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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買1500萬房產要求男友付租金!水電也要分攤,男友傻眼「給vs.不給」網友吵翻天

當情侶之間感情穩定, 常會進入到買房階段, 不過當房子不是兩人共同所有, 僅一方支付頭期款及房貸時, 另一半該不該分擔房貸或繳納房租, 又是另一到難題。 一名男網友日前在「Dcard」PO文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

以下為原文:

我家住新北市,

通勤上班要快一小時,

我女友最近買了一間一千五百萬的房子,

我聽到的時候也嚇了一跳, 想說她雖然一年賺一百多,

但是哪裡來的頭期款, 後來他跟我說是爸媽贊助三百萬給他當頭期,

她問我要不要一起住, 她說要結婚前最好還是同居一下, 適應生活習慣,

我說好啊, 結果她說那這邊平均租金要三萬喔,

我收你一半就好 一個月跟你收一萬五, 水電也要分攤哦,

我聽到就覺得超級傻眼!有人在跟男友收租金的嗎?而且還按照市價算的……

我住不住他不是都要自己付房貸嗎? 收水電合理, 收這麼高的房租是怎樣??

我還以為她是希望我陪她, 結果她是要找人分擔房貸……

那以後結婚也是要繼續幫他繳房貸, 但是都沒有我的名字??

一個月一萬五, 一年要18萬, 三十年要540萬, 這也不是一筆小錢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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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網友們紛紛表示:

「你覺得1小時的通勤值不值得1萬 如果值得你去住就當在外面租屋 但我覺得若婚後繳房貸卻不是共同持有很Z」,

「立場互換時就不是使用者付費 而是連這點錢也要討 勸分手」,

「收房租是沒問題, 有哪些服務要說清楚!!」,

「不覺得男方想法有問題, 我認同使用者付費, 但本來女方就是希望男方分攤房貸才會說想住一起, 這點本身就夠讓人反感了。 建議男方還是不要跟女方住一起, 同樣例子男女對調大家一定都挺男方。 」,

「女朋友的思路非常合理使用者付費, 更何況還沒結婚, 房租AA沒什麼不對」,

「年薪百萬的優質女生, 你還嫌棄什麼?排隊等待的人恐怕已經看不到盡頭了。 」,

「新房子才收你15000真的太仁慈!你還在哪裡算30年要多少....根本爛泥扶不上牆代表!希望你女友看到這篇趕快甩了你!」,

「幫忙分擔很合理啊你腸胃不好嗎?只能吃軟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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