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情感勵志»正文

南投68歲阿嬤「撿150萬元全數歸還」,自己卻幫兒還百萬債務,靠補助金過生活,董娘小潘潘現場報恩

PubDate:2021-06-12

如果你生活貧困,突然撿到一筆鉅款,你是會據為己有還是歸還失主?這是對人性的考驗,而南投的一位阿嬤卻經受住了考驗。

《蘋果》報導,多前南投寶島時代村的女會計將150萬元現金放進手提袋,騎機車前往銀行存錢,未料放在機車踏墊的手提袋卻不小心掉在路旁,幸好被一名婦人撿到後拾金不昧送到警察局。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撿到這筆現金的是一名68歲的阿嬤黎阿美,與丈夫兩人住在草屯鎮炎峰裡,她與丈夫都行動不便,年前兒子留下200萬元債務,至今每個月還要還銀行8500元,兩人每個月只能靠著14000元的中低收入補助過生活。

黎阿美雖然生活困難,卻還是拾金不昧把這一大筆現金送到派出所。寶島時代村董事長江欽良和董娘小潘潘深受婦人的精神感動,昨天親自到婦人家贈送10萬元致謝金。黎阿美原本還推辭不收,說:「不用啦,這是我應該做的。

」後來經過裡長勸說才收下這筆致謝金。

這則新聞報導一出,許多網友也感動地留言:「江董,有情有義,老婦人,拾金不昧,都是社會的典范!」但也有人覺得奇怪:「以民法來說成年子女的債務應該不用父母還啊?」。

雖然生活困苦,為這位阿嬤卻沒有在金錢上迷失自己,給我們社會上的做都做出了一個好的榜樣。