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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永遠都不要在晚上做任何決定

PubDate:2021-06-12

在我們的傳統認知當中,晚上這段時間是屬於休息以及安靜獨處的。

但是很多藝術家會特意在晚上進行自己的創作,甚至會選擇在深夜進行創作。

這是因為晚上的思維發散性比較強,可能會思考一些白天考慮不到的事情。

但是心理學家經過研究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在晚上做重要的決定。

也許我們都曾有過這樣的經歷,就是在前一天晚上時,突然有了一些奇妙的靈感與想法,可是因為時間已經很晚了,所以就決定第二天再記下來。

但是第二天往往就沒有之前那樣的效果了。

這就是因為這個時段的大腦會產生一定的抑制力,讓你的想法具有一些理性。

由於白天我們的生活會被工作生活等等事情佔據,所以很多事情是無暇去思考的。

特別在夜深人靜的深夜中,大腦的閒暇讓我們容易想起往事與那些依舊耿耿於懷的人。

但是晚上人會處於比較閒暇的狀態,所以就有時間去考慮一些白天思考不到的事情。

但是此時,感性是會大於理性的。

在佛洛德看來,自我存在三個層面,那就是本我、自我以及超我。

本我層面的自我,只會尊重一些最基本的需求,

比如說飲食的欲望、性的欲望等等,此時的個體往往會不受控制和約束。

而自我層面的人格則是相對有一些理性的,會考慮到一些現實當中應該尊重的規則、條件等等。

超我則是三層當中最為「守規矩」的一層,會嚴格遵守各種規則,讓自己的行為不會違背各種原則。

所以在晚上做出的決定,就是十分類似於「本我」層面的,即會存在一些衝動,但是並不會做出特別「越軌」的行為。

白天的時候,置身社會當中的我們不得不遵守各種規章制度,此時的大腦以及情緒都會將自己身處的環境以及其具有的規則清清楚楚地反映在意識當中。

在單位時,我們會認真工作;

在飯店時,我們會大快朵頤,但是不會大聲喧嘩;

在公共場合,我們會遵紀守法……

但是一到晚上,人們在安靜下來進行獨處的時候,相對于白天,很多約束的效應便會減弱。

舉個簡單的例子,很多人會在晚上做決定,但是卻會在第二天一大早醒來的時候十分後悔。

那麼當我們處於這種情景時,應該怎麼做呢?

空閒的時候,

往往會處於這樣兩種情況當中:

思維發散開來,想一些能夠讓自己暫時忘記無聊的事情;

尋找交談的對象,讓自己有一些話題。

所以在晚上,獨處的時候,往往就會進入一種回憶往事的過程當中,這就是之前提到的第一種做法。

思考的過程當中,

往往還會將往事與自己現在所處的境況做出一些聯繫,並且進行一些毫無關聯的「聯繫」,自認為是找到了一些「證據」。

第二種行為最為典型的例子就是,很多年輕人會在深夜甚至是淩晨,聊天至情深意切時,互相抒發彼此的愛意。

就是因為此時,約束自己的那種理性的「枷鎖」不復存在,所以內心對於這些事情會不再保守,會表達出來。

當然,也有很多年輕人會在前一天晚上「表白」之後,第二天清晨就馬上很後悔。

那麼究竟應該在什麼時候做出決定呢?

經過國外一些心理學專家的一些理論和實驗研究得出的結論,他們認為最適合做出決定的時間是早上八點到下午一點之間的這段時間,眾多實驗表明,此時做出的決定是最為理性、滿意度最高的。

當然,除了時間點,影響我們做出決定的因素還有很多,其中最為顯著的一點就是當時所處的情緒。

當我們處於憤怒的情緒當中時,做出的決定可能會比較極端;

心情愉悅時,做出的決定可能會比較「寬厚」。

所以我們也要明白一點,

在做出決定之前,應該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要讓情緒左右我們的思維,要讓我們的決定十分符合理性,而不是什麼情緒的產物。

當你感受自己身處一些消極情緒當中時,不如去尋找一些能夠讓自己快樂的事情吧。

如果不想進行運動,那麼也可以,假如時間寬裕,其實可以好好睡一覺,讓自己從煩惱當中解放出來。

當然,作家畢淑敏也曾說過,想要做決定,可以選擇一個豔陽天。

切莫在讓人心情壓抑的陰雨天做出什麼決定。

- The End -

假如時間寬裕,其實可以好好睡一覺,讓自己從煩惱當中解放出來。

當然,作家畢淑敏也曾說過,想要做決定,可以選擇一個豔陽天。

切莫在讓人心情壓抑的陰雨天做出什麼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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