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22日起餐飲禁止內用 違者最高罰1萬5
PubDate:202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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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升溫,為了落實防疫措施,臺中市長盧秀燕宣佈,從明天開始到6月8日,全臺中市的餐飲業,禁止提供現場飲食,一律改採實聯制外送或外帶,違者依法將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為了防止疫情擴散,臺中祭出防疫新禁令。從22日開始到6月8日,一連18天,全臺中市的餐飲業,禁止提供現場飲食,一律改採實聯制外送或外帶,違者依法將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臺中市長 盧秀燕表,「只要是有過去在給人家在裡面吃東西的,現在從明天(22日)開始一律不準(內用)。」
速食店貼出公告,不開放內用,還有店家,乾脆把店內的椅子收光光,因為老闆也怕感染。
餐飲店老闆表示,「所以我們禮拜一開始就沒有內用了,說難聽一點 我也怕傳染啊!」
客人不能上門用餐,餐飲業老闆大嘆,生意少一半。
魷魚羹的老闆娘說,營業40年沒遇過這種慘況,乾脆暫時停業,讓員工放假。
不能店內用餐,也苦了很多「出外人」。
這波疫情,餐飲業首當其衝,只能共體時艱,期待病毒趕快退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