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父母竭盡所能的愛孩子,最終會毀了孩子。

PubDate:2021-09-30

 在知乎上看到一位媽媽的求助:

「孩子十歲吃飯經常要喂,不喂就不吃,怎麼辦?」

看了細節才發現,已經10歲的孩子,不僅吃飯要喂,

自理能力還特別差。

同齡的孩子早就把自己照顧得妥妥的,他卻連疊被子、系鞋帶、洗自己衣服都不會。

直到孩子被寄宿學校勸退,媽媽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

其實關于孩子獨立性差的問題,李玫瑾老師早就給出了答案:幫孩子做的太多,那孩子一定會弱能。

父母一心為孩子著想,竭盡所能,事事代勞,他們是那樣的愛孩子。

可捨不得放手的愛,到底是愛還是害?

從這3個故事裡,我們或許能找到答案。

1

前不久,黑龍江「京科醫案」講述了這麼一個案例。

哈爾濱某高校大學生于放,因為生活不能自理,加之學業壓力大,最終引發抑鬱癥,在寢室自盡未遂。

原來,于放的父母從小就給他灌輸一種思想:「你的任務就是學習,必須考上清華北大,才能有好前途。」

在家裡,他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只要跟學習無關的事,父母都不讓他做。

他說:「我不需要做家務,每天穿什麼衣服都是我媽給我搭配好。」

一直以來,他都是按照父母規劃的道路成長。

考上大學後,離開了父母,于放依然像個孩子一樣,

根本無法料理自己的事務。

「我像個廢物一樣,同學們都能獨立,而我不行,我連最基本的洗衣服都不會, 我感覺我和社會脫節了,室友也沒少嘲笑我。」

他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懷疑,自暴自棄,最終抑鬱甚至自盡。

就像一句話說的:

「從不教孩子獨立的父母是最無知最殘忍的,他們就像老鷹不教小鷹飛翔,卻在成年後不由分說把它推下懸崖。」

曾經,孩子在父母身邊活得有多安逸,往後,孩子就活得有多艱難。

2

曾在百度貼吧看過一位網友的故事。

她說:「雖然我已經35歲了,但我現在才開始學著長大。」

原來,35歲的她,一直未婚。因不能忍受父母天天催婚,她和父母大吵一架後,離家出走了。

其實,她也談過不少戀愛,可每次不到兩個月就被分手了。

因為她三句不離「我媽說……」。

因為她沒有主見,什麼事都要問過媽媽。

更因為她日常瑣事都不會處理,連煤氣繳費都不會。

可是,這能怪她嗎?

從小,媽媽就把她的生活料理的好好的,就連牙膏都幫她擠好。

到了高中,不管大事小事也是媽媽說了算,她連剪個短髮也要經過媽媽同意。

大學時,媽媽特意辭職,在學校附近租了房子,方便照顧她。

畢業後,媽媽更是要求她每天10點前必須回家。

35歲以前,她甚至沒有自己出過一次遠門。

她說:

「我很渴望獨立,可事實上,離開了媽媽,我腦袋裡的想法依然是媽媽灌輸給我的。」

她一邊掙扎著要逃離媽媽,一邊又眷戀媽媽的照顧。

「每次遇到困難,我下意識的就打電話問媽媽怎麼辦,有時候覺得,

什麼都不用操心也挺好的。」

何炅曾感歎說:

「父母越晚放手,孩子就會越晚學會飛翔。孩子被壓得太久,很可能就被廢了。」

捨不得放手,是父母給孩子最毒的「愛」。

它一點點剝奪了孩子獨立的能力,磨滅了孩子自主的想法,最終只能養出心理上不能斷乳的孩子。

3

其實,把孩子養成巨嬰,不僅坑了孩子,更苦了父母。

今年3月,英國一對70歲高齡的父母,被親生兒子Siddiqui告上法庭,要求賠付他「終身生活費」。

而這是Siddiqui第二次起訴父母了,早在一年前,啃老近10年的他,因為父親斷了他的經濟來源,而跟父母對簿公堂。

80年出生的Siddiqui,今年41歲,畢業于名校牛津大學。

大學畢業後,他當過律師,後來因為工作受挫,出現心理問題,便辭職在家。

為了安撫兒子,父母直接買下100萬英鎊的高檔公寓給他住,不僅承擔他各種開銷,還額外給他400萬英鎊生活費。

一晃七年過去,Siddiqui再也沒有出去工作過,父母不得不開始勸他自食其力。

可享樂慣了他,哪還肯出去吃苦受累。

父親一氣之下便斷了他的經濟來源,而惱羞成怒的Siddiqui便開啟了狀告父母之路:「既然生了我,

就得養我到死。」

誰能想到,把孩子培養上名校,好吃好喝供到41歲,父母所有的付出,最後都變成了孩子爬不出的坑,禍害彼此。

李玫瑾教授說:

「孩子的胃口是喂出來的,孩子的脾氣是帶出來的,孩子的無恥是百般遷就溺出來的。」

嬌寵溺愛的背後,其實是一道陷阱。

如果不想耽誤孩子一生,就別對孩子太好,別替孩子做太多。

不肯放手的父母,永遠養不出獨立、優秀的孩子。

4

有教育學家說過:

「教育就像放風箏,孩子是風箏,父母是放風箏的人,父母收放自由,孩子才能飛得高飛得遠。」

教育是一門藝術,緊了,就成了控制;松了,就成了放縱。

多一分少一分,都會造成截然不同的後果。

父母這個「職業」是終身制,

放手是父母一生的必修課,也是為人父母必考的一道大題。

要想養出有出息的孩子,父母要學會「三個放手、一個抓緊」。

01、放手讓孩子獨立

李玫瑾教授特別指出:

「孩子自己能做的事,一定要讓他自己做。」

四川有一位媽媽,從小就教孩子做家務,孩子才3歲,竟然可以獨自準備午餐了。

從菜市場挑菜、買菜、提菜回來,到洗切炒煎,都完成的特別好。

除了買菜做飯,男孩還會種植盆栽:鬆土、種植、埋土、澆水、修剪,一套動作下來行雲流水。

媽媽解釋:

「我不希望孩子高分低能,學習成績可以不好,但基本的生存之道要會。」

其實,沒有一個孩子天生獨立能幹,都是需要父母一步一步慢慢引導。

只有讓孩子擁有獨立生存的能力,他才能在離開父母的懷抱之後,獨立走向社會,過好自己的生活。

02、放手讓孩子選擇

伊能靜兒子哈利曾對不願放手的她說:

「你用你知道的事情來告訴我,你怎麼知道你知道的就是全部呢,我的未來你又沒有去過!」

伊能靜猶如當頭一棒,這才開始不設限,只要哈利所想,便可以去學:

作詞寫歌,畫畫,跳舞,拍短片,寫小說,設計服裝,舞臺劇……

也正因為有足夠的選擇,如今的哈利特別有主見,有想法,有擔當。

一個孩子,只有可以為自己的人生做主,他才能對自己的選擇負起更大的責任。

就像心理學家武志紅說的,讓孩子不斷地自己選擇,孩子才會真正長大。

03、放手讓孩子試錯

楊瀾講過這麼一個故事。

朋友為了鍛煉孩子,決定讓孩子根據自己的喜好去設計一次旅行。

在規劃出行方式時,有一段路程在手機地圖顯示只有一條直線,孩子以為很近,便選擇步行。

朋友明知道步行可能要行走一個小時,卻沒有吭聲,陪著孩子走完了這段路。

他說:

「在孩子的成長道路上,要放手讓孩子去犯錯,在試錯中,孩子才能得到成長。」

養育孩子的過程中,父母都希望孩子少走彎路,但孩子的成長是螺旋式的,要自己不斷去試錯,才能慢慢前進。

所謂獨立,就是從一次次摸索嘗試,糾正錯誤的過程中習得的能力。

04、抓緊給孩子立規矩

李玫瑾教授曾指出,在孩子6歲之前,就要給他立好規矩。

規矩于孩子而言,就是行為的標桿。

作家劉墉也是從小就給兒子立下各種規矩,並嚴格督促孩子執行: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嚴格作息,不能偷懶;

自己洗衣服,父母不在家的時候,必須要自己做飯……

在規矩的約束下,兒子不僅燒得一手好菜,自理能力還特別強。即便在學校的集體生活中,兒子也一點沒讓家長操心。

所以,父母只有儘早立下規矩,孩子才能儘快獨立。

5

看過這樣一個比喻:小雞來到世界的最後一道關卡,是衝破堅硬的蛋殼出來。

小雞在殼裡拼命掙扎時,就是身體不斷得到充血、快速成長的過程。

此時,母雞若是幫忙啄開蛋殼,出來的小雞很快就會死去。

正所謂,雞蛋向外打破是成長,向內打破是毀滅。

孩子的成長,也是破殼而出的過程。

該吃的苦,一點都少不了,該經歷的難,挨個都得經歷。

否則,孩子既不成才也不成人。

有遠見的父母,從來不是替孩子鏟平前方的路,而是放手讓孩子獨立前進。

跌倒也好,爬起也罷,孩子終究得自己走完人生的下半場。

父母對孩子最深沉的愛,莫過于此。

放手讓你去拼去闖,如果累了,苦了,傷了,受挫了,家永遠為你敞開擁抱,給你溫暖,支持,鼓勵,信心。

但休息過後,你依然得獨立前行。

我們能做的,其實就是在有限的時間裡給孩子最好的陪伴。

從菜市場挑菜、買菜、提菜回來,到洗切炒煎,都完成的特別好。

除了買菜做飯,男孩還會種植盆栽:鬆土、種植、埋土、澆水、修剪,一套動作下來行雲流水。

媽媽解釋:

「我不希望孩子高分低能,學習成績可以不好,但基本的生存之道要會。」

其實,沒有一個孩子天生獨立能幹,都是需要父母一步一步慢慢引導。

只有讓孩子擁有獨立生存的能力,他才能在離開父母的懷抱之後,獨立走向社會,過好自己的生活。

02、放手讓孩子選擇

伊能靜兒子哈利曾對不願放手的她說:

「你用你知道的事情來告訴我,你怎麼知道你知道的就是全部呢,我的未來你又沒有去過!」

伊能靜猶如當頭一棒,這才開始不設限,只要哈利所想,便可以去學:

作詞寫歌,畫畫,跳舞,拍短片,寫小說,設計服裝,舞臺劇……

也正因為有足夠的選擇,如今的哈利特別有主見,有想法,有擔當。

一個孩子,只有可以為自己的人生做主,他才能對自己的選擇負起更大的責任。

就像心理學家武志紅說的,讓孩子不斷地自己選擇,孩子才會真正長大。

03、放手讓孩子試錯

楊瀾講過這麼一個故事。

朋友為了鍛煉孩子,決定讓孩子根據自己的喜好去設計一次旅行。

在規劃出行方式時,有一段路程在手機地圖顯示只有一條直線,孩子以為很近,便選擇步行。

朋友明知道步行可能要行走一個小時,卻沒有吭聲,陪著孩子走完了這段路。

他說:

「在孩子的成長道路上,要放手讓孩子去犯錯,在試錯中,孩子才能得到成長。」

養育孩子的過程中,父母都希望孩子少走彎路,但孩子的成長是螺旋式的,要自己不斷去試錯,才能慢慢前進。

所謂獨立,就是從一次次摸索嘗試,糾正錯誤的過程中習得的能力。

04、抓緊給孩子立規矩

李玫瑾教授曾指出,在孩子6歲之前,就要給他立好規矩。

規矩于孩子而言,就是行為的標桿。

作家劉墉也是從小就給兒子立下各種規矩,並嚴格督促孩子執行: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嚴格作息,不能偷懶;

自己洗衣服,父母不在家的時候,必須要自己做飯……

在規矩的約束下,兒子不僅燒得一手好菜,自理能力還特別強。即便在學校的集體生活中,兒子也一點沒讓家長操心。

所以,父母只有儘早立下規矩,孩子才能儘快獨立。

5

看過這樣一個比喻:小雞來到世界的最後一道關卡,是衝破堅硬的蛋殼出來。

小雞在殼裡拼命掙扎時,就是身體不斷得到充血、快速成長的過程。

此時,母雞若是幫忙啄開蛋殼,出來的小雞很快就會死去。

正所謂,雞蛋向外打破是成長,向內打破是毀滅。

孩子的成長,也是破殼而出的過程。

該吃的苦,一點都少不了,該經歷的難,挨個都得經歷。

否則,孩子既不成才也不成人。

有遠見的父母,從來不是替孩子鏟平前方的路,而是放手讓孩子獨立前進。

跌倒也好,爬起也罷,孩子終究得自己走完人生的下半場。

父母對孩子最深沉的愛,莫過于此。

放手讓你去拼去闖,如果累了,苦了,傷了,受挫了,家永遠為你敞開擁抱,給你溫暖,支持,鼓勵,信心。

但休息過後,你依然得獨立前行。

我們能做的,其實就是在有限的時間裡給孩子最好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