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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全沒了!苗栗農舍「被拆除罰200萬」財產全凍結 老夫妻抑鬱而終「兒女也對抗不了」:合法變違建

PubDate:2021-05-19

臺灣和其他地區相比較來說,算是法治的程度比較高,多年來也一直在宣傳「依法行政」的觀念。

然而有誰想得到,有時候明明合法取得的,竟然會被判違法?日前在苗栗縣就有一對老農夫妻,50多年前就在大安溪畔種植果園,為了作業方便,2017年申請農業用地作為農業設施獲準,花了200萬元興建「資材室」

孰料隔年快完工的時候,竟然被政府認定「違法」要拆,甚至要求罰款,讓家人全傻眼。

圖片來源:《ETtoday》

Advertisements據《ETtoday》報導,老農夫妻當年經過正當管道申請,獲得許可後就花了畢生積蓄,希望可以就近建設資材室,讓家人灌溉種植都比較方便,孰料2018年3月,水利署的巡防員看到後

認定老農的農舍蓋在「河川管制區域內」,因此行文要求縣政府、公所撤照、恢復原狀,但老夫妻傻眼向立委陳情,河川局秉公執法,在同年7月依照違法水利法,開罰205萬元,限期2個月恢復原狀。

Advertisements圖片來源:《ETtoday》

老農發現陳情無效,提出訴願又被駁回,堅持自己已經「合法取得建照」,根本沒有違規,因此沒有繳納罰款,結果4個月後,到農會要買肥料的時候,卻被告知,名下的戶頭、不動產都已經被查封了,讓老農氣到直接當場倒下,不久後就離開了。

圖片來源:《ETtoday》

Advertisements老農的兒女為了讓爸爸心安,於是將罰款繳清、將農舍拆掉後,以為就此解決事情,孰料老農的79歲妻子,也在不久後不甘而離開,前後不到10天,

讓家屬悲憤不已,決定要求行政院給個交代,而行政院允諾調查後

發現「苗栗縣政府」通常只要鄉公所審核通過,不會有後續勘查,就會直接通過,當年鄉公所的審核單上面,也的確勾選了「不在河川管制區內」,因此雖然河川局的巡防員沒錯,但行政的確有疏失,不過因為人事變更,已經不知道當初審核的狀況。

圖片來源:《ETtoday》、《三立新聞網》

日前行政院終於撤銷罰單,也讓家屬們在當天上香秉告遲來的正義,不過父母卻再也回不來,也讓家人相當無奈,至於有沒有考慮提起國賠?

他們則表示,到現在縣政府、鄉公所都還在推託責任,

光是找律師、打官司,就又花了20萬,現在已經心力交瘁,根本鬥不過政府,只能先暫時擱置。

鄉公所居然查不出來,太不專業了吧,而且後續究責的部分也好草率,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