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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女子把7改成了67,結果罰了五千令吉+坐牢一天

PubDate:2021-02-24

生病了就要看醫生拿病假在家休養!但是有時不是什么病都可以拿病假,例如:女生每個月都要經歷的痛、普通發熱氣喉嚨痛、傷風不停等,這些都是小病。雖然是小病,有時還是會非常辛苦。

雖然不是什么小病都能看醫生拿病假,但你有沒有動過壞念頭偽造病假單來騙取病假呢?

女子偽造病假單,將醫生批準的7天病假改為67天,以欺騙社險機構官員一案,原本昨日進入聆審程序,惟她改變初衷認罪,遭承審推事宣判罰款5000令吉及坐牢1天。

被告為諾哈斯麗娜(24歲),被控于2016年4月15日在詩巫社險機構呈上一張偽造病假單,將7天的病假,竄改為67天。

此舉抵觸刑事法典468條文(為欺騙目的而偽造)。任何人觸犯偽造罪、蓄意偽造文件作為欺騙用途,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或另加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