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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幫爸爸辦後事!上班發現「被扣3天薪水+全勤」傻住喊「被同事告狀出去玩了」委屈po文:帶家人散心錯了嗎?

PubDate:2021-02-17

如果父母去世,作為子女,請假是再正常不過的了,子欲養而親不在本身已經很悲痛了,在父母離開的時候,我們最起碼能做的,就是看著他好好上路,陪他走完人生的最後一程。

而從企業角度來看,一個有基本人情的企業,對這種事情,也並不會冷漠對待,無情忽略。

大部分公司(有按勞基法走的)的員工基本福利中,都有喪假的規范,近日有一位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PO文替朋友抱不平,表示朋友的爸爸最近離開了,所以朋友按照規定請了8天的喪假,在假期間帶著一家人出去散心,沒想到公司同事卻衝康他,

上班後才發現被扣3天薪水加全勤,讓他超傻眼!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原PO不滿的表示「朋友在為爸爸辦理後事期間,陸陸續續請了8天的假,頭2天處理爸爸後事,第二次的2天申請補助之類的,最後4天,他前3天帶一家人去爬山跟去海灘走走,大家散心吃東西,

最後一天則送爸爸最後一程。」,爸爸的離開對每個人心情都影響很大,公司也應該要表達一些關心,但朋友回去上班後,薪水跟全勤反而被扣掉。

原來是公司有其他員工請特休,出去玩時剛好碰見原PO的朋友,直接拍照下來傳給主管,主管認為「直接請假跑出去玩,所以要扣3天薪水與全勤。」,但原PO認為「請假處理爸爸後事,本來就是合理的,在請假天數內出去散心,難道錯了嗎?」,希望網友給點意見,到底是誰對誰錯?

這篇貼文立刻引起熱烈討論,許多網友都替原PO朋友抱不平「去哪裡還要寫報表嗎」、「管人家喪假怎麼用,違反規定了嗎」、「那個組長可能沒經歷過相同事情,不知道悶久了會出事」、「管很寬,這些人住海邊膩啦」、「有沒有同理心啊,組長至少做決定前可以問一下啊。」、「勞基法規定的假,公司扣3天薪水也扣全勤直接違法」、「真的被扣的話,支持去勞工局投訴」、「公司管太多,

管人家怎麼用,那是勞基法規定的假,公司要扣,可以直接向勞工局申訴了」、「就是有這種愛告狀的人」。

圖片來源:勞動力量

公司也太扯了吧....這是員工權益耶,同事是有什麼問題,真的很閒.....

勞動者享有的休息休假種類主要包括工作日內的間歇時間,

每週公休假日,每年法定節假日,職工探親假以及其他假期,如年休假、病假、事假等。

一些職場人平時工作比較忙,遇到偶然事件可能需要更多假期,或是想在休假時多湊幾天,為此想出了編造事由、甚至偽造病假條等方式騙取假期。實際上,這種漠視公司規章制度的「騙假」行為很不可取,一旦被用人單位發現,飯碗可能難保。

休病假注意,向用人單位提交「假病假條」是不誠信的行為,一旦被查出,可能面臨被開除的風險,還可能被追究刑責。

在病假期間,病假員工原則上不得外出旅遊,而不論其病情是否允許旅遊。如果確有需要,應及時向用人單位說明並取得諒解。除了外出旅遊外,在外兼職也是病休員工的大忌。

如果用人單位查實病休員工在外從事其它有收入的工作的話,用人單位可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處理。

請事假也要注意,不要編造虛假事由。

目前,《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權益的保障和保護的力度已大大增強,但一些勞動者卻濫用自己的權利。

實際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彼此互信互諒才是和諧穩定勞動關係的基石。面對網路上推薦的天花亂墜的「請假攻略」,職場人應慎用,別因休假丟了誠信、失了品格,到最後搬了石頭砸自己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