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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州垃圾不分類被罰款 可罰500元

PubDate:2021-03-05

垃圾沒分類一律罰!經過5年落實垃圾分類措施后,固體廢料管理機構即起至本月31日,將到全甲州住宅花園執法,抽樣檢查400間住家垃圾桶,若發現民眾沒有把垃圾分類,違例者可接獲最高500令吉罰單!

馬六甲固體廢料管理機構主席凱魯阿哈說,該機構于2016年起實施2+1垃圾分類方案,于并2016年6月到住宅區執法,以檢查市民是否有分類垃圾,不過,這項舉動五年來更多是在喚起居民對垃圾分類的意識,并沒有對居民開罰單。

凱魯阿哈在記者會上表示,“過去我們沒有特別強調罰款,而是透過教育性活動提高居民對垃圾分類的意識,但我認為所給予的時間及空間已十分充足,現在是時候采取嚴厲行動。”

他指出,該機構在這個月份出動4個地方政府的分隊,即歷史城市政廳、漢都亞再也市議會、亞羅牙也市議會以及野新市議會,到住家展開檢查住戶垃圾桶。

“各分隊執法官員會抽樣到100間住家垃圾桶進行檢查,若發現屋主、租戶、住戶沒有進行垃圾分類,違例者將一律接獲罰單。”

凱魯阿哈說,在2007年固體廢料與公共衛生法令(672法令)下,初犯者可被罰款50令吉、第二次重犯罰款100令吉、第三次則罰款500令吉,第四次或以上的違例者將直接被控上法庭。

“至于高樓單位者同樣的沒有分類垃圾,管理層將被罰款,初犯100令吉、第二次200令吉、第三次500令吉,第四次及以上將被控上法庭。”

他指出,沒有繳付罰款者可被控上庭,一旦罪成,可罰款最高1000令吉。

此外,他表示,從源頭垃圾分類主要是希望舒緩即將在數年后飽和的垃圾土埋場,同時把可環保、再循環的物品另行分類,提高環保意識。

“我們向來注重以教育讓民眾明白分類垃圾的重要性,經過5年的努力,民眾的意識已有所提高,因此我們認為這是適當的時間開始執法,讓從源頭分類垃圾的計劃更全面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