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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一家十口開開心心到酒家聚餐,結果8人全被開罰單,連老板也被罰

PubDate:2021-02-14

馬來西亞國民團結部強調,只有直系親屬(近親),即夫妻、父母、孩子和兄弟姐妹獲準在農歷新年聚餐吃團圓飯,并且在行動管制令(MCO)期間,一個家庭只限兩人共車外出。

它也解釋說,所謂的近親就是指夫妻、父母、孩子及兄弟姐妹。它說,當局允許不跨州跨縣的10公里范圍內吃團圓飯,不可超過15個家庭成員聚餐。

1家10人除夕晚到酒樓吃團圓飯,因沒有遵守1張桌子只能2人用膳的SOP,結果其中8人及酒樓東主被警方開1000令吉罰單。

1家10人除夕晚開開心心到酒家吃團圓飯,卻因為沒有遵守行動管制令下1張桌子只能2人用膳的標準作業程序(SOP),結果其中8人及酒樓東主被警方開各1000令吉的罰單。

上述事件發生在靈市某酒家,相關事件也被人上載至社交媒體廣傳。

靈市警區主任聶依查尼助理總監受星洲日報詢問時指出,警方并非有意為難他們,警方只是依據國家安全理事會定下的SOP行事。

他呼吁民眾,特別是正在慶祝農歷新年的華裔,在這冠病肆虐的時期,為人為己,作出一些犧牲,協助當局截斷冠病病毒的蔓延。

他提醒民眾,時時刻刻記得遵循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