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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要求與髮妻離婚娶宋慶齡,髮妻僅回應一字,卻勝過萬言之書

PubDate:2021-08-25

在我國封建社會時期,男女之間的婚姻都只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對於父母而言,子女的婚姻只有經過自己的悉心挑選以及嚴格考察,兩人才能夠相濡以沫,相守一生。

但是傳統社會之下的女性又是可憐的,畢竟婚姻不能夠自己做主,嫁到男方家中是否能夠安穩地過一生,也是一件未知的事情。

1885年5月26日,十九歲的孫中山在父母的安排之下,與當地人人都誇讚的女子盧慕貞成婚,當時的盧慕貞不過也才十八歲的年紀。

盧慕貞是一位傳統的女子,她父親在外經商,而自己則和母親常年呆在家中。盧慕貞女士自小就纏足,雖然行動不便,但是她做得一手好女紅。並且盧慕貞為人謙和有禮,附近的人家只要聽到有人談及盧慕貞這個名字,就會對她讚不絕口。

孫中山在與盧慕貞成婚後不久,便決定前往香港求學。當時的盧慕貞與孫中山的感情基礎尚不穩固,就開始了分隔兩地的狀態。

孫中山不在家的日子裡,盧慕貞不僅代替他孝敬公婆、打點家務,甚至還不時地為自己的公婆親手縫製新衣衫,當時所有人都羨慕孫家,說他們家真是娶了一個好媳婦。

孫中山求學歸來後,盧慕貞相繼為他生下了一個兒子以及兩個女兒。後來孫中山投身於革命事業,盧慕貞便在家照顧公婆以及教導子女。

盧慕貞和孫中山的婚姻一直都是聚少離多,但是孫中山每次說要回家時,盧慕貞就會親手為他縫製一身新衣裳。其實當時的成衣已經十分普及,但是盧慕貞仍然堅持用自己的雙手,為丈夫縫製最合身的衣衫。因為她總認為,自己文化不高,又自小纏足,孫中山在外面闖蕩,自己根本幫不上什麼忙。若是先生能夠穿上自己縫製的衣衫以及鞋襪,那總歸還是比外面買成衣要好的。

1912年2月15日,盧慕貞親自帶著自己的兩個女兒以及侄女,乘坐郵輪抵達淞滬。當時的革命人士都稱盧慕貞是「民國之母」,但是盧慕貞的喜悅並不是因為這個先生在外革命闖蕩,為自己榮添的稱號,而是她即將能夠見到自己許久未見的丈夫。

1915年,孫中山在日本與秘書送宋慶齡相愛。當時孫中山寫了一封家書,請求自己的侍衛官鄭卓以及兒子孫科,務必將此封家書送到髮妻盧慕貞的手裡。

信的內容無異,不過就是向髮妻表達自己想要離婚,請求髮妻同意。

當盧慕貞拿到這一封「家書」時,僅僅只是吩咐兒子拿來一支新毛筆,並且寫下了一個字:可。

沒有人能夠猜測當時盧慕貞寫下這一個字的心情,但是盧慕貞曾說

「我總不能阻止他奔向良人。」

孫中山過世的時候,沒有人邀請盧慕貞女士出席孫中山先生的告別儀式。但是盧慕貞仍在自己的家中為其設靈堂,並為之服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