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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炸!」婦人把機車「停在自家騎樓」兩周被開22張罰單,員警解釋:「因為妳機車頭朝外」網替抱不平:真是無處說苦啊

PubDate:2021-02-21

現實是,總有人踐踏你的善良,無視你的付出,辜負你的真心。

人生路上,無防試著轉彎,看淡得失,善待自己,不為難他人,也放過自己。

倘若執念太深,過多的在乎,人生的樂趣就會減半,不如看淡一切,換來生命的釋然。

高雄有位婦人短短兩週內,不但被員警連續開了22張罰單,甚至還一天連開兩單!據說位於高雄的李姓一家去年3月在自家騎樓停放3輛機車,卻遭到鄰居因「車頭未朝內停放」而檢舉,總計罰款高達13,000多元,讓他們氣到決定對簿公堂!

而警方表示本案的22張罰單中有的是因為「車頭朝外」被開單,有的則是後輪未依照規定與騎樓邊緣對騎而被開單,不過去年5月市府已修改「高雄市政府整理機車慢車停放秩序實施要點」,只要不妨礙通行且與騎樓外緣齊平,車頭朝內外都無所謂。

因此李姓一家主張,去年3月3日至17日他們停放在自家騎樓的3部機車被連續舉發收到22張罰單,不過依檢舉照片看來,許多角度及停放位置都相同,只有照片上的日期不同,因此質疑檢舉照片的日期被造假,李姓一家人也表示,他們確實不知道「高雄市政府整理機車慢車停放秩序實施要點」,也不知有規定機車停放方式,

而且高雄市所有騎樓機車停放方式並未統一。

不過高雄市交通局則指出,依據《高雄市政府整理機車慢車停放秩序實施要點》第2點及《道路交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1第2項規定,「人行道未經本府交通局劃設停車格位者,得停放於騎樓地,停放時應車頭向內,

後輪應與騎樓地外緣標齊;騎樓地外緣設置水溝者,後輪應與水溝內緣標齊。」而李女等人卻將車頭向外,且未與騎樓地外緣標齊,因此屬違規停車,只要超過2小時就可連續舉發。

圖片來源:東森新聞

最後法院因李姓一家人並未提出「照片造假」之事證且勘驗檢舉照片也查無明顯錯誤情形,

認定舉發機關認定李女等人違規並無違誤,今判李女等3人抗罰敗訴。

人生難免會遇到阻礙,與其自怨自艾,不如尋找出路,生活難免會遭遇不順,與其耿耿於懷,不如看開看淡。

事不如人意,就選擇笑對,天不遂人願,就選擇看淡,做一個真正對生活、對自己負責的人,珍惜眼前的生活,把握擁有的幸福!

我們不是聖人,所以常走錯路,我們不必去和別人比較,一個人,一生中會經歷很多事情,有的會刻骨銘心,有的會很快忘記。

而難以忘懷的,或者是讓你心靈承受煎熬的,卻是教你成熟的經歷。 ​​​​

人生就是這樣,沒有人會在意你的青春。

你疼過,便懂得了;你跨越過,便成熟了。

人何苦為人? 事不能隨我願,我不能遂心願,我何苦為我? 少年妄想今除盡,但愛金樽浸晚霞,保持一種平和的心態,樂觀的性情。

人因生而生,也就應為更好的活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