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後座抱嬰被檢舉超載」拿罰單喊冤:有用揹帶啊!網友兩派論戰「誰敢帶孩子出門」
PubDate:2021-04-13
日前有一位媽媽發文,表示自己收到了警察局寄來的交通罰單,竟然是被民眾檢舉「機車超載」開罰300元,
讓她感到既無奈又生氣,直呼:「難道現在一定要有車子,才能載小孩出門嗎?」掀起了網友們兩派論戰。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位媽媽在臉書「爆怨公社」發文,表示她收到了新北市警察局寄來的罰單,
上面註明她騎車行經三重區中正南路交叉口時,被後方民眾以「機車超載」為由檢舉,需要繳納300元罰款,
讓她非常無奈,認為對方太沒有同理心,不懂得體諒他們這些沒有車子,卻需要載孩子出門的父母。
原PO解釋,孩子只有1歲,實在沒有合適的安全帽,加上孩子有用揹巾揹在胸前了,只是被外套擋住,所以才會看不見。
她表示,如果不是沒有汽車,她也不會用機車載孩子,爸媽想帶著孩子出門還要擔心被民眾檢舉,以後誰敢帶孩子出門?
這篇貼文曝光後,立刻就掀起了網友們兩派論戰,一部分人和原PO抱持相同看法,說:
「實在不懂檢舉的那位什麼意思,如果有車可以開,誰還願意騎車載小孩」、「我蘆洲也是被檢舉載小孩,我覺得檢舉這種人超沒良心,就算我有車也不可能去哪都開車好嗎」、「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現在生育率愈來愈低了,因為沒錢的人還是佔多數,連出門都要擔心被檢舉」。
但也有網友認為,三貼就是違規,員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算了,被抓到也沒什麼好辯解:
「又不只有機車和汽車,嫌計程車貴的話,還有公車和捷運啊」、「檢舉人真的是為了小孩安全著想吧,其實新北搭車已經算方便了,不要說沒車無法出門,走路都比三貼還安全」、「生小孩之前本來就該先計畫好未來,不是生完才說沒駕照、沒車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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