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揭密》「中華臺北」屆40年 奧會名稱政治角力進入新階段
本屆東京奧運會開幕式上由於主辦方的安排,來自臺灣的中華臺北奧運代表隊以「臺灣」名稱出場,電視轉播的播報員亦使用「臺灣隊」稱呼,讓許多人議論是否非正式的場合可以使用習慣上的稱呼。兩岸間曾在奧運會籍稱呼有長達數十年的交手,以目前情況要改變奧會會籍的正式名稱已不可能,但在一般的使用上確實會有很多人認為使用「臺灣隊」更為明瞭與方便,隨著國際大環境的改變,習慣上使用名稱與正式稱呼不同,應該也是時勢所趨。
奧運百餘年來的歷史上,兩岸在奧會的名稱之爭也算是非常獨特的事件。
中華民國的奧會從一開始並沒有使用奧林匹克的名稱,最早是在民國11年(1922年)以原名為中華業餘運動聯合會(China National Amateur Athletic Federation)的組織申請,獲得國際奧會承認為奧會成員,當時中文名稱未變,但英文名稱使用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首任主席是當時的外交部長王正廷。民國13年(1924年)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成立,取代原先的中華業餘運動聯合會,在國際奧會同意下一併承接奧會會籍。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國際奧會同意將會籍遷至臺灣,中共宣佈建國後成立全國業餘聯合運動總會,
此後兩岸奧會並存數年,1956年墨爾本奧運時兩岸都擁有奧會會籍,也都派代表團參加,但臺灣的代表隊在選手村內掛起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遭到大陸抗議,最後北京決定退賽。1959年慕尼克年會上,蘇聯提議以中華民國政府統治不及於大陸而要求臺灣以新的名稱重新入會,當時臺灣曾以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Republic Of 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申請,但未獲同意,國際奧會還建議使用「臺灣」或「福爾摩沙」名稱,但未獲我方政府同意。
1963年國際奧會在德國召開年會,
此後國際奧會曾多次討論中國會籍問題,但都未獲決議,臺灣的奧運代表隊也都暫時以「中華民國(臺灣)」的名義參加了3屆奧運。1968年的第67屆國際奧會委員會議上,還一度獲同意使用「中華民國」(英文為China R.O.),1972年的慕尼克奧運會也獲準使用「中華民國」的名稱且不用加註「臺灣」。不過此一名稱僅分別在 1972 年札幌冬運、慕尼克奧運以及 1976 年茵斯布魯克冬運上使用。此後因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合國,會籍問題重新成為兩岸政治角力舞臺。
中共加入聯合國後,積極加入各個國際單項運動總會的會籍,並同時運作排除中華民國會籍。1976年蒙特婁奧運會舉辦前,中共向加拿大政府施壓,
1978年雅典年會上,中共再度發動排除中華奧會會籍問題,前後提出多種方案皆未能順利通過,直到1979年國際奧會以通訊投票方式通過名古屋決議案,決定臺灣不得使用中華民國的名稱、國旗與國歌,同時附帶地修改了國際奧會憲章,規定會籍名稱及旗歌不代表國家,只代表該國奧會。1980年在多次協後,臺灣的奧會正式更名為「中華臺北奧林匹克委員會」(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會旗及標誌為梅花內含5環標誌,隔年於瑞士洛桑簽訂正式協定,並於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上首次使用。
現在的臺灣的奧會以「中華臺北」名稱,從1981年延用至今已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