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礦賺比特幣「偷電1千萬度」可供100戶用20年...父子要還4千萬
PubDate:2022-11-05
▲楊姓父子3人為了用挖礦機「挖礦」賺取虛擬貨幣,竟偷竊電,共欠臺電4千2百餘萬元。(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楊姓父子3人從2018年就在桃園、新北各地租房,
判決指出,楊姓父子3人經營虛擬貨幣礦場,藉由礦機「挖礦」取得比特幣、萊特幣,因不想付電費,用友人名義陸續在新北淡水和八里等區、桃園等12處承租房屋,再從房內私連鄰近的臺電變壓器及接戶線,竊電讓挖礦機使用,從2018年7月到2019年10月,免費使用1千萬餘度電,以電費平均單價4.07元計算,少繳電費4千2百餘萬元,臺電公司發覺後報警偵辦,並打官司要楊姓父子補交電費。
法官審理後,認為3人犯行屬實,要還臺電電費4千2百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