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放32天婚假?臺北行員2個月「跟同1人」結4次婚,老闆不準「被勞工局開罰」愣:誰比較離譜
PubDate: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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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非常重要的人生大事。大多數結婚的人都有工作的,所以他們會在公司請婚假,婚假國家也是有規定的,許多公司行號不僅都會非常大方地提供結婚禮金祝福新婚的同仁,保障廣大勞工權益的勞工局也規定,新婚的勞工享有多達8天的婚假,並規定資方要依照規定如常發放工資,不得任意扣薪!
雖然這樣的員工福利,曾讓不少人都曾在心中偷偷萌生假結婚賺婚假的念頭,但你可知道現實生活中還真的有人這樣做嗎!
最近臺北有一名銀行行員,連續與同一個人結婚四次,一口氣請了32天的婚假!但他由於在短時間多次結了又離、離了又結,使得整件事情太過蹊蹺,因此資方決定只核準該行員第一次新婚的8天婚假。但沒想到事後該名行員上訴勞工局後,結局不僅跌破眾人的眼鏡,超離譜的案例也成為許多人近日爭相關注的討論焦點!
根據ETtoday報導,最近知名律師林林智群在臉書分享一起跌破眾人眼鏡的勞資糾紛,
該名行員最後透過相同的手法,
圖/翻攝自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由於遭受處分的銀行感到相當不服,決定提起訴願。而訴願委員會也認為,銀行的訴願有理而撤銷原處分,並要求勞工局要調查清楚,再來重新處分。
由於該行員的做法不僅刷新眾人的三觀,而且判決結果也讓許多人感到相當傻眼,因此不僅律師林智群在轉發這則案例時,認為員工有權利濫用的問題,勞工局罰銀行有點說不過去,並在文末附上「#可以這樣結了又離離了又結嗎?」,許多網友看了之後也紛紛驚呼...
「這還真長見識了」
「結婚獎金有給三次嗎」
「有沒有違法」
「這應該是權利的濫用。」
雖然是勞動者是有一些法定的假期的,比如婚假和病假等等,
不知道大家對於這樣的事件與判決結果有什麼樣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