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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冠病確診者到私人醫院接受治療,需自行承擔治療包括住院費用

PubDate:2021-01-28

衛生總監丹斯里諾希山指出,我國目前共有96間私人醫院同意提供治療新冠肺炎病患的服務,共計1252個床位。

就如國家首席秘書丹斯里莫哈末祖基所宣布,國家安全理事會緊急狀態會議議決,在緊急狀態期間整合政府醫院和私立醫院服務,以確保能夠為新冠肺炎病患及非新冠病患提供服務。

基于冠病屬“大流行疾病”,在保險保單內屬于“一般上不受保(General exclusions) ”條款范圍,因此,若冠病確診者到私人醫院接受治療,需自行承擔治療包括住院費用。

劉玉冰說,若要把冠病治療費納入受保范圍,必須由保險公司本身納入相關條文,否則一般都不受保。

劉玉冰:保險公司須先納入冠病治療條文

大馬普通保險代理員公會(PERWAKIM)會長劉玉冰說,保單內有一項條款是“一般不受保”,意即若世界各國、政府、區域或一個全球性組織宣布這是大流行的疾病,那這疾病就不列入受保范圍。

她指出,據了解,在許多國家,冠病治療都不受保,這是保險的標準合同;在馬來西亞,目前只有大馬友邦保險(AIA)一家保險公司把冠病治療包括住院等納入受保范圍。

她接受星洲網訪問時說,若要把冠病治療費納入受保范圍,必須由保險公司本身納入相關條文,

否則一般都不受保。

政府正與保險商討冠病津貼

她指出,目前政府已經跟大馬普通保險公會、大馬壽險公會和大馬伊斯蘭保險研究該如何津貼冠病的保客。“但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結果。”

大馬雇主聯合會(MEF) 昨日吁請保險公司為現有的保單持有者提供冠病保障,履行與國家并肩對抗冠病的職責。政府首席秘書也透露,目前財政部、衛生部、國家銀行以及保險公司正在研究一個為冠病病患籌資的機制。

劉玉冰指出,在政府規定冠病病患可以到私人醫院治療后,目前保險公司和私人醫院已針對兩大問題進行協調。

“第一,沒有過往記錄(track record)。因為這是第一次冠病病患可以到私人醫院接受治療,

所以保險公司不懂冠病的治療頂額可到多少。

“第二,在無法掌握私人醫院冠病治療費頂額的情況下,保險公司發給保客的擔保函中的限額,可能不足以支付病患的醫療費。

“若嚴重病癥的冠病患者的醫藥費需要1萬,甚至5萬令吉,但保客的受保限額只有1萬令吉,但本身又還沒有痊愈,那他該怎么辦呢?”

她說,保險公司始終是一個盈利機構,又可以撥出多少款項做奉獻呢?

她說,除了AIA的醫藥卡可以把冠病的治療納入受保范圍,其他保險公司暫時都還沒有。

不過,她指出,雖然有些保險公司沒有受保冠病的治療,不過為了履行社區服務,會為保客提供一些冠病的小津貼,例如安聯保險(ALLIANZ)就為不幸感染冠病的保客提供每天的食物津貼、住院津貼和每日生活費,

甚至不幸死于冠病也可以獲得一筆的賠償金,但這并沒有包括冠病的治療費。

李義成:享有冠病治療的保障,并不需要額外的保費。

李義成:AIA醫藥卡納入冠病保障

另一方面,友邦(AIA)保險代理百萬圓桌會員李義成指出,

其公司是在今年發出通告, 大部分的醫藥卡都納入了冠病治療的保障。

他指出,原有的保客如果不幸患上冠病到私人醫院治療,都可以使用其醫藥卡,不過需根據合理和慣常的收費,賠償額則依據他們保單中的年度限額。

“新的保客會有30天的等待期,過后如果不幸感染冠病,也享有相同的保障。這個保障都不需要額外的保費。”

他說,與大流行疾病相關(pandemic-related)的風險,通常不在全球范圍內的保險內。冠病是大流行疾病,因此,在醫療和健康保險福利中,有這種除外責任,并不罕見。

不過,他表示,從今年起,友邦保險就不再把冠病疾病的治療排除在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