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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年後才能取出!女子將「4400萬」存銀行,3天后存款竟不翼而飛!銀行:到2099年才能取

PubDate:2022-11-10

4400萬的存款,不翼而飛,質押的背后有何秘密?

銀行是人們印象中最事半功倍的「存錢罐」,不僅安全穩妥,還能獲得部分利息收益。

因此,財富盈余的人都會將錢放進銀行,把它當做投資理財的一種方式。

2017年,高女士特意將4400萬元巨款存入銀行,卻沒想就在短短三天后,存款不翼而飛,去向成謎。

高女士

錢不見了

「叮咚」手機傳來一聲小小的提示音,正忙碌于生意的高女士擦了擦手,從兜里掏出手機,只看見一條短信。

「高女士,您已成功在我行辦理存單質押貸款業務,質押期限到2099年」

生意太繁忙,高女士只來得及粗粗掃一眼,看到2099年這樣離譜的字眼,她沒當回事,只當這是普通的詐騙短信。

夜幕降臨,忙碌了一天的高女士準備好好休息一下,剛躺到沙發上拿出手機,她就看到了白天那條詐騙短信。

信息由 銀行 分行所發,高女士想到三天前自己確實在這個銀行存了一筆錢。

可是貸款和2099年是怎麼回事她就不太清楚了。

高女士在銀行存錢的相關單據

高女士左思右想,自己在這幾天沒去過銀行,更沒和銀行聯系,為什麼銀行會突然給自己發這樣一條短信呢?

滿腹疑惑的她打開了自己的網銀賬戶,想看看究竟是什麼新增業務,

可當她點進賬戶余額的時候,她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用余額竟是零!

高女士猛地從沙發上站起來,她臉色發青,雙手顫抖,噎聲喊了一句:「老公,咱們的錢不見了!」

貪圖利息、存錢入行

高女士為了謀得一個更好的生活,她和丈夫一起輾轉到處做生意。

地處長江三角洲,交通便利,商業貿易發達,市場廣闊,加上高女士夫婦倆不怕苦不怕累,奮力拼搏,沒過幾年就在這里掙到一筆不菲的積蓄。

足足4400萬元!

高女士放到哪里都不踏實,朋友得知后極力給她推薦了一家銀行—— 銀行,并口口聲聲說這家銀行的利率很高,把錢存進去穩賺不賠。

這話讓高女士的心微微一動,白來的便宜沒人會拒絕。

顯然,她動了這個念頭,但是關于錢的事情都不是小事,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高女士親自打電話給 銀行 分行咨詢存款業務。

銀行工作人員在聽見高女士高達4400萬的存款金額之后驚喜不已,對待高女士的態度也就愈發熱情,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對銀行業務如數家珍,

生怕放跑了這位「大客戶」。

而高女士在聽見這家銀行的年利率高達2.175%之后,也是心動不已。粗粗盤算了一下,正如朋友所說,這是個一本萬利的交易。

高額的利息誘惑總是讓人趨之若鶩,高女士心中狂喜,掛掉電話和丈夫簡單商量一下就決定把這筆錢存入銀行。

高女士辦理存款的銀行

由于異地存款,又是自己的全部積蓄,為了以防萬一,夫妻倆就暫時只辦理了一年定期。

可這才是將錢存進去的第三天,怎麼網銀顯示的余額就為零了呢?

是銀行搞錯了嗎?還是網銀出了問題?

巨額存款去向成謎

事不宜遲,心急如焚的高女士第二天一大早就拉著丈夫趕到銀行。

「你好,我們卡里的錢怎麼不見了啊?」著急上火的高女士只想確認自己的錢到底去了哪,她隨便拉住大廳的一位工作人員就問。

「稍等,我幫您查一下。」工作人員看著高女士額頭上的豆大汗珠,猜到事情緊急,連忙接過她手中的卡片。

經過一段時間的查詢核對,工作人員告訴高女士,他們存入的那筆資金是被凍結了,

因為高女士在5月12日辦理了質押貸款業務。

質押貸款:是指貸款人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為質押物發放的貸款。可作為質押的質物包括「國庫券,國家重點建設券、金融債券、AAA級企業債券、儲蓄存單等有價證券。

高女士聽得滿頭霧水,她立馬對銀行工作人員強調自己從沒來過銀行。

既然本人沒到場,存單也沒有,銀行怎麼還能自行辦理業務呢?

面對高女士的質疑,工作人員解釋說,只要有質押擔保委托書,銀行就可以放貸。

「我從來沒有簽過什麼委托書啊」高女士感到奇怪。

這是自己第一次親自來銀行,所謂的簽字又是來自何人?

工作人員告訴高女士就在她將錢存進去的第三天,銀行的一家公證處就通知他們,說高女士簽了一份質押擔保委托書。銀行拿到委托書后就將高女士存款放貸給了一家房地產公司。

工作人員說得有理有據,煞有其事。

可高女士依舊是云里霧里,她甚至懷疑,世界上難道還有另一個人替她做了這麼多事嗎?

怪力亂神之事著實不太可能,可自己的錢丟了的確是板上釘釘的事兒。

于是她詢問公證處的地址,想親自一探究竟。

可面對這個問題,工作人員卻變得支支吾吾,閃爍其詞。說自己也不清楚,不方便告知高女士。

「那你們說我做了質押,后臺應該有相關信息吧」

高女士隱約察覺到了其中的蹊蹺,她不依不撓,堅持要看到證據。

如她所料,工作人員告訴她,銀行的后臺沒有任何與她相關的質押信息。

這就更加證明了她的猜想,其中必有隱情。

為了弄清楚事實真相,早日要回自己的錢,高女士找到了媒體記者,想要借助媒體的力量來給銀行施壓。

質押貸款的背后

在記者的陪同下,高女士再一次來到銀行,可能因為記者在場,這一次接待她的不是小職員,而是銀行負責人。

銀行負責人一開始表現得十分禮貌,對高女士提出的任何問題都認真耐心地回答。

隨著高女士的問題越來越犀利,負責人開始逐漸變得不耐煩起來。

「我說過了,這個東西屬于銀行內部資料,現在不能給你們客戶看。」

當高女士提出要看他們口中的委托書時,就像是壓倒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負責人連基本的偽裝都不再維持,他徹底翻臉,變得十分暴躁。

一旁的記者也從銀行負責人的一系列情緒變化中看出了異常,按理說這是有關客戶自己的資料,客戶都不能看還有誰能看呢?

于是他和高女士聯合一起給銀行施加壓力,對那張委托書追根問底。

架不住記者和高女士的窮追,負責人回到辦公室拿出兩張單據,丟給高女士就走了。

看到負責人的態度,高女士有些不忿,自己的錢還不知所蹤,銀行當了甩手掌柜倒還理直氣壯起來了。

高女士定睛一看,對方給自己的根本不是委托書,而是一張質押單據。

上面顯示, 銀行貸給了一家房地產公司的老總唐先生。

高女士聽到后也算長舒一口氣,至少知道自己的存款下落了。

在她看來,只要找到這位唐先生,就能拿回自己的存款。

于是,她要求銀行盡快聯系唐先生來 和她見面。

可事情遠遠沒有這麼簡單,當唐先生接到銀行通知的時候他就感到不妙,銀行這是要把責任推給自己呀,所以當他面對高女士的時候,表現得極其無辜。

「我們只管向銀行貸款,至于其他的存款方、公證處是誰?我們一概不知。」

唐先生聲稱:所有的行為都是銀行單方面操作,跟自己的公司沒有多大關系,而如今銀行的貸款也被投入使用,要抽出來還需要一定時間。

希望又一次落空,高女士無比失望,她再次把矛頭對準銀行。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通過網上查詢,高女士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實。

原來,早在2015年10月, 銀行就曾因為以貸轉存發放存單質押貸款、虛增存貸款規模的違規行為,被市銀監局處以行政罰款200萬元。

高女士一時之間心慌意亂,銀行竟有如此前科,那自己應該怎麼做才能順利拿回存款呢?難道真的要等到82年之后嗎?

在記者的幫助下,她咨詢了經濟學教授王柏玲。

儲戶存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辦理存單質押貸款時,貸款人和存單所有者應當簽訂書面質押合同,在儲戶沒有向銀行提出申請的情況下,銀行不得私自為儲戶開通質押貸款業務。

此外,存單質押貸款期限不得超過質押存單的到期日。

高女士的存單到期時間是2018年5月9日,質押期限卻是2099年,這遠遠超出了規定期限。

銀行這種罔顧儲戶權益,一心追求利益的做法,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高女士可以直接采取法律手段維權。

聽從了教授的建議,高女士將自己的情況反映到了 市銀監局,銀監局也通知高女士他們已經受理并會盡快著手調查。

比起調查,高女士更想盡快追回自己的存款,走投無路的她只好選擇報警。盼望警察能幫自己追回這筆錢。

高女士的故事令人警醒,不是任何銀行都能安全穩妥。

如今的經濟形勢下,第三方支付、網絡借貸等互聯網金融在飛速發展,銀行業的競爭態勢越來越激烈。

大多數銀行為了吸收存貸業務實行以貸轉存,存貸掛鉤等違規行為,變相提高利率吸收儲戶存款,再利用儲戶存單反復放貸,實現虛增貸款規模的目的。甚至和企業合作,通過關聯企業進行存單質押貸款,形式隱蔽。

而很多銀行不但與放貸和貸款的企業有合作,還與許多公證處有戰略合作協議。

這也說明了為什麼在沒有高女士的同意下,銀行就可以通過公證處擅自簽下一份質押委托書。正是因為兩方有合作,這也是銀行死活不將公證處告訴高女士的根本原因。

為了更好規避風險,儲戶在儲存的時候就應該做好銀行的背景調查,盡量選擇有組織、有紀律、有實力的大銀行避免那些無保障的小銀行,尤其是如高女士和丁先生那樣的大額存款。

其次,不要一味追求高利息、高報酬,天底下沒有白來的午餐,高風險往往隱藏在美麗的外表之下,切勿因小失大,等到風險真正到來那天再追悔莫及。

最后,如果實在不幸遇到了這種違規行為,也應該及時向社會、大眾、銀監會尋求幫助,在不得已的情況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合理維護自己的權益。

工作人員說得有理有據,煞有其事。

可高女士依舊是云里霧里,她甚至懷疑,世界上難道還有另一個人替她做了這麼多事嗎?

怪力亂神之事著實不太可能,可自己的錢丟了的確是板上釘釘的事兒。

于是她詢問公證處的地址,想親自一探究竟。

可面對這個問題,工作人員卻變得支支吾吾,閃爍其詞。說自己也不清楚,不方便告知高女士。

「那你們說我做了質押,后臺應該有相關信息吧」

高女士隱約察覺到了其中的蹊蹺,她不依不撓,堅持要看到證據。

如她所料,工作人員告訴她,銀行的后臺沒有任何與她相關的質押信息。

這就更加證明了她的猜想,其中必有隱情。

為了弄清楚事實真相,早日要回自己的錢,高女士找到了媒體記者,想要借助媒體的力量來給銀行施壓。

質押貸款的背后

在記者的陪同下,高女士再一次來到銀行,可能因為記者在場,這一次接待她的不是小職員,而是銀行負責人。

銀行負責人一開始表現得十分禮貌,對高女士提出的任何問題都認真耐心地回答。

隨著高女士的問題越來越犀利,負責人開始逐漸變得不耐煩起來。

「我說過了,這個東西屬于銀行內部資料,現在不能給你們客戶看。」

當高女士提出要看他們口中的委托書時,就像是壓倒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負責人連基本的偽裝都不再維持,他徹底翻臉,變得十分暴躁。

一旁的記者也從銀行負責人的一系列情緒變化中看出了異常,按理說這是有關客戶自己的資料,客戶都不能看還有誰能看呢?

于是他和高女士聯合一起給銀行施加壓力,對那張委托書追根問底。

架不住記者和高女士的窮追,負責人回到辦公室拿出兩張單據,丟給高女士就走了。

看到負責人的態度,高女士有些不忿,自己的錢還不知所蹤,銀行當了甩手掌柜倒還理直氣壯起來了。

高女士定睛一看,對方給自己的根本不是委托書,而是一張質押單據。

上面顯示, 銀行貸給了一家房地產公司的老總唐先生。

高女士聽到后也算長舒一口氣,至少知道自己的存款下落了。

在她看來,只要找到這位唐先生,就能拿回自己的存款。

于是,她要求銀行盡快聯系唐先生來 和她見面。

可事情遠遠沒有這麼簡單,當唐先生接到銀行通知的時候他就感到不妙,銀行這是要把責任推給自己呀,所以當他面對高女士的時候,表現得極其無辜。

「我們只管向銀行貸款,至于其他的存款方、公證處是誰?我們一概不知。」

唐先生聲稱:所有的行為都是銀行單方面操作,跟自己的公司沒有多大關系,而如今銀行的貸款也被投入使用,要抽出來還需要一定時間。

希望又一次落空,高女士無比失望,她再次把矛頭對準銀行。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通過網上查詢,高女士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實。

原來,早在2015年10月, 銀行就曾因為以貸轉存發放存單質押貸款、虛增存貸款規模的違規行為,被市銀監局處以行政罰款200萬元。

高女士一時之間心慌意亂,銀行竟有如此前科,那自己應該怎麼做才能順利拿回存款呢?難道真的要等到82年之后嗎?

在記者的幫助下,她咨詢了經濟學教授王柏玲。

儲戶存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辦理存單質押貸款時,貸款人和存單所有者應當簽訂書面質押合同,在儲戶沒有向銀行提出申請的情況下,銀行不得私自為儲戶開通質押貸款業務。

此外,存單質押貸款期限不得超過質押存單的到期日。

高女士的存單到期時間是2018年5月9日,質押期限卻是2099年,這遠遠超出了規定期限。

銀行這種罔顧儲戶權益,一心追求利益的做法,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高女士可以直接采取法律手段維權。

聽從了教授的建議,高女士將自己的情況反映到了 市銀監局,銀監局也通知高女士他們已經受理并會盡快著手調查。

比起調查,高女士更想盡快追回自己的存款,走投無路的她只好選擇報警。盼望警察能幫自己追回這筆錢。

高女士的故事令人警醒,不是任何銀行都能安全穩妥。

如今的經濟形勢下,第三方支付、網絡借貸等互聯網金融在飛速發展,銀行業的競爭態勢越來越激烈。

大多數銀行為了吸收存貸業務實行以貸轉存,存貸掛鉤等違規行為,變相提高利率吸收儲戶存款,再利用儲戶存單反復放貸,實現虛增貸款規模的目的。甚至和企業合作,通過關聯企業進行存單質押貸款,形式隱蔽。

而很多銀行不但與放貸和貸款的企業有合作,還與許多公證處有戰略合作協議。

這也說明了為什麼在沒有高女士的同意下,銀行就可以通過公證處擅自簽下一份質押委托書。正是因為兩方有合作,這也是銀行死活不將公證處告訴高女士的根本原因。

為了更好規避風險,儲戶在儲存的時候就應該做好銀行的背景調查,盡量選擇有組織、有紀律、有實力的大銀行避免那些無保障的小銀行,尤其是如高女士和丁先生那樣的大額存款。

其次,不要一味追求高利息、高報酬,天底下沒有白來的午餐,高風險往往隱藏在美麗的外表之下,切勿因小失大,等到風險真正到來那天再追悔莫及。

最后,如果實在不幸遇到了這種違規行為,也應該及時向社會、大眾、銀監會尋求幫助,在不得已的情況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合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