規則不同,潛規則恰如擺不上桌面的小菜,從不會寫在告示板上,但是在實際工作與生活中,它比明規則有著更旺盛的生命力。

譬如,工作內容要多向領導彙報和請示,公司新人要多尊重老人;同事之間,幫忙是情分,不幫忙是本分,不要把別人對你的好,當作理所當然;不回應就是拒絕....等等

它們可能都不是「顯規則」,但並不妨礙正確性——倘若你非得把這些東西擺在明面上,結果往往讓自己難堪,也讓別人難堪。

如何正確看待顯規則和潛規則?

顯規則不一定是好的,潛規則也不一定是壞的,事物總在變化中。

有句話是這麼說的:要成為遵守規則的人,請按顯規則辦事;要被人認為是一個遵守規則的人,請按潛規則辦事。顯規則和潛規則往往相反,故當二者發生衝突,按顯規則說,按潛規則做,是為最高原則。

人啊,有時候,不要太機械,不假思索就把把潛規則拿出來拿出來明說,最終結果誰都不討好。

覺得對就做,不對就克制,如此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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