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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好心」扶起摔倒阿婆,卻被其索賠60萬!網怒批阿婆「恩將仇報」,5年後真相揭開輿論嘩然

PubDate:2022-11-03

16年前著名的「彭宇案」。

此案的被告彭宇,是一個26歲的年輕人,當年在一家電信公司工作。原告徐老太太是一個64歲的退休職工。

當年的媒體,

將彭宇報道成了身世坎坷的無辜好心人。因為彭宇當時不僅扶起了老人,還跟對方的家人一起,及時將老人送到了醫院,并主動給對方墊付200元。

可是,老人不僅不感謝,還說彭宇就是撞人的「元兇」,要求對方支付所有的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等幾十萬元。

后來,一篇題為《不是你撞的為什麼要扶》的新聞報道,更是將「扶不扶」,演變成了一場關乎道德和義務的「持久戰」,成了許多國人的「心靈拷問」。

當年的真相是什麼?這個案子又是如何判決的?到底誰才是受害者?

「彭宇案」事件還原

讓我們把鏡頭切換到2006年11月20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左右,南京水西門廣場的公交站。

那天,住在南京的64歲的退休職工徐壽蘭,一手提著保溫桶,一手拿著手袋,

悠閑地從侄女家離開,準備去83路公交車站乘坐公家車回家。

因為不趕時間,她走得不緊不慢。到達公交車站后,看到車還沒來,她就安靜地在站臺等候。

大概9點30分鐘,有兩輛83路公交車,從前方晃晃悠悠地同時進站。徐壽蘭看到后,不由自主地向前走了幾步。

當看到后面一輛公交車乘客較少,徐壽蘭便急忙跑上去。正當她經過公車后門時,26歲的彭宇剛好從公車的后門下來。

那時站在徐老太旁邊的是一個名叫陳二春的老頭,年齡60多歲,他剛好也在等車。但他只是專注車輛何時進站,沒有關注身邊發生什麼事。后來他成了彭宇案的唯一目擊證人。

不知是怎麼回事,當車輛進站時,徐老太突然摔倒了。等陳二春聽到老人的[呻·吟]時,看到已經躺在地上四腳朝天的徐老太,也看到了彭宇正準備扶老人起來。

于是,熱心的陳二春也走過去,幫彭宇一起把徐老太扶起來。

兩人一左一右攙扶著徐壽蘭,把她扶到了路邊后,徐老太忍著疼痛,主動要求陳二春給自己的兒子潘輝打電話,

讓兒子過來送自己去醫院。

潘輝在市公安局工作,是一名警察。他接到電話后立刻趕了過來,還撥打了110。忙著趕車的陳二春,看到老人的家屬來了,就自行離開了。

潘輝看到母親徐壽蘭的情況不好,提出要送她去醫院檢查。彭宇此時也連忙叫車,跟著潘輝一起,把老太太送到了醫院。

到了醫院,徐壽蘭的家人陸續來了好幾個。徐老太和家人都對彭宇表示了感謝,當時的氣氛挺和諧。彭宇還主動墊付了200元費用,并表示這是自己的一點兒心意。

離開醫院后,彭宇本以為這件事就這樣結束了。可就在當天下午5點,彭宇接到了警方的電話,要求他去公安局做筆錄。

一到公安局,彭宇就看見陳二春也在做筆錄。

當時的彭宇,

以為這只是一次很正常的警方調查問詢。他根本沒想到,一個多月后,自己成了多年后著名「彭宇案」的男主角。

原來,經過檢查,徐老太的傷情比預想的嚴重得多。這次摔跤,使她的脛骨骨折,除去社保,需要花費兩萬多元,方可進行人造脛骨的置換。

看到母親傷勢嚴重,

潘輝立即電話聯系彭宇,要求他承擔母親摔倒而產生的有關費用。

可是,彭宇不同意,并聲稱自己根本沒有撞人,而是做了好事。

于是,徐壽蘭和家人把彭宇告上了法庭。

法庭接到案件后,是如何調解、如何宣判的呢?

訴諸法庭,雙方各執一詞

因為雙方就是否撞人、如何賠償等問題,無法達成調解,于是,2007年1月4日,徐老太把彭宇告上了法庭。并要求他賠償醫藥費、精神損失費等合計13.6萬余元(約臺幣60萬)。

可是,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彭宇、徐老太和陳二春在派出所做的筆錄,在一審開庭時居然全部失蹤了。

派出所有關人員在法庭上說明,當時派出所正在裝修,所以很多筆錄都找不到了,包括這三人的筆錄。于是,雙方只有等待法庭的開審。

2007年4月26日,「彭宇案」的第一次庭審,在眾人的關注下,在南京市鼓樓區法院正式拉開序幕。

那天,徐老太和彭宇的代理人、彭宇的妻子分別站在原告席和被告席,兩人分別從自己的角度,講述了事情的真相。

徐老太說,當自己看到83路公交車車門打開,她準備上車時,彭宇從車上下來,撞到了自己的胯部,她一時間倒地不起,疼得鉆心。當時彭宇上前扶起她時,還問她有沒有社保卡,她說對方當時的態度挺好。

而彭宇的妻子在代表彭宇出庭時表示,彭宇從83路公交車上下來時,已經看到徐老太摔倒在地。而且「原告受傷非被告所導致的,不應該承擔責任。」

雙方的說詞,看起來都挺有道理也挺合理。該案件唯一的目擊證人陳二春,也表示,自己沒有親眼看到,到底是誰撞了徐老太。

陳二春在法庭上回憶說:「我當時的第一感覺是很感動,心想這個小青年真不錯。而其他下車的人轉身就走了,也沒人去過問此事。」

不過,由于之前三人在派出所做的筆錄丟失,而且兩人各執一詞,讓庭審的法官和參加庭審的群眾,都無法判斷兩人說的話,孰是孰非、孰真孰假。這次開庭沒有任何結果。

2007年6月13日,法庭對這件案子進行二次審理,庭審宣布彭宇和徐、陳三人之前做的那份筆錄遺失了。

這次徐老太在法庭上,把彭宇如何撞到自己、如何把自己送到醫院等細節,描述得更加細致和活靈活現。

這次庭審,彭宇承認自己在下車時撞到了人,不過,他卻在答辯中表示:「我下車的時候是與人撞了,但不是與原告相撞。」

當被問及當時為何要去扶起徐老太太時,彭宇回答:「為了做點好事。」并表示要向有關部門和媒體反映這一情況。

當年7月4日,彭宇主動打電話給一位網站的論壇版主,將此事的來龍去脈告訴了對方,并希望得到媒體的關注。

據說這位版主,接到彭宇的電話后,憑借對新聞的敏感性,即刻就把這一情況通報給了南京的10多家媒體和網站記者。

后來法庭是如何判決的,第三次開庭時,這些新聞記者來參加庭審了嗎?

法庭如何判決,后來的結果如何

2007年7月6日,該案第三次開庭。這次庭審的核心問題,依然是彭宇到底撞沒撞人。

這次庭審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是,在派出所神秘消失的筆錄,竟然出現了。不過,這份筆錄是從老太太的兒子潘輝的手機里,提供的照片。

這份筆錄中,有彭宇親口承認自己撞到了徐壽蘭。不過,這樣的照片是否可以成為「呈堂證供」,尚值得玩味和商榷。

當天徐壽蘭家里有好幾個親戚也在場,表示可以出庭作證。不過,對參加庭審的觀眾和旁聽的媒體記者來說,徐老太家人的證詞,并沒有多少可信度。

當時彭宇在法庭上也是據理力爭,說明自己就是「為了做好事,沒有撞人。」還說,他和陳二春去攙扶徐老太的時候,老太太已經摔倒了,徐老太還曾經說過「不會連累你們」這句話。

后來證人陳二春在出庭作證時,也表示當時聽到了徐老太說的這句話。并強調,他僅僅是一個攙扶徐老太的角色。至于徐老太如何被撞的,被誰撞的,他都沒有看到。

三次庭審中,彭宇到底撞沒撞人,依然沒有定論。

不過,因為證人陳二春的供詞,以及消失的筆錄以照片的形式出現,似乎都對徐壽蘭一家不利。媒體和大眾輿論普遍認為彭宇是冤枉的。

最后,法庭對這起「彭宇案」的一審判決是:雙方都不具備過錯。但是被告彭宇需要承擔40%的民事責任,即賠償原告徐壽蘭4.5萬元(約20萬臺幣)。

對于這個判定,雙方當事人均不服并提起上訴。

南京市中院于當年10月初進行了調查。就在南京中院二審即將開庭之際,彭宇與徐壽蘭達成了庭前和解協議,即:彭宇一次性補償徐壽蘭1萬元(約臺幣4.4萬)。雙方當事人對這個判決都比較滿意。

可是,這起案件在許多年之后引發的震動和余溫,甚至一度出現了「扶不扶」的社會大討論,一定是當事人始料不及的。

扶還是不扶?案件疑點重重

喜歡看法制小說和影視劇的觀眾,一定喜歡對案件的細節進行刨根問底,甚至希望案件或故事出現反轉。

就「彭宇案」來說,其間存在的疑點有好幾處,在這里不妨梳理一下:

第一,該案件在派出所的筆錄為何會神秘消失?二審時為何會以照片的形式出現在潘輝的手機里?

第二,為何徐老太剛開始說「不會連累你們」,后來又咬定要彭宇賠償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

第三,為何彭宇當時給徐老太墊付了200元人民幣,后來一直沒有要求歸還?而且他在做筆錄時和一審時,沒有提到自己是助人為樂,在二審卻說自己是「好心相扶」?

按照這個邏輯,或許我們可以進行一些善意的揣測:

也許做筆錄時,彭宇沒有想到徐老太一家,要求賠償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達到13萬元人民幣,所以后來就改口說自己是做好事。

也許徐老太一家人知道了彭宇的收入不低(彭宇在電信公司工作),可以趁此機會把徐老太住院的治療費,讓對方承擔。

不管這些揣測是否接近案件真相,但都可以說明,在面對危險和利益面前,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保全自己,哪怕是說謊或者作偽證。

「彭宇案」在之后這麼多年引發的結果就是,當遇到有人摔倒的問題時,很多人的內心都會出現這樣的聲音:

「少管閑事,小心被訛。」「先看看那個地方是否有監控。」「先拍個錄像,或找個人作證,再決定扶不扶」。還有些人的聲音是:「可以幫忙打120電話」。

這麼多的聲音中,唯獨沒有聽到暖心的那一句:「救人要緊,當然是扶起來啊!」

關于這個「扶不扶」的問題,還被著名演員沈騰和馬麗,在2014年的春晚演繹成了一個小品。

這個小品講述了沈騰飾演的郝建,不怕誤解,堅持扶起了馬麗飾演的摔倒的老太太,后來證明了自己清白的故事。

雖然小品的結局很好,可是現實生活中發生的案例,他們就沒有小品中的老太太那麼幸運了。

不久前,網上流傳過一個視訊:

河南駐馬店一女子過馬路時,被一輛出租車撞倒在地。從監測視訊中可以看到,被撞倒女子橫躺在馬路上不能動彈,來來往往有許多輛汽車和行人路過,卻沒有一輛車停下來,也無一人主動打電話報警,或上前施救。

幾分鐘后,一輛汽車從這名女子的身體上再次碾壓……

還有另外一起著名的駭人聽聞的「小悅悅事件」,更是把「扶不扶」的大討論推向了[高·潮]。

那是2011年,僅有2歲的小女孩悅悅摔倒在馬路中間。不到7分鐘,就連續被兩輛大車從身上碾壓。

從監控中看到,當時路過的18個人,卻沒有一人伸出援救之手。可憐的小悅悅,就這樣不幸地離開人世。

當人們從新聞和網絡中看到這些報道時,許多人的內心都無比沉痛,甚至義憤填膺。

有人質問,如今的人心為何如此冷漠、麻木不仁?有人把這種世態炎涼、人情冷漠,歸結為15年前的「彭宇案」。

不過,為了不讓人心繼續冷漠下去,當年佛山市有許多人自發地組織,為小悅悅開了送別追悼會。

而且,「彭宇案」之后,很多法律工作者也意識到,中國的法律條款存在漏洞。他們也在通過不斷的努力,讓這些法律條款不斷完善。

「彭宇案」的后續如何?案件牽涉到的人,如今都怎樣了?

案件反轉,當事人近況如何

對于「彭宇案」,當時的許多網絡與媒體平臺,大都站在了彭宇一邊。大家紛紛為他打抱不平,認為他是「好人沒有好報」。

而彭宇本人,在二審結束后,就徹底消失在公眾視野,大家也不知道他后來去了哪里。

而作為原告的徐壽蘭一家人,卻因為此案,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一直面對非議,他們的正常生活也陷入了困境中。

當年徐壽蘭的一些好友主動疏遠了她,她也在案件宣判五年后去世。而其身為警察的兒子潘輝,也被人議論以權謀私。

據說后來潘輝因做偽證被開除公職,派出所的盧所長也被撤了職。

案件中的一審法官王浩,因為其判決書,引來了一片謾罵聲,更是后來被定性為「導致中國道德水準倒退50年」的罪人。據說他后來被撤離了崗位,幾年后被安排到街道去做司法調解了。

不過,回顧此案,從該案的判決書中可以發現,當初說「不是你撞的為什麼要扶」的話,并不是出自法官王浩,而是一篇新聞報道的標題。

但是王浩在判決書中的話,也許是缺乏生活經驗,也許是沒有及時對公眾告知真相,造成了「好人沒好報」的輿論,出現了一邊倒的情況。

正如許多案件都有反轉一樣,「彭宇案」也出現了反轉。就在徐老太去世五年后,彭宇公開承認,當年自己撒了謊,他確實是撞了徐老太。

原來在2017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在微博中發表了一篇題為《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麼》的長文,詳細報道了這起案件的真實情況。

只是,很多人并沒看到這篇報道,而且在大多數人的印象中,彭宇是「好人」,徐老太一家才是不懂得知恩圖報的人。

當年徐老太一家人因為此案,不斷被網暴,生活秩序被打亂,徐壽蘭五年后就含恨去世了。

法官王浩也一直被人羞辱和謾罵,這些年來事業停滯,在人前也抬不起頭。

也許是受到了良心的譴責,彭宇最后終于敢于直面內心的自私和懦弱,承認了自己的過錯。

只是,這個認錯來得委實晚了一些。不僅毀了好幾個家庭,甚至讓人們之間的信任和道德水準,倒退了數十年。

這些年,國家和地方對「見義勇為者」的獎勵和保護機制也日臻完善,國家對見義勇為的行為也出臺了相關條文。

令人欣喜的是,有的省市和地方還陸續出臺了《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讓人們在行善之時,沒有了后顧之憂。

每個人都懂得趨利避害。但是,如果每個人在遇到「扶不扶」難題之時,都能放下心中的猶豫和桎梏,主動伸出援助之手,而不是事不關己,自私冷漠,那麼,我們的社會一定會變得越來越好,人心愈發向善而為。

而且「原告受傷非被告所導致的,不應該承擔責任。」

雙方的說詞,看起來都挺有道理也挺合理。該案件唯一的目擊證人陳二春,也表示,自己沒有親眼看到,到底是誰撞了徐老太。

陳二春在法庭上回憶說:「我當時的第一感覺是很感動,心想這個小青年真不錯。而其他下車的人轉身就走了,也沒人去過問此事。」

不過,由于之前三人在派出所做的筆錄丟失,而且兩人各執一詞,讓庭審的法官和參加庭審的群眾,都無法判斷兩人說的話,孰是孰非、孰真孰假。這次開庭沒有任何結果。

2007年6月13日,法庭對這件案子進行二次審理,庭審宣布彭宇和徐、陳三人之前做的那份筆錄遺失了。

這次徐老太在法庭上,把彭宇如何撞到自己、如何把自己送到醫院等細節,描述得更加細致和活靈活現。

這次庭審,彭宇承認自己在下車時撞到了人,不過,他卻在答辯中表示:「我下車的時候是與人撞了,但不是與原告相撞。」

當被問及當時為何要去扶起徐老太太時,彭宇回答:「為了做點好事。」并表示要向有關部門和媒體反映這一情況。

當年7月4日,彭宇主動打電話給一位網站的論壇版主,將此事的來龍去脈告訴了對方,并希望得到媒體的關注。

據說這位版主,接到彭宇的電話后,憑借對新聞的敏感性,即刻就把這一情況通報給了南京的10多家媒體和網站記者。

后來法庭是如何判決的,第三次開庭時,這些新聞記者來參加庭審了嗎?

法庭如何判決,后來的結果如何

2007年7月6日,該案第三次開庭。這次庭審的核心問題,依然是彭宇到底撞沒撞人。

這次庭審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是,在派出所神秘消失的筆錄,竟然出現了。不過,這份筆錄是從老太太的兒子潘輝的手機里,提供的照片。

這份筆錄中,有彭宇親口承認自己撞到了徐壽蘭。不過,這樣的照片是否可以成為「呈堂證供」,尚值得玩味和商榷。

當天徐壽蘭家里有好幾個親戚也在場,表示可以出庭作證。不過,對參加庭審的觀眾和旁聽的媒體記者來說,徐老太家人的證詞,并沒有多少可信度。

當時彭宇在法庭上也是據理力爭,說明自己就是「為了做好事,沒有撞人。」還說,他和陳二春去攙扶徐老太的時候,老太太已經摔倒了,徐老太還曾經說過「不會連累你們」這句話。

后來證人陳二春在出庭作證時,也表示當時聽到了徐老太說的這句話。并強調,他僅僅是一個攙扶徐老太的角色。至于徐老太如何被撞的,被誰撞的,他都沒有看到。

三次庭審中,彭宇到底撞沒撞人,依然沒有定論。

不過,因為證人陳二春的供詞,以及消失的筆錄以照片的形式出現,似乎都對徐壽蘭一家不利。媒體和大眾輿論普遍認為彭宇是冤枉的。

最后,法庭對這起「彭宇案」的一審判決是:雙方都不具備過錯。但是被告彭宇需要承擔40%的民事責任,即賠償原告徐壽蘭4.5萬元(約20萬臺幣)。

對于這個判定,雙方當事人均不服并提起上訴。

南京市中院于當年10月初進行了調查。就在南京中院二審即將開庭之際,彭宇與徐壽蘭達成了庭前和解協議,即:彭宇一次性補償徐壽蘭1萬元(約臺幣4.4萬)。雙方當事人對這個判決都比較滿意。

可是,這起案件在許多年之后引發的震動和余溫,甚至一度出現了「扶不扶」的社會大討論,一定是當事人始料不及的。

扶還是不扶?案件疑點重重

喜歡看法制小說和影視劇的觀眾,一定喜歡對案件的細節進行刨根問底,甚至希望案件或故事出現反轉。

就「彭宇案」來說,其間存在的疑點有好幾處,在這里不妨梳理一下:

第一,該案件在派出所的筆錄為何會神秘消失?二審時為何會以照片的形式出現在潘輝的手機里?

第二,為何徐老太剛開始說「不會連累你們」,后來又咬定要彭宇賠償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

第三,為何彭宇當時給徐老太墊付了200元人民幣,后來一直沒有要求歸還?而且他在做筆錄時和一審時,沒有提到自己是助人為樂,在二審卻說自己是「好心相扶」?

按照這個邏輯,或許我們可以進行一些善意的揣測:

也許做筆錄時,彭宇沒有想到徐老太一家,要求賠償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達到13萬元人民幣,所以后來就改口說自己是做好事。

也許徐老太一家人知道了彭宇的收入不低(彭宇在電信公司工作),可以趁此機會把徐老太住院的治療費,讓對方承擔。

不管這些揣測是否接近案件真相,但都可以說明,在面對危險和利益面前,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保全自己,哪怕是說謊或者作偽證。

「彭宇案」在之后這麼多年引發的結果就是,當遇到有人摔倒的問題時,很多人的內心都會出現這樣的聲音:

「少管閑事,小心被訛。」「先看看那個地方是否有監控。」「先拍個錄像,或找個人作證,再決定扶不扶」。還有些人的聲音是:「可以幫忙打120電話」。

這麼多的聲音中,唯獨沒有聽到暖心的那一句:「救人要緊,當然是扶起來啊!」

關于這個「扶不扶」的問題,還被著名演員沈騰和馬麗,在2014年的春晚演繹成了一個小品。

這個小品講述了沈騰飾演的郝建,不怕誤解,堅持扶起了馬麗飾演的摔倒的老太太,后來證明了自己清白的故事。

雖然小品的結局很好,可是現實生活中發生的案例,他們就沒有小品中的老太太那麼幸運了。

不久前,網上流傳過一個視訊:

河南駐馬店一女子過馬路時,被一輛出租車撞倒在地。從監測視訊中可以看到,被撞倒女子橫躺在馬路上不能動彈,來來往往有許多輛汽車和行人路過,卻沒有一輛車停下來,也無一人主動打電話報警,或上前施救。

幾分鐘后,一輛汽車從這名女子的身體上再次碾壓……

還有另外一起著名的駭人聽聞的「小悅悅事件」,更是把「扶不扶」的大討論推向了[高·潮]。

那是2011年,僅有2歲的小女孩悅悅摔倒在馬路中間。不到7分鐘,就連續被兩輛大車從身上碾壓。

從監控中看到,當時路過的18個人,卻沒有一人伸出援救之手。可憐的小悅悅,就這樣不幸地離開人世。

當人們從新聞和網絡中看到這些報道時,許多人的內心都無比沉痛,甚至義憤填膺。

有人質問,如今的人心為何如此冷漠、麻木不仁?有人把這種世態炎涼、人情冷漠,歸結為15年前的「彭宇案」。

不過,為了不讓人心繼續冷漠下去,當年佛山市有許多人自發地組織,為小悅悅開了送別追悼會。

而且,「彭宇案」之后,很多法律工作者也意識到,中國的法律條款存在漏洞。他們也在通過不斷的努力,讓這些法律條款不斷完善。

「彭宇案」的后續如何?案件牽涉到的人,如今都怎樣了?

案件反轉,當事人近況如何

對于「彭宇案」,當時的許多網絡與媒體平臺,大都站在了彭宇一邊。大家紛紛為他打抱不平,認為他是「好人沒有好報」。

而彭宇本人,在二審結束后,就徹底消失在公眾視野,大家也不知道他后來去了哪里。

而作為原告的徐壽蘭一家人,卻因為此案,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一直面對非議,他們的正常生活也陷入了困境中。

當年徐壽蘭的一些好友主動疏遠了她,她也在案件宣判五年后去世。而其身為警察的兒子潘輝,也被人議論以權謀私。

據說后來潘輝因做偽證被開除公職,派出所的盧所長也被撤了職。

案件中的一審法官王浩,因為其判決書,引來了一片謾罵聲,更是后來被定性為「導致中國道德水準倒退50年」的罪人。據說他后來被撤離了崗位,幾年后被安排到街道去做司法調解了。

不過,回顧此案,從該案的判決書中可以發現,當初說「不是你撞的為什麼要扶」的話,并不是出自法官王浩,而是一篇新聞報道的標題。

但是王浩在判決書中的話,也許是缺乏生活經驗,也許是沒有及時對公眾告知真相,造成了「好人沒好報」的輿論,出現了一邊倒的情況。

正如許多案件都有反轉一樣,「彭宇案」也出現了反轉。就在徐老太去世五年后,彭宇公開承認,當年自己撒了謊,他確實是撞了徐老太。

原來在2017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在微博中發表了一篇題為《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麼》的長文,詳細報道了這起案件的真實情況。

只是,很多人并沒看到這篇報道,而且在大多數人的印象中,彭宇是「好人」,徐老太一家才是不懂得知恩圖報的人。

當年徐老太一家人因為此案,不斷被網暴,生活秩序被打亂,徐壽蘭五年后就含恨去世了。

法官王浩也一直被人羞辱和謾罵,這些年來事業停滯,在人前也抬不起頭。

也許是受到了良心的譴責,彭宇最后終于敢于直面內心的自私和懦弱,承認了自己的過錯。

只是,這個認錯來得委實晚了一些。不僅毀了好幾個家庭,甚至讓人們之間的信任和道德水準,倒退了數十年。

這些年,國家和地方對「見義勇為者」的獎勵和保護機制也日臻完善,國家對見義勇為的行為也出臺了相關條文。

令人欣喜的是,有的省市和地方還陸續出臺了《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讓人們在行善之時,沒有了后顧之憂。

每個人都懂得趨利避害。但是,如果每個人在遇到「扶不扶」難題之時,都能放下心中的猶豫和桎梏,主動伸出援助之手,而不是事不關己,自私冷漠,那麼,我們的社會一定會變得越來越好,人心愈發向善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